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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安宁市县街镇耳目村村民、党员李少荣利用10万元的创业贷款扩建了养鸡场地,购买了8000只鸡苗和饲料,年纯收入达到12万元。八街街道风仪下村村民、党员赵利斌在利用10万元的“红色贷款”扩大冬桃、豌豆、西兰花种植规模,由原来的10余亩扩大至38亩,仅蔬菜纯收入就较往年增加近10万元。
农村党员通过信贷致富要得益于“红色信贷”项目。据悉,为切实帮助解决农村党员发展致富产业缺乏资金、申请银行贷款又缺少抵押资产等难题,安宁市在2014年5月在全市组织实施了党员无抵押创业贴息“红色信贷”项目。通过“红色信贷”项目,安宁市大力培养了农村党员信贷致富典型,带动了更多的党员和群众发展致富,实现了“扶持一户、辐射一片、带动一村”目标,走出了一条“党组织”牵线、政府“贴息”、银行“搭台”、党员“唱戏”的农村金融创新帮扶新路。
其实“红色信贷”项目只是云南实施金融创新支持“三农”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探索解决“三农”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云南省金融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打出政策组合拳,助力云南“三农”发展。
人行昆明中支加大信贷力度为“三农”输血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通过以下举措持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政策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入
一是通过印发2014年《云南省信贷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会议,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服务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为重点,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完善涉农信贷管理模式,切实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庄园经济等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农村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创业就业,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盘活存量,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涉农信贷管理模式,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力度。
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银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定一至两个县,确定一至二种创新信贷品种,明确实施金融机构,推动实现信贷创新产品“一县一品”。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创新重点联系行机制,增加大理、文山、普洱、昭通4个州市中支作为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重点联系行,并要求重点联系行要加强工作力度,力争所在地在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方面有所突破,为在全省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经验和做法。
三是及时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家禽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并结合云南省实际提出了四条贯彻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局出发,综合调配信贷资源,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
四是召开了由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省金融办以及各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的第九次、第十次“云南林业金融服务协调工作会议”,将2014年全省林权抵押贷款新增30 亿元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阶段性地分析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将全省推动林权抵押贷款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促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目前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五是建立完善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和农村金融创新监测制度。继续完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把涉农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作为2014年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内容,充分运用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三农”金融服务,增加“三农”信贷投入。建立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三权”抵押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等监测制度,动态监测农村金融创新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六是积极推动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机制。牵头建立了滇西边境片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滇西边境片区扶贫开发金融支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服务协调联动;编发了《金融扶贫工作动态》,搭建信息平台,及时交流金融扶贫工作进展、典型经验;会同云南省扶贫办、财政等有关部门,对《云南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优化扶贫贴息贷款流程,提高扶贫精准度。积极参与推动乌蒙山区、迪庆藏区、石漠化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工作。
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经济发展
