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全面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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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自获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广州市花都区紧紧围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田、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协调发展的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的新平台、‘一带一路’建设的助推器”四大定位,不断改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增加绿色投资,取得显著成效。下一步,广州市花都区将继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建议进一步明确绿色金融相关认定标准、增强碳金融属性、建立全国统一的环保信息发布平台、加强金融机构和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基金。
  关键词:粤港澳大湾区  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高质量发展
  2021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强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建立、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引导和激励金融体系以市场化的方式支持绿色投融资活动,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健全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将有力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广州市花都区(以下简称“花都区”)严格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主线,自2017年获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紧紧围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田、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协调发展的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发展的新平台、‘一带一路’建设的助推器”四大定位,不断改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增加绿色投资,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我国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顶层设计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着力完善制度框架和激励政策,从发展之初即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我国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2015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了绿色信贷、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发展基金、上市公司环保信息的强制性披露等内容。2016年3月,“十三五”规划进一步提出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债券、基金等内容。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建立了系统性绿色金融政策框架。2017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等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绿色金融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及市场主体积极配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形成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源动力。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甘肃六省(区)九地已获批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金融发展模式,不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基层实践。
  在“自上而下”的顶层推动和“自下而上”的基层探索两条路径的相互配合和共同推进下,我国绿色金融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超13万亿元,存量规模居世界第一;绿色债券存量规模近万亿元,居世界第二,绿色金融发展位居国际领先水平。
  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成效显著
  2017年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广州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银发〔2017〕154号),正式批复以花都区为核心建设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近年来,花都区通过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碳金融等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资金和资源投入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一)创新体制机制,激发金融机构绿色发展活力
  在试验区获批初期,为激发市场主体主动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花都区创新出台了支持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发展的“1+4”配套政策,对开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业务主体给予一定财政补贴。2020年初,为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花都区对通过区内绿色分行获得绿色贷款的区外省内企业给予绿色信贷补贴,强化了试验区绿色金融的引领带动作用。截至2021年5月末,共发放相关奖励和补贴1.47亿元,惠及1200多家企业和机构。花都区内各银行积极创新绿色信贷经营机制,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花都支行全部升格为绿色分行,制定了差异化的绿色信贷管理和考核办法,完善绿色金融业务激励机制。目前花都区内已有14家银行建立了绿色信贷经营机构,明确将绿色信贷理念落实在经营的全过程,优化绿色金融业务流程,激励绿色金融业务发展。为明确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范围,花都区基于广东省产业发展特点和实际情况,充分参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从企业合规性、业务方向、生产管理、污染防治、社会责任等方面制定了試验区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的认定标准和办法。
  (二)绿色金融赋能,助力复工复产复市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花都区迅速成立跨部门的绿色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抗疫暖企的组织领导和政策落实。在全区开展专项摸查,建立951家企业融资需求动态管理表,举办了11场线上线下联动产融对接会,为近万家企业、个体工商户、村集体搭建与银行机构融资对接的桥梁。建行花都绿色分行将其为疫情发生初期全市唯一具有生产医用KN95口罩资质的广州市保为康劳保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从5.0025%下调至3.15%,是广东省第一笔为疫情防控企业主动调减贷款利率的业务。2020年4月末,建行、中行花都绿色分行积极支持花都区重点项目,组成银团为重点文旅企业综合项目发放30亿元、为期15年的项目贷款,有效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渡过难关。符合条件的区内银行积极落实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共办理人民银行第二轮和第三轮支农支小支民再贷款、再贴现业务2128笔,总金额为43.93亿元。   (三)加大金融供给,绿色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一是设立绿色基金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省属企业恒健公司在花都区设立50亿元美丽乡村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以国有资本撬动社会资本,有效提升乡村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二是积极支持对口帮扶地区发展“造血”产业。2020年7月,花都区金融局等部门和金融机构赴贵州省毕节市对贵州省织金县农耀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耀公司”)进行调研,与织金县相关单位和机构深入研究,在符合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成功授信2000万元支持现代高效农业全产业链项目和蔬菜大棚种植示范基地建设。2021年2月25日,获得绿色金融支持的农耀公司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三是绿色金融支持现代养殖业屡出新成果。2021年1月8日,生猪期货在大连期货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全国首单绿色金融支持生猪“保险+期货+银行”项目在花都区落地。“保险+期货+银行”模式有效提升了市场主体的风险管理能力,促进现代生猪养殖企业向着“循环养殖”等綠色、环保的养殖模式逐步升级,同时有效解决现代农业项目抵押物不足、银行授信难度大的问题。
