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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07年一季度国民经济发展数据,该数据显示,一季度中国经济同比增长11.1%,增速比上年全年加快0.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加快0.7个百分点。这个数字显然快了点儿,让人喜中有忧。
这些数据中最引人注目的数据是: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7%,涨幅比上年同期上升1.5个百分点,其中,3月份同比上涨3.3%。超过了温家宝总理为物价上涨水平所设的3%的警戒线。

而2007年4月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79%;在扣除了20%的利息税之后,实际利率为2.23%,相对于3.3%的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中国银行业的利率水平实际上为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己比银行利率高出1.07个百分点。
负利率无疑,可以确认。
可以靠加息解决问题吗
于是,各大媒体纷纷发表言论说,“加息预期增强”,并纷纷猜测,何时加息和加息的幅度。国外研究中国经济的金融机构都在预言,中国又要加息。加一次,还是加两次?甚至年内再加三次?
中国银行业的利息刚刚在3月18日加过,才不过1个月,便又加息,这合适吗?美国在两年多的时间加了17次息,尽管如此频繁的加息,也不会在不过1个多月的时间里连续加息,一次加息与下一次加息,至少要间隔3个月,加息过于频繁密集,会使国民收入增长预期膨胀,进而推动物价上涨,这显然会与加息的初衷南辕北辙。
既然不宜加息,那么,又如何解决公民存款负利率的问题?
为什么不是停收利息税
这件事禁不住让人要问:一谈负利率,便是加息,为什么不是停收利息税?
现在停收利息税是件顺理成章的事,既合国情,又顺民意。既然是负利率,压根就没利息,还收什么利息税? 没有利息而要缴纳利息税,名不正,言不顺,对纳税人公平吗? 皮己不存,毛仍附之,难道不奇怪吗?
七年前,中国为刺激消费而开征利息税,那时的中国经济处在通货紧缩期,而2003年后,中国经济己进入了通货膨胀期,那么利息税这种为克服通货紧缩而开征的税种,还有必要继续收取吗?
2007年,中国己是进入“负利率时代”的第5个年头了,这样的“负利率时代”的“利息税”,没有利息的利息税,还要继续征纳下去吗?
2007年3月9日,包括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内的27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全国政协大会提交了关于“取消利息税”的提案。
而“取消利息税”的呼声由来己久。
还是在2003年10月,商务部便根据当年国内物价上涨现实和趋势,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的建议。
2004年的两会上,又有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提出“取消利息税”的提案。
2005年的两会上,许多专家学者、人大政协委员们再次强烈呼吁,应在2005年内取消利息税。
2006年的两会上,此提案再次提出,然而时至今日,利息税还在收取。对此,税务机关在媒体上回应说,利息税涉及国家税收300多亿元,不能说取消便取消。
请问:这也是理由吗?
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利息税该不该收。不公平的税收,收1分钱都不该。
仅此一个理由便足以否定收取利息税的一百个理由。
至于说利息税涉及国家税收300多亿元,对于2006年的3.93万亿元的国家财政收入,300多亿元是个很大的数字吗?够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零头吗? 而300多亿元的减税,将惠及13亿人,又何乐而不为?
与其加息,莫如停收利息税。
评《利息税不能停收》
2007年4月23日,停收“利息税”一事,终于等来了答案。那就是发表在4月22日《中国青年报》上的《专家表态利息税不能随意取消,变动调整务必审慎》一文。
由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何德旭所作出的回答是:利息税是一种全世界通行的税种,只能调整完善而不能取消。他的结论是“务必审慎”。即“不能停收”。
发表在2007年4月23日《中国经济周刊》上的《专家称利息税具有劫富济贫功能不应取消》进一步说:
税制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说:“可以肯定地说,对个人存款利息所得征税不会取消。所得税中的收入,基本上是用于转移支付、支援不发达地区。”
“用途的正当”能证明“取得的正当”吗?这逻辑是不是有点儿牛头不对马嘴?
在该文中,另一位官方专家,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说:“‘利息税触及最多的还是中低收入者利益’这一点判断有误。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中国8亿农民占整个储蓄存款不到20%,目前还有2000多万人温饱都没有解决,这些人大概一分钱存款都没有。从这个角度讲,对个人存款利息所得征税具有‘劫富济贫’的调节功能,利息税不应该取消。”
不是政协委员们的“判断有误”,而是官方专家的“判断有误”。
没错儿,中国的富人存款大大地多于穷人的存款,可能因此而得出“利息税”具有‘劫富济贫’的功能吗?该官方专家“忽略”了一件事,中国对存款的征收利息税是无论贫富一律征税20%。“劫富济贫”又从何说起?更何况富人与穷人对同一标准的承受力,是大不相同的。
在他的讲话中,举了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他说,目前还有2000多万人温饱都没有解决,这些人大概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在13亿中国人中,2000多万人是个很大的数字吗?你能举出中国有多少个家庭,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吗?越是没有隔夜粮的家庭,危机感越强,他们多少有点钱,都会义无反顾地存在银行。
不信你可以调查一下,在银行的储户中,99%是工薪一族。
2005年9月30日,中国各地的银行门前纷纷排起了储户取钱的长龙,人们纷纷在问:出了什么事,会出现这样的挤兑风潮?
