与“偏房”共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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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稗类钞》记录了晚清开明官僚郭嵩焘的一则史论:“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漢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我们看郭氏所列举的历朝与君主“共天下”之人,绝大部分竟可以归入隐权力者的行列,如西汉之外戚、东汉之太监、唐之后妃、元之番僧、明之宰相(实为内阁大学士)与太监,还有清之胥吏。在名分上,这些人并无治天下的正式权力,只不过凭恃与权力中枢的特殊关系,得以把持权柄、操纵朝政。相对于正式的官僚系统而言,他们是受宠得势的政治“偏房”。
  我们现在都说“皇权专制”,作为对历史的宏观描述大致不差,但就具体情形而言,自汉代以降,除了少数雄才大略的帝王,君主统揽朝政、乾纲独断的独裁局面其实不多见,确如郭嵩焘所言:“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问题在于权力被谁所“分寄”。如果与宰相共治天下,则是很正常的制度性安排。因为从道理上说,君主只是国家的主权者与象征,“揽权不必亲细务”,而宰相作为政府首脑,理当“佐天子,总百官,平庶政,事无不统”,所谓“权归人主(皇帝),政出中书(宰相)”是也。宰相的执政大权由制度赋予,为正统承认。如果君主绕过宰相直接发号施令,则被目为违制,“不由凤阁鸾台(宰相机构),盖不谓之诏令”;甚至会受到臣下抵制,“凡不由三省(宰相机构)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非正式文件),不足效也”。
  因此,对于“西汉与宰相共天下”的权力分治格局,我认为是名正而言顺的,正式的权力制度就是这么安排的;不正常的是“与外戚共天下”,因为外戚只是皇帝的私亲,身份虽尊贵,但并无“总百官、平庶政”的正式权力,凭什么把持朝政?
  在以宰相为首的正式权力系统之外,另立一个由隐权力者组成的“副权力系统”,始作俑者为汉武帝刘彻。刘彻乃雄猜之主,不甘于垂拱而治,但皇帝要亲躬政事,宰相显然是最大的障碍,甚至宰相领导下的官僚系统也会碍手碍脚。为了越过这些制度性障碍,刘彻启用了一个由宦官、侍从、外戚、尚书(皇帝的私人秘书)等亲信、近臣组成的“内朝”系统,将作为正式权力系统的“外朝”撇在一边。从名分上来说,内朝成员并无执政大权,有的还不是朝廷的正式官员。
  然而,或许刘彻始料不及的是,“偏房”坐大之后,时间长了,可能会获得名分的承认,变得位高而权重,尾大不掉,不受人主控制。如常为外戚把据的大司马,原来只是一个虚衔,并无印绶官属,但至汉末已列为三公之首,位极人臣、权倾朝野。刘彻在世时尽管擢用外戚近臣,毕竟还能操控局面,刘彻死后,西汉终于无可避免地出现外戚擅权干政之祸,最终葬送西汉政权的大司马王莽,也是外戚。这正是历史的吊诡之处。
  光武帝刘秀承汉祚建立东汉政权后,鉴于之前大司马篡权之乱象,设“尚书台”架空三公之权,一切政令皆经尚书台禀陈皇帝,由皇帝裁决,时人称“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之职,备员而已”。我们从字面上来理解,尚书不过是皇室秘书,协助皇帝整理文书而已,秩卑权微;但在西汉刘彻时代,因为皇帝倚重内朝,尚书权柄趋重;及至东汉刘秀时代,尚书发展为尚书台,成为连接人主与臣下的唯一媒介,权势更盛;到后来,尚书“出纳王命,敷奏万机,盖政令之所由宣,选举之所由定,罪赏之所由正”,俨然已演变成半正式的权力中枢。
  刘秀改组尚书台与刘彻创建内朝,手法如出一辙,都是在“正室”之外另立“偏房”,借操纵“偏房”而实现朝纲独断。后人评价“两汉政出于二”,换成我们的话来说,汉代的权力结构是复式的,一个正式的权力系统加上一个非正式的副权力系统。历史的闹剧总是再三重演。刘秀另设副权力系统,本意是要摆脱正式权力系统对皇权的约束与威胁,然而,“偏房”一旦羽翼丰满,又不是人主所能操控的了。刘秀留下来的权力结构未能阻止外戚对政权的篡夺,恰恰相反,到了东汉后期,外戚等权臣以“录尚书事”之衔入主尚书台,垄断了朝政。而君主要夺回权柄,手法还是模仿乃祖——另行扶植一个副权力系统,只不过扶植的对象换成了宦官。宦官得势之后,又复擅权乱政。东汉后期的政局,基本上就是外戚、宦官轮流专政。所以郭嵩焘说,“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