据了解,人行昆明中支加强了投向引导,专项安排17.57亿元和59.5亿元新增贷款总量,引导88个贫困县市法人金融机构和其他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据统计,2014年1~11月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631.50亿元,同比多增56.19亿元。
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一是有效发挥支农再贷款的引导作用。人行昆明中支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支农再贷款的支持,提高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率。一方面,加大支农再贷款限额调剂力度,重点向涉农信贷投放比例高、贫困、地震受灾、支农再贷款使用效率高的地区倾斜;另一方面,增强支农再贷款的使用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更好地满足资金期限需求。据统计,2014年1~11月,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61.94亿元,同比增加12.75亿元。二是积极发放支小再贷款。2014年1~11月,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12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三是优先办理涉农票据再贴现。2014年1~11月,累计办理涉农票据再贴现113.19亿元,同比增加36.43亿元,涉农票据再贴现累计办理金额占比达63.9%。
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涉农金融机构可贷资金 做好定向降准政策的落实,据悉,人行昆明中支对符合条件的曲靖城商行、玉溪城商行、红塔农合行、昭阳农合行和大理农合行按时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全省符合条件的125家农村金融机构法人,执行比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125家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农村金融机构法人中有65家为2013年度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法人机构。
认真执行优惠利率政策,扩大民贸民品生产贷款的发放
继续把执行好优惠利率政策作为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人行昆明中支通过加强窗口指导、加大部门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多方推动民贸民品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有效落实,成效显著。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云南省民贸民品贷款余额32.15亿元,同比增长2.62倍;累计应贴息金额5987万元,同比增长3.37倍。
2014年全省涉农信贷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涉农贷款持续增加。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末,全省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6111.65亿元,占全部本外币贷款余额的33.98%,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661.04亿元,增长12.13%,新增涉农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2.58%。其中,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959.87亿元,比年初增加126.93亿元,增长15.2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1049.44亿元,比年初增加40.54亿元,增长4.02%;农田基本建设贷款余额93.83亿元,比年初增加17.25亿元,增长22.53%,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支持了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金融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涌现出有抵押担保类的创新,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等;有针对特定对象的创新,如“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农户小额建房贷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有组合类的创新,如涉农银团贷款、“公司+农户”信贷模式等。截至2014年9月末,纳入重点监测的14类农村金融创新产品的贷款余额为534.66亿元,同比增长16.14%,受益农户124.88万户,受益企业837户。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45.39亿元,同比增长11.94%,贷款余额连续4年位居全国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2.84亿元,同比增长10.98倍;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余额44.87亿元,同比增长5.14%,贷款余额位居全国前列;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11.15亿元,“贷免扶补”贷款余额63.99亿元,同比增长7.89%。
贫困地区存贷款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14年9月末,云南省贫困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586.96亿元,同比增长13.1%;各项贷款余额4948亿元,同比增长16.58%,存款增速和贷款增速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6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2014年1~9月,全省贫困地区新增贷款576.14亿元,贷款增量占全省同期贷款增量的36.5%,高于上年同期水平4.35个百分点。
云南银监局助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2014年,云南银监局主要通过四项措施支持“三农”发展,并取得新成效。
推进机构深化改革,激发银行服务活力
推动鼓励农合机构深化改革。云南银监局督促省联社在稳定县域法人地位、维护体系完整、坚持服务“三农”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加大督导力度,促进将瑞丽新兴信用社并购重组成立云南瑞丽南屏农商行,目前已经获批筹建。
