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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村民自治模式在发展中得以不断完善和创新,形成了“两委“主导型、“两委”分权三种类型等四种主要模式。村民自治模式在经济发展、利益分配和维护稳定的发展主线牵引下,坚持以民生为发展主导、以民本为完善核心、以民权为创新动力,有效地发挥了民生、是本和民权的合力,不断完善与创新包括村民自治模武在内的村民自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