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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们对物质生活的追求,我国的建筑业也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建筑行业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未来国民经济整体的发展速度。但建筑工程呈现投资巨大、技术复杂、新材料应用频繁且更换速度较快等趋势,这些都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带来了困难和挑战,就目前来讲工程质量的监管已不能满足其发展的需要。为了防范质量风险,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有必要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及方法的研究。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
建筑工程质量历来都是建筑行业的重中之重,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由于工程质量引起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仍然不在少数,采用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确保各项工程的质量已经十分迫切。
1、国内外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及方法
目前,国内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的研究正处于研究及讨论高潮阶段,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策制订者及政府献策者、科研机构及高校的专家学者等多次组织国外考察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并以不同的形式和载体向国内介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经验。除此以外,许多相关的学者也对此有很多的研究,如毛应斌[1]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进行了探讨。董利[2]和宋智慧,肖瑞军,丁云平[3]分析了质量安全工作在建筑施工中的重要作用,认为质量安全工作是建筑施工各要素的基础,并提出加强改进质量安全工作的必要措施。天津大学的卢岚,杨静,秦嵩[4]综合目前安全评价技术,结合建筑业的特点,运用管理理论中的模糊评价方法和层次分析法,提出了一种适合建筑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评价方法。
综合分析可以发现,虽然国内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方法和监管手段等各方面做过大量研究,但国内外目前还没有对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模式及试图构建合理的运行体系进行系统研究。但这种研究却是建设部行业工作客观发展的需要,也就是说,仅靠某个阶段的质量监管模式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这就要求在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中,构建与实际情况相对应的质量监管模式,并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来实现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
相比国内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国外的监管体系则是非常健全的。如在美国,建筑管理法规和建筑技术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作出了专门的要求,既有强制性标准,也有推荐性标准;既有国家标准,也有地方标准,但主要以地方标准为执行标准。而在德国,除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和施工单位进行质量自控外,主要采取由州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授权成立的质监公司对新建和改扩建(涉及机构安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实行强制性质量监督审查。受地缘及用地紧张等多种因素影响,新加坡政府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十分重视,主要采用的是行政立法监管。
总之,世界各国各地区都有适合自己的建筑质量监管模式。其核心内容主要是把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建设过程中主体作为实现质量的重心,把对各层次人员的评价作为有效落实质量保障和控制体系的主要环节,认为对质量人员的评价是最有价值的评价,只有高度重视建设主体和监督主体质量人员的培训,提出基于工程质量的建设责任主体认证问题,把建设责任主体建设活动中的质量行为纳入认证评价中,才能提出保证体系不断发展和合理有效的理论支撑。
2、国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研究的突出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形成、深化与巩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不断探索中形成了相对固定的阶段形式。但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并适当演化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和要求,工程质量监管模式也进行了适当的革新和发展,但依然存在和暴露出一些问题:
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制不健全。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大多数属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单位或与其有多种关联,这就使得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没有市场竞争,更没有对政府质量监督站拟需的材料检测结果实施有效监督,出现了既当裁判员又当教练员的现象,更重要的是容易形成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地方保护和垄断性经营中给出了其相关数据并分析了弊端。所以,改革当前这种质量检测运行机制势在必行。可以探讨以多种方式逐步实现监督机构与检测机构彻底剥离,形成良性竞争又互相约束的质量检测监管局面。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目前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是政府质量监督站代表政府行使质量监督的公权力,同时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社会监管几乎没有,没能做到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资源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持续改进。
3)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准确。因为个别机构是企业的性质。这造成了社会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和尊严的认同度不高。政府应成立非营利性的全额事业单位代表政府行使质量监督管理职权,同时实现监管部门的寡头垄断,便于统一监管标准,利于明确其工程质量监管责任。
4)政府监督工作例行公事,未充分起到质量强化作用。目前,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参与建设各责任方全面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但部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仍然表现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关键部位验收成分较多,对各责任主体的常态化质量监管行为较少,监督工作仍然片面,时间上也存在着时断时续,这明显不符合政府监督体制改革和建设工程发展的需要。
3、国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研究的改进
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及对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的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传统的质量监管模式仅在建筑工程的某个阶段实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程的質量问题,为此,参考国内外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并针对国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理论研究现状,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1)通过对国内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研究现状的总结和对国内现有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的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模式及其研究思路和方法。
2)结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提出了以政府监督管理体系为主、社会监督控制体系为辅、相关责任主体对质量负直接责任的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主体的“三环”模式;研究并构建切实可行的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的监管模式: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监管,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项目竣工后评价。
3)引入定量化模型,研究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方法,并进行实证分析,增强质量监管模式的可操作性。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按照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方法:投资前期的监管采用项目评估法;建设期监管采用直方图法、控制图法和神经网络法等;运营阶段的质量监管采用模糊评估法等。
4)运用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模式对所选建筑实例进行分析,验证所提出的监管模式的有效性、合理性、实用性及可行性。
参考文献
[1] 毛应斌.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探讨[J].建筑经济,2004,12:68-69
[2] 董利.建筑业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措施[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6,1:112-113
[3] 宋智慧,肖瑞军,丁云平.浅谈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控制与管理[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5,4:107-109