那是因为国家三部委联合发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对教育储蓄进行整顿,整顿的理由是,教育储蓄涉嫌偷逃利息税。
教育储蓄是一种专为供不起孩子上大学的家长们所设的穷人储蓄。对这样的穷人储蓄严加征管,有没有一点对穷人和穷人家的孩子的体恤之心,怜悯之情?富人会对这种差别细微的储蓄感兴趣吗?
下面的话,越说越荒唐,他说:
“把钱存在银行里赚取利息,应该视为一种投资,而投资历来是有赢有亏的,存款人既然能享受投资所带来的收益,同样应当承受通货膨胀所带来的损失。如果老百姓投资到股市上,股市亏了是否也需要给予补偿?”
建国以来,老百姓是把银行当成保险箱来用的。他居然把银行等同于股市了。这比喻也太离谱了。
中国银行业历来是视“安全”和“保值增值”为银行业生存的基石,而储户们也是奔着“安全”和“保值增值”来的。如果中国银行业连这两点都不要了,那么,中国银行业至少该在银行门口贴上“存款有风险,责任当自负”的警示牌,银行挂了吗?全世界能找到这样的银行吗?
其实,宁可加息都不肯停收利息税,有一个说不出口的理由,那就是加息的幅度只有0.27%,利率支出增幅为10%,停收利息税会使利率支出上升20%。所以,宁可逼银行加息,也不肯停收利息税。
多支出10%是多少钱?不过区区100多亿元,可为了省下这一百多亿元,我们又牺牲了什么? 我们牺牲的是国家税收的公平性,我们牺牲的是国家的公信力,值吗?
国外如何征收利息税
国外的利息税也并非是一种全世界通行的税种。而是有的国家有,有的国家没有。大多数国家利息税,并非是一种独立的税种,而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组成部分,纳入个人所得税一并收取。
如美国便没有专门的、独立收取的利息税,但无论是工资、存款利息、稿费还是炒股获利,美国纳税局都会把你的实际收入统计得清清楚楚,到时寄张账单给你,你的总收入在哪一档,你就按哪一档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一般约39%。可对于收入菲薄的穷人,不但可以免税、返还己缴纳的税款,还可以获得政府补贴。
德国的利息税为30%,但主要针对高收入人群。收入菲薄的人可以少纳或不纳。如果单身者个人存款利息低于6100马克、已婚者低于1.22万马克,就可在存款时填写一张表格,由银行代为申请免征利息税。这才叫“劫富济贫”。
瑞士利息税为35%,而且对在瑞士居住的外国人的银行存款也照征不误。
韩国存款利息被算作总收入的一部分,按总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银行每3个月计付一次利息,同时代为扣税。
瑞典凡通过资本和固定资产获得的收入,都要缴纳资本所得税,税率为30%。资本所得包括存款利息、股息、债息及房租等收入。但政府为了鼓励消费,会为那些申请了消费贷款的人,提供30%的贷款利息补贴。

菲律宾利息税为20%,在菲的外国人或机构(非赢利机构除外)也照此缴纳。
澳大利亚利息计入总收入,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总收入分不同档次,税率由20%至47%不等。
日本利息税率为15%。
埃及、巴西、阿根廷及俄罗斯等国家不征收利息税。
这样看来,一个国家一个样子。但有一点却没有例外,即当银行的利率为负的时候,利息税的显示为零。
加息,还是停收利息税
我们应该弄明白一件事,加息是银行的事,而收取利息税是税务机关的事,银行不过是代收代缴而己。两个部门各司其职,各干各的事。
该加的息要加,银行的利率不能低于物价涨幅,负利率是不公平不正常的。如果出现了负利率,下来的问题只是利率加多少和什么时候加而己。
税务机关在征税时,不分收入多寡而采取同一标准,这对于低收入者便己经是一种不公平。税收原本便是一种实现社会公平的利器,多收入者多纳税,天公地道。“劫富济贫”的确是税收天平的重要职能。
利息税的收取应当更科学些,当利率为零甚至为负时,利息税也应当为零,当利率高于物价涨幅时,才有利息税可言,这才是一种公平诚信。
这些数据中最引人注目的数据是:一季度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7%,涨幅比上年同期上升1.5个百分点,其中,3月份同比上涨3.3%。超过了温家宝总理为物价上涨水平所设的3%的警戒线。

而2007年4月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2.79%;在扣除了20%的利息税之后,实际利率为2.23%,相对于3.3%的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中国银行业的利率水平实际上为负。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己比银行利率高出1.07个百分点。
负利率无疑,可以确认。
可以靠加息解决问题吗
于是,各大媒体纷纷发表言论说,“加息预期增强”,并纷纷猜测,何时加息和加息的幅度。国外研究中国经济的金融机构都在预言,中国又要加息。加一次,还是加两次?甚至年内再加三次?