推进其他银行改革。引导农发行强化政策性金融职能定位,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逐步建立符合云南实际的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引导农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充分发挥机构网点连接城乡的协同效应,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引导邮储银行立足服务农村和社区的零售银行定位,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加快邮储资金回流农村,不断提高“三农”贷款占比;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有资质的地方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开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支持组建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推进完善金融机构种类,在积极引进外资银行和银行业入滇的同时,扩大外资及民营资本参与云南地方银行业及地方经济的发展。
增强机构培育,优化服务网点布局
重视和强化资源配置。一是积极培育发展以村镇银行为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末,全省共设村镇银行36家,督导向乡镇以下延伸营业网点62个。在省内16个州市均已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基础上, 2014年引入武汉、延边等农商行到全省发起设立8家村镇银行,并做好事前监管与服务工作。目前由武汉农商行发起设立的6家行已经有5家完成筹建开始正式对外营业。由延边农商行发起设立的2家村镇银行正在积极落实筹建各项工作。同时,武汉和重庆农商行增设7家村镇银行已获银监会备案同意,常熟、宜春、延边、重庆农商行拟发起或增设村镇银行的前期工作在努力推进。二是鼓励民间资本入股。鼓励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借助增资扩股、新设机构等渠道,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参股,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从持股情况看,我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民营资本持股占比达85%以上。
优化网点布局,提高服务效能。云南银监局2014年年初拟发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2014年监管工作意见》,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找准市场定位,切实落实上级的“三农”工作要求,积极向下延伸金融服务,增强服务的针对性,提高服务功效。截至2014年11月,云南共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168家,下设了营业网点2453个,占全银行业网点数的45.74%。其中农合机构133家,营业网点2393个。全省形成多级与单级农村机构相互交融的农村金融组织架构。同时,督导省联社、富滇银行、邮储银行继续巩固及改进对129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网点建设和服务的成果,促进固定网点不断扩大服务半径,拓宽服务领域,创新业务品种及服务模式,竭力改善金融服务;促进临时营业网点和流动服务网点增加服务频率,延长服务时间,提高服务效能。 推进机制转换,增强金融服务功效
按照银监会农村金融改革总体要求,云南银监局督导省联社摒弃行政化管理的“大一统”思维,淡出行政管理。督导其推进内设部门科学设置,突出体现为基层法人提供服务的职能。督促省联社调整增加了风险管理部、业务发展部、政策法规部、个人金融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同时,要求加快推动事业部改革,及时将清算中心改制为科技结算中心、资金运营中心、银行卡中心,增强为基层社员提供服务的能力。要求推动区域性审计稽核中心改革,以增强农合机构自身的自查自纠能力。引导各县市联社按照审慎经营、业务管理、风险管理需要原则,科学设置内设部门,通过内设机制的转换,增强服务和管理能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实现审慎经营、内部管理合规。
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老少边穷区域经济发展
注重实效,增强“三农”金融服务便利化。云南银监局鼓励全省银行业顺应农业农村经济的深刻变化,紧紧围绕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结合当地“三农”经济发展实际,努力探索差异化、特色化、便利化金融服务,支持符合国家支持鼓励类的特色种养殖业、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储备粮棉油生产、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项目或领域发展壮大。引导调整信贷结构,科学支持涉农企业前瞻性地探索符合云南特点的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模式,促进农业农村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发展绿色产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友好型农业,打造符合高原发展特色的高原品牌农业产业,为银行业高效支持云南“三农”经济持续发展及其持续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差异帮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金融健康发展。一是增强信贷支农力度。引导银行业综合运用各自政策手段,加大对老少边穷及民族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信贷投入,特别是切实加大滇西边境山区、乌蒙山区、迪庆藏区、石漠化地区等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农”领域的资金支持。截至2014年11月,全省银行业对老少边穷及民族区域发放贷款5646.05亿元,同比增加739.6亿元,同比增幅15.07%。占全银行业各项贷款的30.51%。二是引领推动区域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要求创新符合农村经济特点,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持续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需要,依托行政村“村两委”所在地、特约商户、农村超市、供销社系统经营网点以及农民合作社等具有安全条件的场所,布放ATM、CRS、POS、“拉卡拉”等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积极引导村民推广使用银行卡。截至2014年11月,推进设置乡镇以下简易便民服务网点和流动服务网点2637个,在14173个乡镇布设各类电子机具20.9万台。
云南保监局大力提升保险服务“三农”能力