  郭氏提到的“名士”,还需要作简略说明。这是指门阀世族,在东汉后期,门阀世族具有无比巨大的政治影响力。他们世居高位,把据着权力系统的要害,包括尚书台——此时的尚书台,已不好说是副权力系统,尚书台的首领“录尚书事”也不好称为隐权力者,相当于是“偏房”扶为“正室”了。而且,他们门生、故吏遍于天下,隐权力资源非常深厚。东汉皇帝之所以倚重宦官,目的也是想打击这些树大招风的门阀世族。
  但最后的胜利方是后者,东汉天下被门阀世族瓜分、颠覆,中国从此进入近四百年之久的群氓时代,直至李渊建立大唐政权,才迎来一个较长时段的承平之世。郭嵩焘所指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大致可以安史之乱为界,战乱前频繁发生后妃预政,武则天还干脆做了女皇帝;战乱后则出现藩镇割据,最终导致大唐朝四分五裂。不过后妃预政与藩镇割据,倒不是人主另立副权力系统取代正式权力系统的结果。因为后妃临朝,虽是“牝鸡司晨”,于名分不合,但只能说明皇权旁落,正式的官僚系统大体上还是如常运转(当然,后妃因是政治“偏房”,难免有更器重“偏房”系统的倾向);至于藩镇,本就是正式权力系统的一部分,只是后来尾大不掉。
  但是,我们不能说唐代没有出现“正室-偏房”的畸形权力结构。唐代的君主为限正式官僚系统之权,也另立“偏房”参预朝政——这个“偏房”就是宦官集团。宦官在李世民时代只是“门阁守御,廷内扫除,廪食而已”,但安史之乱后,君主因猜疑武将而宠信宦官,宦官不仅掌握内廷机要,而且侵入外朝系统,担任政府要职。皇帝的本意是要扶植一个副权力系统来牵制正式权力系统,防止权柄下移,但是这个副权力系统就如一道不可逆的程序,一经启动即无法制止。晚唐的宦官权势越来越大,不仅架空正式权力系统,连皇帝的生杀废立都操在其手中。因此,郭嵩焘的名句还需要补正:“唐与宦官共天下”。
  相对而言,宋代的中央权力结构是历代最合理的,国家权力的运转也是最制度化的,没有出现“偏房”得势而“正室”失权的局面。许多学者都认为,与汉唐相比,宋代相权低落了,理由是宰相的权力被多个机构分割。这个看法其实不是很准确,就宰相个人而言,权力可能不如前朝集中,但宰相所率领的正式权力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其权力远比前朝稳固,基本上不曾受到帝王与“偏房”的浸渔。
  宋代是历史上少见的没有形成副权力系统的朝代,女宠、宦官、外戚、皇室秘书、幸臣等隐权力集团大体上都受到遏制。尽管当时也有太后垂帘听政,那只是特殊情况下摄行皇权,并没有出现一个钳制外朝的内朝;对外戚则“养之以丰禄高爵,而不使之招权擅事”,对宦官也是规定“不典兵、不预政”。即使是贵为天下主权者的君主,对于政事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时人评价宋代皇帝“守法度,事无大小,悉付外廷议”,“每事付之外庭,采于公论,左右便嬖,绝不预政”,虽有溢美成分,但也并非虚饰之言。我们可以举一例证:内廷国手赵鄂有一次向宋孝宗跑官要官,但官职非皇室私器,随便予人是有违政制的,因此赵鄂的意思是要孝宗法外开恩。宋孝宗答复:“降旨不妨,恐外庭不肯放行。”让他去央求宰相,可是宰相“坚执不从”,并且表示:“纵降旨来,定当缴了。”孝宗唯有一声浩叹:“书生难与他说话!”赵鄂因陪皇帝下棋,与孝宗关系极好,按说是颇有隐权力的,但宋代比较健康的权力结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隐权力,连皇帝也不敢肆无忌惮地破坏这个权力结构。我们看过汉唐的私臣乱政,会觉得宋代对正式权力系统的尊重,实为难能可贵。
  郭嵩焘认为两宋与奸臣、外国共天下。其实“奸臣”论比较勉强,哪个朝代没有奸臣呢?更何况平心而论,北宋的奸臣比之前之后的朝代都要少得多。至于“外国”论,宋朝积弱,强敌环伺,的确不能不与西夏、辽、金、蒙古等政权共天下,不过这不属本文所欲分析的权力结构范围,不必细述。从权力结构的角度来说,宋代君主与何人共治天下,当时的政治精英已有精辟说法。宋熙宁四年三月,意欲变法的宋神宗召大臣议事,枢密使文彦博对神宗说:“祖宗法制具在,不需更张,以失人心。”神宗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答道:“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士大夫历来是官僚系统的基石,“与士大夫治天下”之判断,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宋代正式权力系统的稳固地位。
