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法典化作为一种在特殊历史时期出现的法律现象,具有其特殊历史背景和现实使命。法典化是19世纪欧洲具有显著时代标志的社会事件,其最大实践抱负就是要为法律的发展提供一个垂范永久的统一框架。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解法典化已然发展成为一种新的面向。解法典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解法典化的过程可以说是一个打破统一、促进融合的过程。从思维模式上看,类型化思维有助于我们对刑法立法多样性的理解,因为它显现出更大合理性以及与社会发展的高度契合性。解法典化并不意味着去法典化,而是为了更好实现法典的重构或者刑法的再法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