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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中国近代企业的官利制度是一种落后的制度,妨碍了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积累。本文在前人研究官利的基础上,以浙江兴业银行45年的经营史料为依据,详细考察了官利的变化。说明在市场经济不成熟、法制尚未建立时,官利有与时代相适应的一面,起到动态地协调员工、债权人以及股东的利益,承担了发布信息、监督、激励和分阶段评价企业业绩、保护中小股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