[4] 卢岚,杨静,秦嵩.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综合评价研究[J].土木工程学报,2003,9:46-50,82
[5] 孟宪海.美国建设管理体制的特点及研究[J].建筑经济,1999,8:34-37
[6] 孟宪海.德国建设管理体制的特点及研究[J].建筑经济,1999,6:40-43
[7] 张巧玲,张红,朱宏亮.新加坡工程质量管理的 CONQUAS 体系及其借鉴[J].建筑经济,2003,11:48-50
[8] 蔡森林.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工程质量,2005,8:7-9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
建筑工程质量历来都是建筑行业的重中之重,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由于工程质量引起的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仍然不在少数,采用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确保各项工程的质量已经十分迫切。
1、国内外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及方法
目前,国内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的研究正处于研究及讨论高潮阶段,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策制订者及政府献策者、科研机构及高校的专家学者等多次组织国外考察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并以不同的形式和载体向国内介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经验。除此以外,许多相关的学者也对此有很多的研究,如毛应斌[1]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进行了探讨。董利[2]和宋智慧,肖瑞军,丁云平[3]分析了质量安全工作在建筑施工中的重要作用,认为质量安全工作是建筑施工各要素的基础,并提出加强改进质量安全工作的必要措施。天津大学的卢岚,杨静,秦嵩[4]综合目前安全评价技术,结合建筑业的特点,运用管理理论中的模糊评价方法和层次分析法,提出了一种适合建筑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评价方法。
综合分析可以发现,虽然国内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方法和监管手段等各方面做过大量研究,但国内外目前还没有对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模式及试图构建合理的运行体系进行系统研究。但这种研究却是建设部行业工作客观发展的需要,也就是说,仅靠某个阶段的质量监管模式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这就要求在建筑工程的全寿命周期中,构建与实际情况相对应的质量监管模式,并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来实现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
相比国内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国外的监管体系则是非常健全的。如在美国,建筑管理法规和建筑技术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作出了专门的要求,既有强制性标准,也有推荐性标准;既有国家标准,也有地方标准,但主要以地方标准为执行标准。而在德国,除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和施工单位进行质量自控外,主要采取由州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委托授权成立的质监公司对新建和改扩建(涉及机构安全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实行强制性质量监督审查。受地缘及用地紧张等多种因素影响,新加坡政府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十分重视,主要采用的是行政立法监管。
总之,世界各国各地区都有适合自己的建筑质量监管模式。其核心内容主要是把监督管理人员的素质和建设过程中主体作为实现质量的重心,把对各层次人员的评价作为有效落实质量保障和控制体系的主要环节,认为对质量人员的评价是最有价值的评价,只有高度重视建设主体和监督主体质量人员的培训,提出基于工程质量的建设责任主体认证问题,把建设责任主体建设活动中的质量行为纳入认证评价中,才能提出保证体系不断发展和合理有效的理论支撑。
2、国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研究的突出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形成、深化与巩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在不断探索中形成了相对固定的阶段形式。但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遗留并适当演化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和要求,工程质量监管模式也进行了适当的革新和发展,但依然存在和暴露出一些问题:
1)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制不健全。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大多数属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单位或与其有多种关联,这就使得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没有市场竞争,更没有对政府质量监督站拟需的材料检测结果实施有效监督,出现了既当裁判员又当教练员的现象,更重要的是容易形成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的地方保护和垄断性经营中给出了其相关数据并分析了弊端。所以,改革当前这种质量检测运行机制势在必行。可以探讨以多种方式逐步实现监督机构与检测机构彻底剥离,形成良性竞争又互相约束的质量检测监管局面。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不完善。目前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要是政府质量监督站代表政府行使质量监督的公权力,同时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督管理工作,其他社会监管几乎没有,没能做到充分利用社会监督力量资源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持续改进。
3)质量监督机构定位不准确。因为个别机构是企业的性质。这造成了社会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执法地位和尊严的认同度不高。政府应成立非营利性的全额事业单位代表政府行使质量监督管理职权,同时实现监管部门的寡头垄断,便于统一监管标准,利于明确其工程质量监管责任。
4)政府监督工作例行公事,未充分起到质量强化作用。目前,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越来越重视,要求参与建设各责任方全面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但部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仍然表现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关键部位验收成分较多,对各责任主体的常态化质量监管行为较少,监督工作仍然片面,时间上也存在着时断时续,这明显不符合政府监督体制改革和建设工程发展的需要。
3、国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研究的改进
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及对建筑工程质量要求的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也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传统的质量监管模式仅在建筑工程的某个阶段实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程的質量问题,为此,参考国内外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并针对国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理论研究现状,需要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
1)通过对国内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研究现状的总结和对国内现有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模式的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模式及其研究思路和方法。
2)结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特点,提出了以政府监督管理体系为主、社会监督控制体系为辅、相关责任主体对质量负直接责任的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主体的“三环”模式;研究并构建切实可行的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的监管模式: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监管,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项目竣工后评价。
3)引入定量化模型,研究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方法,并进行实证分析,增强质量监管模式的可操作性。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按照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方法:投资前期的监管采用项目评估法;建设期监管采用直方图法、控制图法和神经网络法等;运营阶段的质量监管采用模糊评估法等。
4)运用全寿命周期质量监管模式对所选建筑实例进行分析,验证所提出的监管模式的有效性、合理性、实用性及可行性。
参考文献
[1] 毛应斌.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探讨[J].建筑经济,2004,12:68-69
[2] 董利.建筑业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措施[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6,1:112-113
[3] 宋智慧,肖瑞军,丁云平.浅谈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控制与管理[J].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05,4:107-109
[4] 卢岚,杨静,秦嵩.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综合评价研究[J].土木工程学报,2003,9:46-50,82
[5] 孟宪海.美国建设管理体制的特点及研究[J].建筑经济,1999,8:34-37
[6] 孟宪海.德国建设管理体制的特点及研究[J].建筑经济,1999,6:40-43
[7] 张巧玲,张红,朱宏亮.新加坡工程质量管理的 CONQUAS 体系及其借鉴[J].建筑经济,2003,11:48-50
[8] 蔡森林.政府投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工程质量,2005,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