据悉,云南保监局近年来始终把保险放到“三农”工作的大背景中谋划推动,把“三农”保险融入到省委、省政府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大战略中改革创新。仅2014年,全省新增农险产品3个,截至2014年12月,全省开办的农险产品达20个。2014年1~11月,全省累计实现农险保费收入10.62亿元,同比增长6.88%,为全省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了1700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赔款支出6.69亿元,同比增长39.87%,170余万农户将从农险赔款中直接受益。农业保险已成为云南省农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推进高原特色农业保险,努力完善全省农业保障体系
该局积极引导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稳步扩大享有财政补贴的高原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实现农业保险全省129个县全覆盖。据了解,目前全省农业保险已经发展到20个品种,基本覆盖了云南农业经济发展中地位重要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大小牲畜和经济林木,在全国居于前列,初步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据统计,2014年全省水稻、玉米承保面积增加228.74万亩,同比增长16.84%,为全省粮食安全提供风险保障42.81亿元;橡胶保险承保数量同比增加41万亩,增速高达82.00%;政策性森林火灾险在全省129个县(区)全面开展,覆盖率达100%;烟叶保险投保面积达767.30万亩,基本实现种烟面积全覆盖。
支持保险服务“三农”创新,试点开办特色涉农险种
云南保监局一直以来都把产品创新和保险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一是2010年在西双版纳全国首创“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项目,将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赔偿由单一的政府赔偿转变为政府+商业保险合力赔付的模式,让受损失群众得到更高、更快的赔偿。2013年,该险种已覆盖全省西双版纳州、迪庆州、丽江市、普洱市、保山市、临沧市的30余个县(市、区),2013年实现保费收入1890.05万元,提供风险保障9100万元。二是大力发展农房保险,2014年1~11月,全省农房保险承保农房550余万户,保费收入4190.19万元,全省承保覆盖率约为43%。三是结合地方特色,在红河州开办了商业性育肥猪保险和除虫菊保险,在德宏和保山市开办了商业性香料烟保险和咖啡保险,在文山、玉溪等地开办了辣椒保险等,保险服务地方农业经济产业的水平不断提高。
重点推动大病保险,努力完善全省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配合省医改办推进大病保险试点。目前,大病保险渗透度大幅提升,自2013年开办以来,截至2014年11月底,保险公司已在全省13个州市承办了18个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总覆盖人群已达2452.34万人,约占全省参加城乡基本医保总人数的62.70%。2014年前三季度,累计赔付3.08亿元,超过12万人直接受益。
扩大意外险覆盖面,努力完善全省农村社会管理体系
专项保障农村独生子女家庭,2014年1~11月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累计支付赔款3059.09万元,受益农户16116人次。开展建筑工程意外伤害,2014年1~11月承保工程7193项,理赔1256人次,赔付2713.06万元,保障了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得到有效的救治和经济补偿。 加大基础服务投入,努力完善全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云南保监局督促保险公司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着力解决服务农户“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大力推进乡镇营销服务部和农村网点的建设,不断向农业生产一线延伸服务网络。二是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借助乡镇村委基层政府和农业、林业基层机构的力量,协同开展“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工作,将农业保险的服务有效供给至“三农”第一线。三是不断充实农业保险基层服务队伍,强化农险一线服务力量。
结合云南自然灾害频发特点,努力完善全省农村防灾减灾体系
一是探索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项目。结合云南自然灾害较多,地震频发的省情,该局积极推动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大理试点方案已由大理州政府正式上报省政府待批。二是进一步推动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积极支持食糖产业发展
制糖产业是云南省仅次于“两烟”的第二大生物资源产业,甘蔗产量和食糖产量位居全国第二,年均植蔗面积450万亩,产量230万吨,产值突破120亿元,为云南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牢记宗旨,心系三农,以支持云南特色产业发展为己任,从2005年以来,共计发放糖类贷款227亿元。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农发行云南省分行在支持云南食糖产业化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对食糖产业种植、加工、流通、储备全方位的信贷支持,涉糖贷款已经占到全省蔗糖企业贷款总量的80%,所支持的食糖产值占到全行业的90%以上。在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云南食糖产业做大做强和持续有效发展方面成效显著,得到了地方党政、糖企、农户等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近年来,国内产糖量逐年增长与国际食糖产量不断增加相互叠加,进口糖数量随之增长,导致国内糖价持续下跌,致使制糖企业库存压力逐年增加,食糖企业利润空间逐步收窄,部分企业亏损严重,并逐步演变为全行业亏损,糖企行业景气度急剧下降。到2013/14榨季,食糖产业进入寒冬,云南食糖行业出现较大亏损,糖企成本控制和生产经营压力持续扩大,云南糖业发展进入“寒冬”。随着糖价低位运行,行业风险渐现,食糖企业融资困难日益凸显,各商业银行对食糖企业贷款支持日趋审慎乃至惜贷,企业资金日趋紧张。若不继续予以支持,将危机全省11个州、市的48个县(市),近700万蔗农和3.3万糖业职工切身利益和食糖产业的安危。
面对糖价低位运行,食糖企业利润空间持续压缩,行业亏损严重,企业生产经营步履维艰的局面,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秉持政策性银行办行理念,心系蔗农,倾情“三农”,全行就信贷支持食糖产业达成共识。坚持在食糖行业困难重重的艰难时期,继续给予食糖行业信贷支持,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蔗农增收和蔗糖产业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加速糖企优胜劣汰,变市场劣势为发展优势。通过严格把关和筛选,择优支持了一批资产负债良好、现金流充足、财务管理规范、偿债能力强、生产经营稳定的优质糖企,鼓励和支持蔗园基地建设、良种改造和压榨技术改造升级,进一步提高单产、出糖率、降低压榨成本,把云南食糖产业做大做强。
