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WTO-DS437案中“可获得事实”规则的适用

来源 :时代法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6798763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SCM协定》第12.7条“可获得事实”规则的适用和争议增加,该规则的适用是中国诉美国反补贴措施案(DS437案)的争议焦点之一.在该案中,中方认为,因为美国商务部通过“假设”或“推论”的方式作出不利裁定,而没有依赖记录中的“可获得事实”,其在15次调查的48个实例中利用“不利可得事实”作出的裁决与
其他文献
因果共犯论者必然将因果关系切断说作为共犯脱离的判断标准.因果性危险增高切断说是判断帮助犯脱离的适正学说.因果性危险增高切断的判断包含事实判断和规范判断两个层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