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与做事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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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各行各业都在强调“做人”的重要性,“先做人,后做事”。这是很对的也是很难的。做人的最难之处是做人有两套规则——明规则与潜规则运行其间。当然做人不是纯粹地做人,做人是通过做事体现的,而做事之难也在于有两套规则——明规则与暗规则运行其间。做人做事之难,就在这明暗两套游戏规则的纵横交错之中。因此,无论做人还是做事,尤其是要做好人、做好事,都要求我们直面这两套规则。
  
  做“君子”还是做“小人”?
  
  我们从小受到的正面教育就是要做正人君子,不能做卑鄙小人;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要近君子而远小人,等等。关于如何做君子的道理,古今中外的先贤圣哲有许许多多的论述,而古今中外的正人君子,更是不可胜数。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每一个时代,真正的正人君子都是其所在国家、民族和时代精神的脊梁和行为的典范。如在CCTV“社区的丰碑”和“时代先锋”等栏目里的人物,就是当代中国做人做事的脊梁和典范,就是当今时代的风流君子。
  然而在历史和现实中,有时往往会上演“君子斗不过小人”的悲剧。宋代文豪苏辙曾经感叹:“在中国官场,君子斗不过小人”。其实,“君子斗不过小人”的现象,不仅存在于官场,而且也存在于商场及其他各行各业之中。吴思先生所说的“淘汰清官”、“新官堕落”现象,在各行各业更是一再发生。
  以前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受贿案为例。据报道,某药厂药物研究所制剂室主任高纯,从1995年开始署名举报药监官员转卖新药资料,药研所买别人的药换药瓶冒充新药等等黑幕。在长达11年的时间里,高纯至少向国家药监局寄挂号信100多封、特快专递42封、电子邮件400多封、拨打电话500多次,上访21次,但仍无结果。高纯的举报遭遇是,当年药政调查组的成员中有人将他的举报材料内容、证人及检举人姓名告诉了他的所长,他先是被勒令停工、强制下岗、停发工资、威胁开除,后又被公司领导打成骨盆骨折、耻骨联合分离,最后一纸文书将高踢出厂门。高纯如今在广州打工,一贫如洗。2000年5月25日,高纯终于在家中等来了一位“重要人物”。“我到药监局的上访得到了局领导的重视,并派专员李处长(化名)接待。李处长在高纯家中亲自取走了药政官员王蕾(化名)涂改过的作假原始文件,并说只是拿去鉴定一下,一定会返还原件。可此后这位李处长不仅拒不返还材料,却说‘领导说了不能给就不能给’。”在这漫长的11年中,君子高纯没有斗得过小人郑筱蔓及其党羽们。高纯用的是党纪国法等明规则,郑及其党羽们用的是阴损的暗规则。
  毋庸讳言,类似的情形在各地方、各行业都有发生。如前几年在辽宁省的“马慕大案”中,一位老干部因坚持举报马向东和慕绥新的违法犯罪事实,被投进了监狱;四川达州市一位主治医师因举报医药回扣黑幕不得不背井离乡;湖北省监利县棋盘乡党委书记、经济学硕士李昌平因向朱总理反映三农问题,最后被迫辞职出走;甘肃省兰州市的王姓房地产老板因拒绝前兰州市长、原甘肃省政协副主席朱作勇的索贿要求,通过合法手续审批的工程8年之间也开不了工,使800多万元的前期投入化为乌有;等等,等等。
  这些是“君子斗不过小人”故事的现代版。
  当然,从历史的长河与现实生活的总和看问题,“君子斗不过小人”的现象是局部的、个别的和暂时的,而不是整体的、普遍的和持久的。不然,历史的车轮就不能前进,社会的文明就不能进步。历史发展的趋势与现实生活的主流,是君子秉承明规则大行其道,而小人则依靠潜规则暗中作祟。尽管有时小人也能得势于一时一地,得逞于一事一物,但终究是君子之正压住小人之邪,郑筱萸案、马慕案等等的被揭露就是证明。
  所以,尽管生活中不乏君子含冤受屈、小人飞扬拔扈的事例,但我们在做什么人时仍然应该坚持选择做君子而非选择做小人。
  