2014/15榨季,农发行云南省分行雪中送碳,先期给予食糖产业28.5亿元的信贷支持。随后又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政府下达的食糖储备计划,后续追加了支持食糖储备贷款,以此帮助糖企渡过难关,为支持蔗农增收和蔗糖产业持续稳健发展,助力云南食糖产业走出困境,创造了有利条件。
总把关:苏丽霞
栏目主持:黎 风
执行编辑:薛盘栋
编辑:杜 杉 郎 超
赵 凯 赵晓曦
美编:王蓉蓉
农村党员通过信贷致富要得益于“红色信贷”项目。据悉,为切实帮助解决农村党员发展致富产业缺乏资金、申请银行贷款又缺少抵押资产等难题,安宁市在2014年5月在全市组织实施了党员无抵押创业贴息“红色信贷”项目。通过“红色信贷”项目,安宁市大力培养了农村党员信贷致富典型,带动了更多的党员和群众发展致富,实现了“扶持一户、辐射一片、带动一村”目标,走出了一条“党组织”牵线、政府“贴息”、银行“搭台”、党员“唱戏”的农村金融创新帮扶新路。
其实“红色信贷”项目只是云南实施金融创新支持“三农”发展的一个缩影。近年来,为探索解决“三农”发展中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云南省金融部门采取多项措施,打出政策组合拳,助力云南“三农”发展。
人行昆明中支加大信贷力度为“三农”输血
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通过以下举措持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加强政策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入
一是通过印发2014年《云南省信贷指导意见》,组织召开会议,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服务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为重点,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完善涉农信贷管理模式,切实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庄园经济等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农村妇女、残疾人等群体创业就业,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盘活存量,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涉农信贷管理模式,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力度。
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银行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定一至两个县,确定一至二种创新信贷品种,明确实施金融机构,推动实现信贷创新产品“一县一品”。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创新重点联系行机制,增加大理、文山、普洱、昭通4个州市中支作为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重点联系行,并要求重点联系行要加强工作力度,力争所在地在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方面有所突破,为在全省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经验和做法。
三是及时转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家禽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并结合云南省实际提出了四条贯彻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从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大局出发,综合调配信贷资源,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
四是召开了由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省金融办以及各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参加的第九次、第十次“云南林业金融服务协调工作会议”,将2014年全省林权抵押贷款新增30 亿元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阶段性地分析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将全省推动林权抵押贷款情况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促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目前全省林权抵押贷款余额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五是建立完善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和农村金融创新监测制度。继续完善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把涉农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作为2014年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内容,充分运用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三农”金融服务,增加“三农”信贷投入。建立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三权”抵押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等监测制度,动态监测农村金融创新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六是积极推动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机制。牵头建立了滇西边境片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滇西边境片区扶贫开发金融支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连片特困地区金融服务协调联动;编发了《金融扶贫工作动态》,搭建信息平台,及时交流金融扶贫工作进展、典型经验;会同云南省扶贫办、财政等有关部门,对《云南省扶贫贴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优化扶贫贴息贷款流程,提高扶贫精准度。积极参与推动乌蒙山区、迪庆藏区、石漠化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工作。