中国银行业的利息刚刚在3月18日加过,才不过1个月,便又加息,这合适吗?美国在两年多的时间加了17次息,尽管如此频繁的加息,也不会在不过1个多月的时间里连续加息,一次加息与下一次加息,至少要间隔3个月,加息过于频繁密集,会使国民收入增长预期膨胀,进而推动物价上涨,这显然会与加息的初衷南辕北辙。
既然不宜加息,那么,又如何解决公民存款负利率的问题?
为什么不是停收利息税
这件事禁不住让人要问:一谈负利率,便是加息,为什么不是停收利息税?
现在停收利息税是件顺理成章的事,既合国情,又顺民意。既然是负利率,压根就没利息,还收什么利息税? 没有利息而要缴纳利息税,名不正,言不顺,对纳税人公平吗? 皮己不存,毛仍附之,难道不奇怪吗?
七年前,中国为刺激消费而开征利息税,那时的中国经济处在通货紧缩期,而2003年后,中国经济己进入了通货膨胀期,那么利息税这种为克服通货紧缩而开征的税种,还有必要继续收取吗?
2007年,中国己是进入“负利率时代”的第5个年头了,这样的“负利率时代”的“利息税”,没有利息的利息税,还要继续征纳下去吗?
2007年3月9日,包括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在内的27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全国政协大会提交了关于“取消利息税”的提案。
而“取消利息税”的呼声由来己久。
还是在2003年10月,商务部便根据当年国内物价上涨现实和趋势,提出“取消征收利息税”的建议。
2004年的两会上,又有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提出“取消利息税”的提案。
2005年的两会上,许多专家学者、人大政协委员们再次强烈呼吁,应在2005年内取消利息税。
2006年的两会上,此提案再次提出,然而时至今日,利息税还在收取。对此,税务机关在媒体上回应说,利息税涉及国家税收300多亿元,不能说取消便取消。
请问:这也是理由吗?
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利息税该不该收。不公平的税收,收1分钱都不该。
仅此一个理由便足以否定收取利息税的一百个理由。
至于说利息税涉及国家税收300多亿元,对于2006年的3.93万亿元的国家财政收入,300多亿元是个很大的数字吗?够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零头吗? 而300多亿元的减税,将惠及13亿人,又何乐而不为?
与其加息,莫如停收利息税。
评《利息税不能停收》
2007年4月23日,停收“利息税”一事,终于等来了答案。那就是发表在4月22日《中国青年报》上的《专家表态利息税不能随意取消,变动调整务必审慎》一文。
由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何德旭所作出的回答是:利息税是一种全世界通行的税种,只能调整完善而不能取消。他的结论是“务必审慎”。即“不能停收”。
发表在2007年4月23日《中国经济周刊》上的《专家称利息税具有劫富济贫功能不应取消》进一步说:
税制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说:“可以肯定地说,对个人存款利息所得征税不会取消。所得税中的收入,基本上是用于转移支付、支援不发达地区。”
“用途的正当”能证明“取得的正当”吗?这逻辑是不是有点儿牛头不对马嘴?
在该文中,另一位官方专家,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刘尚希说:“‘利息税触及最多的还是中低收入者利益’这一点判断有误。2006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中国8亿农民占整个储蓄存款不到20%,目前还有2000多万人温饱都没有解决,这些人大概一分钱存款都没有。从这个角度讲,对个人存款利息所得征税具有‘劫富济贫’的调节功能,利息税不应该取消。”
不是政协委员们的“判断有误”,而是官方专家的“判断有误”。
没错儿,中国的富人存款大大地多于穷人的存款,可能因此而得出“利息税”具有‘劫富济贫’的功能吗?该官方专家“忽略”了一件事,中国对存款的征收利息税是无论贫富一律征税20%。“劫富济贫”又从何说起?更何况富人与穷人对同一标准的承受力,是大不相同的。
在他的讲话中,举了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他说,目前还有2000多万人温饱都没有解决,这些人大概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在13亿中国人中,2000多万人是个很大的数字吗?你能举出中国有多少个家庭,一分钱存款都没有吗?越是没有隔夜粮的家庭,危机感越强,他们多少有点钱,都会义无反顾地存在银行。
不信你可以调查一下,在银行的储户中,99%是工薪一族。
2005年9月30日,中国各地的银行门前纷纷排起了储户取钱的长龙,人们纷纷在问:出了什么事,会出现这样的挤兑风潮?