  君子与小人各守其则
  
  正人君子与卑劣小人各有自己的言行规则。一般而言正人君子是坚持按正确的明规则办事,卑劣小人是按错误的暗规则办事。在当今时代,按正确的明规则办事,就是按党的正确的方针政策办事,按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办事;就是依法办事;就是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办事;就是按“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办事,按“八荣八耻”办事;就是按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办事;等等。一句话,能按这些正确的政治规则、经济规则、法律规则、文化规则、道德规则办事的人,就是光明正大的人,清正廉洁的人,诚实正直的人,公道正派的人,心胸坦荡的人,言行一致的人,谦虚谨慎的人,纯粹高尚的人,等等,是谓之君子。按与上述各种正确的明规则相反的暗规则或潜规则办事,是谓之为小人。
  君子与小人的区分不在言而在行。如果仅听小人之言,人们往往会错把小人当君子。因为小人最易营造“大奸似忠”“大邪似正”的假象迷惑人。君若不信,你看一看被揭露的那些大小贪官们,在案发之前,哪一个不是在台上言必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执法必严”、“反腐倡廉”、“求真务实”等等满嘴仁义道德而貌似正人君子,却在背地里干着祸国殃民、损党损国、损人利己的男盗女娼勾当?哪一个大小贪官的头上没有戴着几顶令人眩目的光环如“人大代表”、“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政协委员”或者“书记”、“×长”之类的堂皇冠冕?与市井里的小人物赤裸裸的违法行为不同,官场里的小人的各种卑鄙行径,是被温文尔雅的举止、时尚高级的爱好和美丽动人的言语掩盖着的,使善良的人一时难以觉察。这也是为什么许多贪官的劣迹要持续较长时间才能被揭露的原因之一,因为假象是从反面表现本质的,而假象有时候看起来比真相更真,这为人们透过现象看本质增加了难度。
  正人君子对现行的各种明规则如党纪国法、伦理道德是真信任真坚持,而卑劣小人对现行的各种明规则是表面相信暗里不信。如福建省一名县长一年即贪污受贿达3 000万元(比《红楼梦》里“三年清知县,十万雪花银”要厉害得多),在反腐大会上大讲“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内心里却信奉“当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的贪官信条。
  正人君子对现行各种明规则可能存在的弊病心存改革完善之志,并身体力行。而卑劣小人对现行明规则的弊病也心知肚明,但不会去改革完善,而会千方百计加以利用和扩大,使这种体制、法纪的不完善或纰漏成为自己卑鄙行径的通行证和护身符,或保护伞。由于体制性或明规则的弊端使好人无法大有作为地做好事,并使意志薄弱的好人向坏人转化,却易使坏人肆无忌惮地做坏事,这也是有时候“君子斗不过小人”、“好人斗不过坏人”的重要原因。
  正人君子将个人利益置于各种明规则的约束和规范之内;君子喻于义。而卑鄙小人将个人利益置于各种明规则之上,处处、时时力图谋取明规则之外的利益,甚至损害、违反明规则去捞取个人利益;小人喻于利。正人君子因无私而无畏,敢于将自己的言行置于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之中,并接受“三公”的检验;而卑劣小人因贪私和心怀鬼胎而害怕,不敢也不愿将自己的言行置于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之中,像蝙蝠一样偏爱在黑暗中飞翔,对暗箱操作情有独钟,不离不弃。
  正人君子有着强烈的规则意识和自律意识,为了维护现行明规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奉行公事公办、私事私办、公私分明的原则。对上不趋炎附势,言无不尽,直谏甚至犯颜死谏,“大忠似奸”;对下不盛气凌人、不拉帮结派;对群众心怀敬畏,不庸俗迎合;对亲友,不搞裙带关系,有时会“六亲不认”;这就会使正人君子有时会陷入“公道讨人嫌”的不利境地。而卑鄙小人则既无事业心更无责任感,为了将现行明规则转化为手中谋私的工具,他们会千方百计地降低或破坏现行明规则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奉行公事私办,私事公办,从而化公为私、损公肥私。他们对上吹捧巴结,歌功颂德,又跑又送,寻找“朝中”的保护伞;对下则施以恩惠以网络党羽,形成利益盘根错节的小团体;对群众实则不关心痛痒,甚至骑在头上作威作福,但表面上往往又假仁假义地露出藏刀的笑脸,欺世盗名,这就会使卑鄙小人得志更猖狂,八面玲珑、左右逢源,形成“气候”。所以,那些腐化分子对“人际关系”的研究功力深厚,整天整人、琢磨人、拉拢人,坏人不会告他,好人往往也不敢告他(如高纯等人这样的志士仁人者除外)。在其势力范围之内,在其“堡垒”被攻破之前,“君子斗不过小人”、“好人斗不过坏人”的现象就会大量发生,甚至持续很长的时间。
  正人君子有着强烈的使命感和事业心。为了事业的成功而常思立德、立言、立功,多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少做或不做错误的事和错误地做事,多做好事并把好事做好,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他们往往显示出坦诚、率直和单纯的“老实人”品格,显示出“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如果犯错,他们会常怀反省之心,不讳疾忌医,为人民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利益改正错的,有时为了把好事做大做好而委屈求全,自我牺牲。而卑鄙小人则相反,他们往往会时时处处显示出“聪明”,会以弄虚作假掩盖自己的劣迹;会以讳疾忌医拒绝改正错误以证明自己“一贯正确”;会以诿过揽功证明自己有“本事”;会以奉承讨好证明自己对上司最“忠诚”;会以以权谋私表明自己很“精明”;会以官官相护证明自己讲“义气”;会以欺压群众证明自己有“魄力”;等等。
  不同的人遵循不同的规则,而遵循不同的规则又区分出不同的人。依法治国、依法治企,以德治国、以德治企是正人君子的价值选择,能够坚持现行的各种明规则,并使之更完善。反之,亦反之。
  