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经济发展
据了解,人行昆明中支加强了投向引导,专项安排17.57亿元和59.5亿元新增贷款总量,引导88个贫困县市法人金融机构和其他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据统计,2014年1~11月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新增贷款631.50亿元,同比多增56.19亿元。
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一是有效发挥支农再贷款的引导作用。人行昆明中支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支农再贷款的支持,提高支农再贷款的使用效率。一方面,加大支农再贷款限额调剂力度,重点向涉农信贷投放比例高、贫困、地震受灾、支农再贷款使用效率高的地区倾斜;另一方面,增强支农再贷款的使用与农业生产周期相匹配,更好地满足资金期限需求。据统计,2014年1~11月,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61.94亿元,同比增加12.75亿元。二是积极发放支小再贷款。2014年1~11月,累计发放支小再贷款12亿元,同比增加12亿元。三是优先办理涉农票据再贴现。2014年1~11月,累计办理涉农票据再贴现113.19亿元,同比增加36.43亿元,涉农票据再贴现累计办理金额占比达63.9%。
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涉农金融机构可贷资金 做好定向降准政策的落实,据悉,人行昆明中支对符合条件的曲靖城商行、玉溪城商行、红塔农合行、昭阳农合行和大理农合行按时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全省符合条件的125家农村金融机构法人,执行比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125家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农村金融机构法人中有65家为2013年度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法人机构。
认真执行优惠利率政策,扩大民贸民品生产贷款的发放
继续把执行好优惠利率政策作为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推动民族地区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人行昆明中支通过加强窗口指导、加大部门协调、深入调查研究,多方推动民贸民品贷款优惠利率政策有效落实,成效显著。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云南省民贸民品贷款余额32.15亿元,同比增长2.62倍;累计应贴息金额5987万元,同比增长3.37倍。
2014年全省涉农信贷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涉农贷款持续增加。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末,全省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6111.65亿元,占全部本外币贷款余额的33.98%,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661.04亿元,增长12.13%,新增涉农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2.58%。其中,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959.87亿元,比年初增加126.93亿元,增长15.2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余额1049.44亿元,比年初增加40.54亿元,增长4.02%;农田基本建设贷款余额93.83亿元,比年初增加17.25亿元,增长22.53%,有力地支持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支持了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金融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涌现出有抵押担保类的创新,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等;有针对特定对象的创新,如“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农户小额建房贷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等;有组合类的创新,如涉农银团贷款、“公司+农户”信贷模式等。截至2014年9月末,纳入重点监测的14类农村金融创新产品的贷款余额为534.66亿元,同比增长16.14%,受益农户124.88万户,受益企业837户。其中,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45.39亿元,同比增长11.94%,贷款余额连续4年位居全国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2.84亿元,同比增长10.98倍;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余额44.87亿元,同比增长5.14%,贷款余额位居全国前列;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余额11.15亿元,“贷免扶补”贷款余额63.99亿元,同比增长7.89%。
贫困地区存贷款规模稳步增长。截至2014年9月末,云南省贫困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586.96亿元,同比增长13.1%;各项贷款余额4948亿元,同比增长16.58%,存款增速和贷款增速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6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2014年1~9月,全省贫困地区新增贷款576.14亿元,贷款增量占全省同期贷款增量的36.5%,高于上年同期水平4.35个百分点。
云南银监局助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2014年,云南银监局主要通过四项措施支持“三农”发展,并取得新成效。
推进机构深化改革,激发银行服务活力
推动鼓励农合机构深化改革。云南银监局督促省联社在稳定县域法人地位、维护体系完整、坚持服务“三农”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加大督导力度,促进将瑞丽新兴信用社并购重组成立云南瑞丽南屏农商行,目前已经获批筹建。
