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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状态下通信协助执法制度的建立,对平衡国家安全、保护个人隐私和维护社会稳定意义重大。但是,现阶段,我国紧急状态下通信协助执法仍存在立法缺失、现有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执法实践中权力滥用等一系列法律困境。文章在借鉴国外相关法律规制立法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通信协助执法的立法模式与基本立法原则进行了探讨,认为紧急状态下通信协助执法的主体范围、义务内容和具体程序应当通过制定专门的《通信拦截法》,以"通信协助执法"专章予以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