  做君子也要熟悉暗规则
  
  如果你选择做君子,那么你就要学习明规则、懂得明规则、执行明规则(如一般所说的学法、懂法、执法),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仅此还不够,你还必须学习和懂得暗规则(注意:你不能执行暗规则)。
  首先,这是做君子的需要。因为君子执行的是明规则,而明规则是与暗规则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正人君子要深刻地、全面地理解和坚定地执行明规则,就需要全面深入地认识各种相应的暗规则产生的条件,起作用的范围和方式,以及运用暗规则主体的动机、运用暗规则的适当时机及其可能的后果,站在小人的角度换位思考,以君子→小人→君子的思考,或“先小人而后君子”的逻辑,用两手对付两手,可以使君子做到“害人之心不可有,而防人之心不可无”,从而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免得不明不白地吃了“君子斗不过小人”的眼前亏。不然,君子处在明处,小人躲在暗处,俗话说,明枪好躲,暗箭难防,小人一般都是施放暗箭的行家里手,君子如不学习知晓小人赖以生存发家的暗规则,不防范小人之暗箭射出的方向、角度、方式与力量,不但不能战胜卑劣小人,反而会被小人们暗算,上演“壮志未酬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的悲剧。
  其次,这也是健全、完善明规则的需要。在一定意义上说,暗规则是明规则的副产物,暗规则是从明规则的遗漏处、弊端处、薄弱处成长起来的。研究并认识各种暗规则所滋生、蔓延的条件、范围、方式和后果,研究并掌握暗规则信奉者发起行动的条件、时间和空间,从而有针对性地对明规则加以改革补充、修正、增删,使之健全和完善。这样,使明规则成为无懈被小人可击、无空子被小人可钻、无机会被小人可乘的严谨体系,保障君子可以一展身手大行其道,从而大大压缩卑鄙小人的活动范围与空间,使好人可以把好事做好,使坏人无法横行霸道。套用古人之“知经失者在诸子,知政失者在草民”的逻辑,知明规则之失者在小人,在暗规则。这就是相反而相成的辩证法。
  最后,正派能干的人要注意研究认识暗规则。在历史知识与现实生活中,许多正直能干的君子不屑于研习小人得势之道和小人得利之法,以为只要有正确的战略、政策和主张,靠直来直去就能稳操胜券,结果却往往功败垂成。究其原因有三:一是任何正确的战略、政策和主张的实现,必须要有正确的策略、方法和技能技巧等等相配合,才能贯彻执行到位。正派能干的人大多重视政策而忽视策略和细节(毛主席告诫说,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结果就输在了策略和细节上。而奉信潜规则的人在策略技巧上往往有过人之处,“会做人”、“会来事”,正确的政策经过他们的“对策”、“整容”之后,就可能会被偷天换日,移花接木,使正确的政策在宣传、执行中发生严重的衰变和扭曲。
  二是正派能干者重视航向的正确,而对具体航线的选择常常重视不够,尤其是对潜规则设置的各种“暗礁”缺乏深入的了解,应对乏术,措施乏力,因而容易在正确的航向上造成触礁或搁浅。
  三是有些正派能干者在对人对事时能坚持原则性,但却缺乏必要的灵活性,易给人造成不近情理“缺乏”人情味的印象,往往做了好事却背了“恶名”,当了“恶人”。或如有的人所说,正直的人往往清高,欠缺协调人际关系度的把握力,使人敬而远之,而把“会办事”、“会做人”的桂冠,拱手让给那些信奉潜规则的人,在人际关系上为潜规则起了“为渊驱鱼,为丛驱雀”的作用,使潜规则的执行者在左右逢源、八面玲珑中做了坏事反当了“好人”。
  在一个社会或单位里(包括企业),如果“君子斗不过小人”、“对的斗不过错的”的事例持续、经常地发生,人们就会怀疑明规则的力量,降低对明规则的信任,转而推崇暗规则,仿效暗规则信奉者的言行。当明规则不能保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时,有些曾经是君子的人也会选择与暗规则合作,加入到暗规则的团体里去,壮大暗规则势力的力量,败坏整个社会、行业组织的风气。这时候,正气难以伸张,邪气更加狂妄。在暗规则的藏污纳垢之下,贪腐行为、不正之风、违法犯罪行为就会大量发生,形成“其亡也忽”的“势”。因此,托克维尔才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说:使整个社会陷入危险的并不是某几个人的严重腐化,而是所有人的堕落。暗规则正是使人堕落的规则,暗规则的盛行与泛滥,就可能会形成“政怠宦成”难以扭转的局面。所以,真君子不应选择与暗规则同流合污,而应选择韧性的坚持与战斗,如高纯先生们那样,至少也应选择洁身自好,出污泥而不染。如果不幸陷入暗规则的漩涡之中,也应“弃暗投明”,改邪归正。
  须知,依法治国(企),以德治国(企),是历史潮流与国际大趋势,法制社会一定是明规则主导的社会。
  (责任编辑:罗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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