  (四)创新碳金融产品,绿色金融助推绿色发展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广碳所”)是国务院碳交易主管部门批复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机构、广东省政府唯一指定的碳排放配额有偿发放及交易平台。广碳所碳排放权交易量和交易金额连续多次排名全国第一,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累计成交量为1.76亿吨,总成交额达36.68亿元,分别占全国成交量和成交额的1/3以上。依托广碳所创新开展的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标准和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机制两项碳金融业务试点成果已在全国范围推广。截至2021年5月末,广东省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累计交易16笔,已辐射带动清远、韶关、梅州、河源、肇庆等地区以绿色金融为主题开展“一市一平台”建设。花都区公益林碳普惠项目成为2020年广东省唯一入选的自然资源部第二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在全国复制推广。林业碳普惠项目通过将碳交易、碳普惠与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结合,真正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8年,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依据《广东省森林保护碳普惠方法学》,对花都区梯面林场权属范围内1800多公顷生态公益林产生的林业碳普惠核证减排量进行了第三方核算,可在广东碳市场自由交易。该项目最终成交价格溢价率超过40%,总成交额为22.72万元。
  (五)创新融资模式,助力人民健康,构建幸福生活
  花都区通过探索创新绿色公共项目融资模式解决“垃圾围城”之困,实现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对于解决公共环保项目融资问题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和广州银行以广州第五资源热力电厂未来收益权作为质押,向项目发放近17亿元低成本政策性信贷和商业性信贷,有效解决了电厂前期建设资金缺口大、建设周期长的困难。目前热力电厂日处理垃圾能力已达到2250吨,实现区内垃圾零填埋,年发电量达到3.6亿度,可供10万户家庭一年使用。为减少全市公共交通系统二氧化碳排放,花都区内银行共同为广州市公交集团公交车纯电动化项目提供54亿元基准利率绿色信贷支持。银行机构在全口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下开展跨境融资业务,引入境外低成本资金,并通过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解决广州市公交集团业务需求。广州市公交集团将燃油车更新为9000多辆纯电动公交车,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超过65万吨。2019年10月,在丹麦哥本哈根举办的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市长峰会上,广州市通过该项目获得“绿色技术”奖项。
  (六)优化绿色信贷,支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日产”)是花都区重点企业,2020年该公司汽车销售量超过110万辆。为节省财务成本,识别和发现节能减排机会,工行花都绿色分行将东风日产、经销商、监管公司与银行的系统对接实现数据交互,在线上完成购销单申请和确认、融资申请和审批、贷款发放和支付、物流发车和收车、车辆入押和监管、销售赎车和还贷等全流程。截至2021年3月末,该行为东风日产办理汽车供应链融资29418笔,总额为683亿元,累计为经销商降低财务成本近亿元。为加快全区老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花都区引导金融资源从“两高一剩”“低小散乱”等落后产能领域有序退出,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空间。上市公司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获得金融机构为其提供的4.4亿元基准利率绿色贷款支持后,将传统电子产业园区改造升级为集智能电子、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新能源五大产业于一体的绿色产业价值创新园区。
  (七)发展金融科技,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花都区依托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粤信融”开发建设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融资对接系统,实现了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24小时在线申报、绿色项目产融对接以及绿色金融业务统计分析等功能。截至2021年3月末,共有2544个企业和项目通过融资对接系统进行展示推荐,15家银行机构通过该系统发布93个绿色信贷产品。同时,为发挥区块链、大数据等科技优势,解决信贷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等痛点,花都区推动区块链技术主板上市企业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供应链金融公司,2020年9月,得到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正式批复,广州智度供应链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也成为广东省省第一批9家供应链金融公司之一,可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低成本的金融服务。
  (八)优化营商环境,绿色企业和机构不断集聚
  为推进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加快发展,为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搭建有效载体,2017年花都区在城区主干道上规划长近600米、面积约8万平方米的绿色金融街,设有绿色金融创新中心、绿色金融服务中心、绿色金融研究中心。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绿色金融街内已进驻绿色机构和企业316家,注册资本总规模达275.7亿元。落户企业包括广碳所、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旅游集团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广州机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逐步实现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的协同发展。   (九)联合香港、澳门,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
  一是共同制定绿色项目管理办法。发展绿色金融已经成为粤港澳三地金融界的共识。花都区联合香港品质保证局、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等7家国内外知名的第三方绿色认证机构,为广州市的绿色项目和绿色企业认证提供专业服务。二是推动制定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实施规范。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倡议,支持广碳所联合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机构共同制定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实施规范,为在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开展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提供指引。三是探索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标准。与香港特区政府发展局、香港建造业议会等机构推进构建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建筑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
