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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王某、张某两人去乡里看电影,途中捡到一个皮夹,内有人民币1150元、国库券2000元。两人进行了平分。次日,失主李某打听到皮夹被王、张两人捡到,却去索要,王、张两人以皮夹是捡来的,而不是偷来的为由拒不归还。为此,李某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王、张归还钱夹。法院受理后即通知王、张应诉。请问,拾遗不还也可到法院去打官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