那是因为国家三部委联合发文,自2005年10月1日起,对教育储蓄进行整顿,整顿的理由是,教育储蓄涉嫌偷逃利息税。
教育储蓄是一种专为供不起孩子上大学的家长们所设的穷人储蓄。对这样的穷人储蓄严加征管,有没有一点对穷人和穷人家的孩子的体恤之心,怜悯之情?富人会对这种差别细微的储蓄感兴趣吗?
下面的话,越说越荒唐,他说:
“把钱存在银行里赚取利息,应该视为一种投资,而投资历来是有赢有亏的,存款人既然能享受投资所带来的收益,同样应当承受通货膨胀所带来的损失。如果老百姓投资到股市上,股市亏了是否也需要给予补偿?”
建国以来,老百姓是把银行当成保险箱来用的。他居然把银行等同于股市了。这比喻也太离谱了。
中国银行业历来是视“安全”和“保值增值”为银行业生存的基石,而储户们也是奔着“安全”和“保值增值”来的。如果中国银行业连这两点都不要了,那么,中国银行业至少该在银行门口贴上“存款有风险,责任当自负”的警示牌,银行挂了吗?全世界能找到这样的银行吗?
其实,宁可加息都不肯停收利息税,有一个说不出口的理由,那就是加息的幅度只有0.27%,利率支出增幅为10%,停收利息税会使利率支出上升20%。所以,宁可逼银行加息,也不肯停收利息税。
多支出10%是多少钱?不过区区100多亿元,可为了省下这一百多亿元,我们又牺牲了什么? 我们牺牲的是国家税收的公平性,我们牺牲的是国家的公信力,值吗?
国外如何征收利息税
国外的利息税也并非是一种全世界通行的税种。而是有的国家有,有的国家没有。大多数国家利息税,并非是一种独立的税种,而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个组成部分,纳入个人所得税一并收取。
如美国便没有专门的、独立收取的利息税,但无论是工资、存款利息、稿费还是炒股获利,美国纳税局都会把你的实际收入统计得清清楚楚,到时寄张账单给你,你的总收入在哪一档,你就按哪一档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一般约39%。可对于收入菲薄的穷人,不但可以免税、返还己缴纳的税款,还可以获得政府补贴。
德国的利息税为30%,但主要针对高收入人群。收入菲薄的人可以少纳或不纳。如果单身者个人存款利息低于6100马克、已婚者低于1.22万马克,就可在存款时填写一张表格,由银行代为申请免征利息税。这才叫“劫富济贫”。
瑞士利息税为35%,而且对在瑞士居住的外国人的银行存款也照征不误。
韩国存款利息被算作总收入的一部分,按总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银行每3个月计付一次利息,同时代为扣税。
瑞典凡通过资本和固定资产获得的收入,都要缴纳资本所得税,税率为30%。资本所得包括存款利息、股息、债息及房租等收入。但政府为了鼓励消费,会为那些申请了消费贷款的人,提供30%的贷款利息补贴。

菲律宾利息税为20%,在菲的外国人或机构(非赢利机构除外)也照此缴纳。
澳大利亚利息计入总收入,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按总收入分不同档次,税率由20%至47%不等。
日本利息税率为15%。
埃及、巴西、阿根廷及俄罗斯等国家不征收利息税。
这样看来,一个国家一个样子。但有一点却没有例外,即当银行的利率为负的时候,利息税的显示为零。
加息,还是停收利息税
我们应该弄明白一件事,加息是银行的事,而收取利息税是税务机关的事,银行不过是代收代缴而己。两个部门各司其职,各干各的事。
该加的息要加,银行的利率不能低于物价涨幅,负利率是不公平不正常的。如果出现了负利率,下来的问题只是利率加多少和什么时候加而己。
税务机关在征税时,不分收入多寡而采取同一标准,这对于低收入者便己经是一种不公平。税收原本便是一种实现社会公平的利器,多收入者多纳税,天公地道。“劫富济贫”的确是税收天平的重要职能。
利息税的收取应当更科学些,当利率为零甚至为负时,利息税也应当为零,当利率高于物价涨幅时,才有利息税可言,这才是一种公平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