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1883年德国政府颁布世界上第一部《疾病保险法》至今已有120多年的历史。我国社会医疗保险起步较晚,1989年国家决定在四平、丹东、黄石、株洲4市进行医疗保险制度单项改革试点,在深圳、海南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综合改革试点,1992年8月1日深圳市开始全面实施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一体化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1994年国务院在“两江”进行“统筹结合”医疗保险模式试点;1996年国务院扩大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