  遗憾的是,赵宋的天下被蒙古人忽必烈“共”掉之后,君主对正式权力系统保持尊重的权力格局不再出现。宋之后的元代是一个具有神权倾向的政权,喇嘛教被定为国教,皇帝尊奉吐蕃僧侣为“帝师”。帝师体制造就了一个骄横跋扈的隐权力集团——僧侣阶层,他们不仅干预政事,连皇室成员也敢欺负。所以郭嵩焘才有“元与番僧共天下”的断语。
  把蒙古铁骑逐回大漠的朱明政权,将国家权力结构改造得更加畸重畸轻——朱元璋为了实现大权独揽,干脆废掉了宰相,并诏令子孙:“以后嗣君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汉、唐的皇帝出于独裁之目的,只是另立一个以隐权力集团为班底的副权力系统,借以掣肘、架空正式权力系统,形成“正室-偏房”的复式权力结构。朱元璋的做法更绝,相当于将“正室”废了,皇帝躬揽庶政,国家主权者兼任政府首脑。然而政事繁重,又岂是皇帝一人所能对付?连精力过人的朱元璋也不得不承认:“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不可无辅臣。”明代君主选拔“辅臣”的做法还是效法前朝——借重隐权力集团,建立一个副权力系统。
  明代的副权力系统由内阁学士与内廷太监组成。内阁学士与从前的“尚书”相似,本是皇帝的秘书,充“侍从左右,以备顾问”之职,秩五品,官阶低,亦无甚正式权力。废宰相之后,内阁成了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入值的大学士得以参预机务,为皇帝起草诏令、批复奏章,时称“票拟”。严格来说,“票拟”只是一种隐权力,因为它并无正式法律效力,只是供皇帝参考的意见,皇帝同意了,再用朱笔抄正,时称“朱批”,方为朝廷的正式政令。尽管如此,由于内阁学士是皇帝近宠,“去天尺五,呼吸可通,大小万几,悉经心目,上之礼眷,殊于百辟”,这样的隐权力是极容易转换成炙手可热的实际权势的。所以后人说入阁办事的大学士虽无宰相之名,却有宰相之实。明代内阁也先后产生了几名位极人臣的权臣,如嘉靖朝的严嵩、万历朝的张居正,史书说他们“赫然为真宰相”。
  然而,内阁学士权柄再重,也终究是政治上的“偏房”,在名分上,他们并无制诏令、统朝政、领百僚的正式权力,与过去的宰相绝不可同日而语。清代皇帝乾隆就很不高兴臣工将内阁学士称为“相国”,特别澄清道:“夫宰相之名,自明洪武时已废而不设,其后置大学士,我朝亦相沿不改。然其职仅票拟承旨,非如古所谓秉钧执政之宰相也。”严嵩、张居正得势时权倾朝野,但还是被后人批评为“怙宠行私,上窃朝廷之权,下侵六曹之职”,也就是说,内阁的“相权”是不被名分承认的,即使权焰熏天,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就如盗窃来的财产,别想获得合法性。而大凡得势的“偏房”,也总是比“正室”更擅长于权术,因为“偏房”们能够掌握多大的权力,并不是取决于制度的规划,而是高度依赖于私人的隐权力资源,比如是否得到人主的宠幸、太监的配合、羽党的拥戴。严嵩要在朝廷上呼风唤雨,唯有绞尽脑汁为嘉靖皇帝写“青词”;后来徐阶取代了严嵩地位,也是因为“青词”写得比严嵩好;张居正欲把持朝政,也不能不勾结司礼监太监冯保。
  太监之所以成为权臣巴结的对象,是因为在明代的权力结构中太监处于要害位置。虽然明太祖朱元璋曾明令“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预者斩”,但“靖难”事变之后,篡位的朱棣猜疑官僚系统,任用“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内臣不得干预政事”遂成废话。明中叶以后,皇帝又让司礼监“掌章奏文书,照阁票批朱”之权——这是因为明代废了宰相,皇帝却越来越不成器,沉迷于声色犬马,不理国政,只好将“朱批”的辛苦活计交给身边的太监代劳,于是在明代的权力链条中,太监成了内阁学士的上线,“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即太监)”。继东汉、晚唐之后,太监乱政集团这一沉睡多年的怪兽,又被明代的独裁君王所唤醒,在失衡的权力系统中再一次张牙舞爪、咬牙切齿。但我们从名分上来看,不管是“赫然为真宰相”的阁臣,还是被谀为“九千岁”的太监,都属于典型的“偏房”得宠,权力难以获得正统的认可。对他们而言,人品与政声如何姑且不论,权力本身就构成他们的“原罪”,权力越大,罪名也越大,终有一天要身败名裂。
