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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2003年11月10日,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收到某科技服务中心关于要求重新鉴定徐某等棉田产量的申请,主要内容为徐某等农民种了某科技服务中心的棉种,种植后田间表现不尽如意,于是徐某等农民向该州种子站提出现场鉴定申请,州种子站组织专家现场鉴定后认定为种子质量引起的,并在鉴定书上签了名(注:就其提供的现场鉴定书的复印件来看,有4位专家签了名),并于2003年10月8日将鉴定结果交付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