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这是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要求和职业素质要求。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时有发生。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职务犯罪风险,着力提升职业道德素质,丹阳市安监局从制度人手,多措并举,创新预防手段,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深入开展国家安监总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做安全发展的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