推进其他银行改革。引导农发行强化政策性金融职能定位,加大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逐步建立符合云南实际的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引导农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充分发挥机构网点连接城乡的协同效应,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和资源配置力度;引导邮储银行立足服务农村和社区的零售银行定位,逐步扩大涉农业务范围,加快邮储资金回流农村,不断提高“三农”贷款占比;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鼓励有资质的地方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开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支持组建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推进完善金融机构种类,在积极引进外资银行和银行业入滇的同时,扩大外资及民营资本参与云南地方银行业及地方经济的发展。
增强机构培育,优化服务网点布局
重视和强化资源配置。一是积极培育发展以村镇银行为主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据统计,截至2014年11月末,全省共设村镇银行36家,督导向乡镇以下延伸营业网点62个。在省内16个州市均已实现村镇银行全覆盖基础上, 2014年引入武汉、延边等农商行到全省发起设立8家村镇银行,并做好事前监管与服务工作。目前由武汉农商行发起设立的6家行已经有5家完成筹建开始正式对外营业。由延边农商行发起设立的2家村镇银行正在积极落实筹建各项工作。同时,武汉和重庆农商行增设7家村镇银行已获银监会备案同意,常熟、宜春、延边、重庆农商行拟发起或增设村镇银行的前期工作在努力推进。二是鼓励民间资本入股。鼓励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借助增资扩股、新设机构等渠道,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参股,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从持股情况看,我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民营资本持股占比达85%以上。
优化网点布局,提高服务效能。云南银监局2014年年初拟发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2014年监管工作意见》,要求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找准市场定位,切实落实上级的“三农”工作要求,积极向下延伸金融服务,增强服务的针对性,提高服务功效。截至2014年11月,云南共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168家,下设了营业网点2453个,占全银行业网点数的45.74%。其中农合机构133家,营业网点2393个。全省形成多级与单级农村机构相互交融的农村金融组织架构。同时,督导省联社、富滇银行、邮储银行继续巩固及改进对129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网点建设和服务的成果,促进固定网点不断扩大服务半径,拓宽服务领域,创新业务品种及服务模式,竭力改善金融服务;促进临时营业网点和流动服务网点增加服务频率,延长服务时间,提高服务效能。 推进机制转换,增强金融服务功效
按照银监会农村金融改革总体要求,云南银监局督导省联社摒弃行政化管理的“大一统”思维,淡出行政管理。督导其推进内设部门科学设置,突出体现为基层法人提供服务的职能。督促省联社调整增加了风险管理部、业务发展部、政策法规部、个人金融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同时,要求加快推动事业部改革,及时将清算中心改制为科技结算中心、资金运营中心、银行卡中心,增强为基层社员提供服务的能力。要求推动区域性审计稽核中心改革,以增强农合机构自身的自查自纠能力。引导各县市联社按照审慎经营、业务管理、风险管理需要原则,科学设置内设部门,通过内设机制的转换,增强服务和管理能力、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实现审慎经营、内部管理合规。
实施差异化监管,支持老少边穷区域经济发展
注重实效,增强“三农”金融服务便利化。云南银监局鼓励全省银行业顺应农业农村经济的深刻变化,紧紧围绕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结合当地“三农”经济发展实际,努力探索差异化、特色化、便利化金融服务,支持符合国家支持鼓励类的特色种养殖业、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储备粮棉油生产、城乡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项目或领域发展壮大。引导调整信贷结构,科学支持涉农企业前瞻性地探索符合云南特点的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模式,促进农业农村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发展绿色产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生态友好型农业,打造符合高原发展特色的高原品牌农业产业,为银行业高效支持云南“三农”经济持续发展及其持续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差异帮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金融健康发展。一是增强信贷支农力度。引导银行业综合运用各自政策手段,加大对老少边穷及民族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信贷投入,特别是切实加大滇西边境山区、乌蒙山区、迪庆藏区、石漠化地区等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农”领域的资金支持。截至2014年11月,全省银行业对老少边穷及民族区域发放贷款5646.05亿元,同比增加739.6亿元,同比增幅15.07%。占全银行业各项贷款的30.51%。二是引领推动区域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创新。要求创新符合农村经济特点,低成本、可复制、易推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持续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需要,依托行政村“村两委”所在地、特约商户、农村超市、供销社系统经营网点以及农民合作社等具有安全条件的场所,布放ATM、CRS、POS、“拉卡拉”等金融自助服务终端,积极引导村民推广使用银行卡。截至2014年11月,推进设置乡镇以下简易便民服务网点和流动服务网点2637个,在14173个乡镇布设各类电子机具20.9万台。
云南保监局大力提升保险服务“三农”能力
据悉,云南保监局近年来始终把保险放到“三农”工作的大背景中谋划推动,把“三农”保险融入到省委、省政府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大战略中改革创新。仅2014年,全省新增农险产品3个,截至2014年12月,全省开办的农险产品达20个。2014年1~11月,全省累计实现农险保费收入10.62亿元,同比增长6.88%,为全省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了1700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赔款支出6.69亿元,同比增长39.87%,170余万农户将从农险赔款中直接受益。农业保险已成为云南省农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力推进高原特色农业保险,努力完善全省农业保障体系
