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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的关系较为松散,同一类句法结构常可包容多种语义关系。动宾结构又是颇为能产并极具开放特征的句法结构,汉语句法结构有着较强的语义兼容能力的特点,在动宾结构中体现得尤为突出。动宾结构究竟能够包容多少种语义关系,乃至某些动宾结构的语义关系应当如何确认,一直被视为汉语语法研究中的难题。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难题"存在,就是因为语言研究中的结构分析同语言运用中的结构生成和理解,在理念与方法上均存有抵牾。简单地说,主要以"系统整体论"为哲学范式的语言结构分析是难以全面、准确地反映本质上与"生成整体论"思想相契合的汉语句法结构的内在机制的,因而其有效性会有一定的限度。句法结构的生成与其说是从部分到整体,不如说是从一个整体到另一个整体,部分在整体中的地位、部分对整体的表述价值,决定着部分——结构成分的提取方式。汉语句法结构的生成注重部分的突显度,注重部分同整体的关系,应是汉语句法结构语义包容能力极强的根本原因,"正反同义结构"中的否定式等语义关系难以解释的句法结构的存在,便是其中比较典型或者说比较极端的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