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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并拥有幸福,如同追求自由、平等一样,是世界各国人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幸福权的形成,却不是一以贯之的。在西方思想史上,“幸福”有着不同的面相,自古希腊以降,历经数千年不断的观念转换,最终形成了幸福是一种权利的观念。幸福权是一种主观性的权利.与人的个体性有关,因此不同主体有着不同的幸福权。在中国语境中,幸福权的形成有特定的历史根基和历史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