该局积极引导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创新,稳步扩大享有财政补贴的高原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实现农业保险全省129个县全覆盖。据了解,目前全省农业保险已经发展到20个品种,基本覆盖了云南农业经济发展中地位重要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大小牲畜和经济林木,在全国居于前列,初步形成了较为丰富的农业风险保障体系。据统计,2014年全省水稻、玉米承保面积增加228.74万亩,同比增长16.84%,为全省粮食安全提供风险保障42.81亿元;橡胶保险承保数量同比增加41万亩,增速高达82.00%;政策性森林火灾险在全省129个县(区)全面开展,覆盖率达100%;烟叶保险投保面积达767.30万亩,基本实现种烟面积全覆盖。
支持保险服务“三农”创新,试点开办特色涉农险种
云南保监局一直以来都把产品创新和保险创新摆在突出位置。一是2010年在西双版纳全国首创“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项目,将野生动物肇事损失赔偿由单一的政府赔偿转变为政府+商业保险合力赔付的模式,让受损失群众得到更高、更快的赔偿。2013年,该险种已覆盖全省西双版纳州、迪庆州、丽江市、普洱市、保山市、临沧市的30余个县(市、区),2013年实现保费收入1890.05万元,提供风险保障9100万元。二是大力发展农房保险,2014年1~11月,全省农房保险承保农房550余万户,保费收入4190.19万元,全省承保覆盖率约为43%。三是结合地方特色,在红河州开办了商业性育肥猪保险和除虫菊保险,在德宏和保山市开办了商业性香料烟保险和咖啡保险,在文山、玉溪等地开办了辣椒保险等,保险服务地方农业经济产业的水平不断提高。
重点推动大病保险,努力完善全省农村居民社会保障体系
积极配合省医改办推进大病保险试点。目前,大病保险渗透度大幅提升,自2013年开办以来,截至2014年11月底,保险公司已在全省13个州市承办了18个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总覆盖人群已达2452.34万人,约占全省参加城乡基本医保总人数的62.70%。2014年前三季度,累计赔付3.08亿元,超过12万人直接受益。
扩大意外险覆盖面,努力完善全省农村社会管理体系
专项保障农村独生子女家庭,2014年1~11月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累计支付赔款3059.09万元,受益农户16116人次。开展建筑工程意外伤害,2014年1~11月承保工程7193项,理赔1256人次,赔付2713.06万元,保障了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在遭受意外伤害后得到有效的救治和经济补偿。 加大基础服务投入,努力完善全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云南保监局督促保险公司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着力解决服务农户“最后一公里”问题。一是大力推进乡镇营销服务部和农村网点的建设,不断向农业生产一线延伸服务网络。二是探索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基层服务网络,借助乡镇村委基层政府和农业、林业基层机构的力量,协同开展“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工作,将农业保险的服务有效供给至“三农”第一线。三是不断充实农业保险基层服务队伍,强化农险一线服务力量。
结合云南自然灾害频发特点,努力完善全省农村防灾减灾体系
一是探索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项目。结合云南自然灾害较多,地震频发的省情,该局积极推动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大理试点方案已由大理州政府正式上报省政府待批。二是进一步推动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
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积极支持食糖产业发展
制糖产业是云南省仅次于“两烟”的第二大生物资源产业,甘蔗产量和食糖产量位居全国第二,年均植蔗面积450万亩,产量230万吨,产值突破120亿元,为云南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牢记宗旨,心系三农,以支持云南特色产业发展为己任,从2005年以来,共计发放糖类贷款227亿元。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农发行云南省分行在支持云南食糖产业化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对食糖产业种植、加工、流通、储备全方位的信贷支持,涉糖贷款已经占到全省蔗糖企业贷款总量的80%,所支持的食糖产值占到全行业的90%以上。在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云南食糖产业做大做强和持续有效发展方面成效显著,得到了地方党政、糖企、农户等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近年来,国内产糖量逐年增长与国际食糖产量不断增加相互叠加,进口糖数量随之增长,导致国内糖价持续下跌,致使制糖企业库存压力逐年增加,食糖企业利润空间逐步收窄,部分企业亏损严重,并逐步演变为全行业亏损,糖企行业景气度急剧下降。到2013/14榨季,食糖产业进入寒冬,云南食糖行业出现较大亏损,糖企成本控制和生产经营压力持续扩大,云南糖业发展进入“寒冬”。随着糖价低位运行,行业风险渐现,食糖企业融资困难日益凸显,各商业银行对食糖企业贷款支持日趋审慎乃至惜贷,企业资金日趋紧张。若不继续予以支持,将危机全省11个州、市的48个县(市),近700万蔗农和3.3万糖业职工切身利益和食糖产业的安危。
面对糖价低位运行,食糖企业利润空间持续压缩,行业亏损严重,企业生产经营步履维艰的局面,农发行云南省分行秉持政策性银行办行理念,心系蔗农,倾情“三农”,全行就信贷支持食糖产业达成共识。坚持在食糖行业困难重重的艰难时期,继续给予食糖行业信贷支持,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蔗农增收和蔗糖产业持续稳健发展。同时加速糖企优胜劣汰,变市场劣势为发展优势。通过严格把关和筛选,择优支持了一批资产负债良好、现金流充足、财务管理规范、偿债能力强、生产经营稳定的优质糖企,鼓励和支持蔗园基地建设、良种改造和压榨技术改造升级,进一步提高单产、出糖率、降低压榨成本,把云南食糖产业做大做强。
2014/15榨季,农发行云南省分行雪中送碳,先期给予食糖产业28.5亿元的信贷支持。随后又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政府下达的食糖储备计划,后续追加了支持食糖储备贷款,以此帮助糖企渡过难关,为支持蔗农增收和蔗糖产业持续稳健发展,助力云南食糖产业走出困境,创造了有利条件。
总把关:苏丽霞
栏目主持:黎 风
执行编辑:薛盘栋
编辑:杜 杉 郎 超
赵 凯 赵晓曦
美编:王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