  继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人民银行提出以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三大功能。下一步,广州市花都区将以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继续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提升绿色金融产融对接成效,深化粤港澳大湾區绿色金融合作,紧密结合“国际空铁枢纽、高端智造基地、创新活力都会、绿色宜居花都”的发展定位,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提升碳金融平台功能
  发挥广碳所的科研和平台优势,对花都区企业碳排放进行核算和登记,率先制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的碳市场,开展多元化的环境权益交易,为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之间的跨区域生态补偿提供市场化路径。在粤港澳大湾区推广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业务,建立互认互通的大湾区碳配额抵质押融资标准。筹建广东粤港澳大湾区碳金融实验室,研究并制定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强化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认证专业化服务
  加快培育和引进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绿色信用评级机构、绿色金融产品认证机构、绿色资产评估机构、绿色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机构以及环境风险评估机构等专业化服务机构。在扩充绿色项目库和企业库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产融对接。在绿色金融激励方面,为进入绿色项目库和企业库的主体开设绿色服务通道,提供一系列的绿色金融产品。在政策方面,转变财政补贴方式,围绕创新差异化的绿色金融产品及解决期限错配等问题,使财政资金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
  (三)创新金融产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鼓励金融机构为白云机场三期国际航空枢纽、广州北站改扩建、城市更新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创新融资模式,通过银团贷款、引入境外资金、发行专项理财产品等方式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推进绿色建筑信贷认定标准与绿色建筑标准对接,推广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加快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建设,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抵押融资以及承包地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等担保融资。
  (四)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强化信息披露
  遵循“国内统一、国际接轨”原则,重点聚焦气候变化、污染治理和节能减排三大领域,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推动金融机构完善绿色信贷经营机制,探索制定绿色保险标准,建立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探索建立以强制性信息披露为主、自愿性信息披露为辅的信息披露制度,引导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加快形成市场化的绿色认证评估体系,推动广州地区金融机构与绿色金融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绿色认证、评估等领域合作,提高信息披露的公信力。
  (五)夯实绿色金融基础设施
  完善绿色融资对接系统功能,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筛选和匹配方面的优势,储备一批可行的绿色建设项目。争取将工商、税务、水电等信息,以及合规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等情况整合纳入系统,优化完善绿色项目库日常管理,为绿色认证机构提供真实、全面、实时的信息和技术支持。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搭建企业、金融机构、环保部门以及公众交流共享的信息平台,确保形成一个良好的绿色金融发展环境。
  (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
  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对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内金融机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政府部门等加强绿色评级和认证合作,加快形成粤港澳地区互通互认的绿色金融标准。拓宽区内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港澳资本市场资金优势,推动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到香港和澳门发行境外绿色债券。通过港澳引入境外资金投向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项目、绿色企业和基础设施。支持绿色认证等中介机构集聚,进一步提高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评估认证业务的专业程度。
  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绿色金融相关认定标准
  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绿色保险制度,统一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认证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规范,制定行业准入和考核标准,提升金融机构对企业环保信息的分析能力。
  (二)增强碳金融属性
  建议研究创新直达实体经济的碳减排金融支持工具,支持广碳所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研究建立碳市场跨境交易机制。积极研究碳金融标准、碳产品定价、创新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碳关税和碳金融基础设施,在粤港澳三地试点成熟后逐步复制推广至全国。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环保信息发布平台
  建议设立全国环保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国家及各地市环保政策及污染物排放标准、企业(项目)环保依法合规情况等信息,为金融机构的贷前调查、审查审批、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并为贷后管理提供信息基础。
  (四)加强金融机构和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
  建议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金融机构和上市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要求金融机构定期公布年报,披露公司治理状况、绿色影响业绩和财务业绩。提升环境信息披露的全面性,从金融机构和上市企业逐步过渡到所有企业都开展环境信息披露。
  (五)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基金
  建议发挥中央和省、市、区各级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面向市场需求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粤港澳大湾区的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等外部性强的绿色发展领域,促进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绿色产业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广州市花都区金融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马赛  印颖  鹿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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