  朱明政权灭亡后,其基本权力结构为清代所承习。清廷没有再置宰相,继续保留内阁体制,同时将内阁大学士的官阶提至一品,并正式授予大学士“掌钧国政,赞诏命,厘宪典,议大礼”的职责。换言之,明代的“偏房”如今已扶为“正室”,从前的副权力系统演化成正式权力系统了。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内阁获得了更大的权力,清代的君主在为内阁大学士追认名分的同时,又另外置立了一套副权力系统——先是康熙皇帝设“南书房”,随后雍正皇帝在“南书房”基础上创建“军机处”。严格地说,“军机处”只是皇帝的机要秘书处,并不是正式的政府部门,不配置府衙,也不设正式职官,臣工只是以“值日”、“兼职”的形式供皇帝顾问。也就是说,军机处大臣尽管参预机务,权柄极重,但皇帝并不打算赋予其正式的宰辅之权,他们的预政大权只能说是一种没有名分的隐权力。我们从汉代一路看过来,不难发现:借重隐权力来钳制和取代正式权力系统,正是历代君主搞独裁的不二法门。
  为了使官僚集团更便于控制,明清两季的皇帝在选拔与任用官僚上还发展出一套成熟的反智主义的做法,比如对“八股文”的強制推行,对文牍形式主义的高度讲究。独裁的君主不希望出现一个自作聪明的官僚系统,所以用僵化的标准不断锉去官员的灵性与智力。反智政策的长期效应在晚清明显地显示了出来——官僚集团越来越昏庸无能、权力运行越来越程式化。《清稗类钞》记载,清代的中央各部,“每办一案,堂官(行政长官)委之司官(属官),司官委之书吏,书吏检阅成案比照律,呈之司官,司官略加润色,呈之堂官,堂官若不驳斥,则此案定矣”。看,并不需要太发达的大脑,就可以完成政务的流水线作业。只是如此一来,处于权力链条最低端的书吏却得到了窃柄自重、挟律行私的可乘之机。书吏,又称胥吏,指在中央或地方政府处理文书的办事员,不属于正式的国家干部,流品极卑,但是僵化的权力系统给了他们上下其手之便,于是书吏也能作威作福,使人不能不畏,以致“州县曰可,吏曰不可,斯不可矣”;“卿贰督抚曰可,部吏曰不可,斯不可矣”;甚至“天子曰可,部吏曰不可,其不可者亦半焉”。所以晚清封疆大吏胡林翼干脆说:“六部之胥,无异宰相之柄。”此言恰好拿来作郭氏“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论的注脚。
  现在我们回头来看,从汉唐至明清,在完成政治现代化之前的中国,对君主独裁权力构成最大制约的当然不可能是民主、宪政,而是一个复杂、完备、科层化的官僚系统,因为权力在科层化结构中流动,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规范性、程序性的规制,科层化越高,权力受到的规制也越大。如果我们把权力比喻为流水,科层化结构就是管道,权欲旺盛的雄猜之主难以容忍这些管道分流了权力,于是绕过正式的权力系统,利用亲近的私臣组建非正式的简陋的权力容器,因其简陋、非正式,也就更便于人主操纵。但是,这些临时性质的权力容器难免会慢慢固化、复杂化,甚至变成正式权力管道的一部分,又反过来分化了独裁权力。后来的君主为了“尽收威柄,一总事权”,又复另设一个易于指挥的权力容器,然而,时过境迁,又重蹈前代“偏房”坐大之覆辙。历史简直给独裁者下了一道反复发作的恶咒。
  那些叨念着“大权不可旁落”的独裁者不会明白这样的道理:分散在复杂管道的权力尽管不易为君主任意摆布,但也颠覆性不高,因为它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不敢逾越名分的界线,并且受到程序性与规范性的限制;相比之下,摆脱了科层束缚的隐权力虽然便于指使,但一旦失控则如洪水决堤,一发不可收拾。我们看西汉刘彻置内朝捋夺宰相之权,但后来内朝的大司马不仅把持朝政,而且颠覆了西汉;东汉刘秀将三公闲置,借重尚书台,但尚书台的领袖最后竟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明代的朱元璋干脆废了宰相,启用内阁,但内阁体制也培养出“九千岁”的权力怪胎。人主欲借“偏房”尽收权柄,殊不知,高度集中的权力更容易被亲近的隐权力集团假借、窃取,只要人主软弱、荒怠,立即太阿倒持,授人以柄。我们姑且称之为“偏房的陷阱”。这也是为什么历代一再发生近臣乱政的根本原因。郭嵩焘认为“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其实,独裁者哪能容忍权力被分寄?只是他们缺乏历史的眼界,看不到独裁的陷阱,最后与“偏房”共天下,乃至被“偏房”毁了天下,也是咎由自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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