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默顿科学规范包括: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条理的怀疑主义。随着科学的发展,默顿规范受到众多质疑,陷入发展困境。对默顿规范进行修正和扩展是寻求其走出困境的出路。
关键词:默顿;科学规范;解读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11)04—107—02
上世纪40年代初默顿在其发表的《论科学与民主》的论文中初次论述了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等在社会运行中必须遵循的四个具有“科学精神”的科学规范,我们通常也称为默顿规范(UCDOS)。默顿提出的科学规范是默顿对科学社会学最卓越的贡献之一,为当时的社会组织科学理论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对学者们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对科学知识进行的更为深入的反思,默顿规范也受到了质疑与挑战。因此,重新解读默顿规范提出的背景和其精神实质,寻求默顿规范在科学发展中走出困境之路对于科学社会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默顿规范的提出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一战以及接连发生的经济危机,使科学的负面作用暴露无疑,科学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所扮演的灰色角色给世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因此顺势而生的反科学主义思潮气势汹汹,对社会科学的发展起到了严重的制约作用。尤其是在上世纪30年代初,希特勒执政德国之后,纳粹政权出于对政治需要对科学群体施行了种族主义政策,提出凡是与非雅利安人进行研究合作或者接受了非雅利安人的科学理论的均被禁止或者限制。纳粹政权的这一政策本质上就是一种种族主义政策下的种族清洗行为,这一政策实施的直接后果就是使一大批优秀的科学家被驱逐或者迫害,使德国的科学产生了畸形的发展,给德国甚至世界的科学事业带了巨大的损害。
默顿认为,反科学的精神实质与其他社会制度的精神实质之间的冲突导致了反科学运动的兴起,每个国家的科学规范和其社会规范都有可能发生冲突。一旦冲突的发生,“科学的精神实质规范必定就会被牺牲掉了,因为它们的要求与政治上强加于它们的有关的科学有效性与科学价值的标准就会背道而驰。”当科学理论知识的运用产生了人们不希望产生的社会结果时,当科学家的怀疑态度触及到其他制度的价值取向时,当科学家的自主性受到政治或者经济制度的某种限制时等等条件下,冲突就不可避免。因此,默顿认为,为了防止科学的自主性受到侵害和捍卫科学的自主性,科学社会学研究者有义务揭示具有“科学精神”的科学规范,使得全社会在一定程度上了解科学家的特殊社会角色,默顿在他的一系列研究论文中阐述了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等四个具有“科学精神”的科学规范。
二、默顿规范的解读
默顿是在其发表的《论科学与民主》的论文中初次论述了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等科学规范,但其完整的表述是在1942年发表的《科学的规范结构》中得以实现的,在此文中明确指出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实质,是科学家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
(1)普遍主义(Universalism)
科学是客观的,同时也是无阶级无国界的,并且也是非个人的。科学是向全部有能力的人开放的,所有人都平等有享有进行科学研究的机会。普遍主义规范还强调的科学真理标准的一致性。当对科学成果进行评价的时候,不应该受到国籍、种族、宗教信仰、年龄和地位等条件的限制,也不应该受到科学成果发现者个人因素的影响,应当根据科学成果的内在价值以客观的和非个人的标准来评价。
(2)公有性(Communism)
公有性规范强调的是科学家发展的科学知识是应该被全社会所共同拥有的知识,是全社会的公有财产。默顿认为科学家本身就应该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者,并且其科研成果能够为全社会所用。他说“科学伦理的基本原则就是把科学中的产权削减到最小程度”科学活动中的产权就被科学伦理的基本原则削弱到了最低程度,但是科学发现中的优先权与公有性是不相矛盾的,科研人员对引证他人的成果要注明和鸣谢。因此,每一个科学家一旦发现了科学知识不能够保密,都应该公开与其他科学研究工作者进行交流和为全社会所用。科学知识的发现者不应该享有任何特权,但其享有获得尊重的权利。
(3)无私利性(Disinterestedness)
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最终目标不应当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是为了推进科学知识的进步,任何情况下,科学家都要把推进科学知识的进步作为首要任务,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动机不能是为了个人利益。贝尔纳也认为,“科学仅仅与发现真理相关……科学的自身就是目的,科学本身就是为了认识而认识的纯知识,科学的社会功能和价值都是次要的、从属的。”发现和发展科学知识应当是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唯一目的,而不能是个人利益或者其他企图。无私利性的科学规范同时也对科学家的科研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它为确保科学研究内容的真理性和客观性提供了保障。
(4)有组织的怀疑主义(Organized Skepticism)
科学研究本来就是提出问题,科学本来就是怀疑一切的。科学家应时刻对科学知识持有一种怀疑与批判的态度,绝对不能够轻易就相信科学活动的成果,绝对不能够不加思考或者不加批判的接受任何科学知识,科学家有权利怀疑其他科学家的科学成果,但同时也要允许其他科学对自己科学成果的怀疑。所谓了“有组织的”是指评价科学成果的各类评委甚至每一位科学家都应该是正式的或者业余的科学守门人,它与个人式的怀疑主义不尽相同,而是一种具有规范限度的和社会怀疑的认知系统。有组织的怀疑主义是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活动不可或缺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规范,科学家只有具备了有组织的怀疑的科学精神才有可能推动科学事业的发展。
三、默顿规范的困境与出路
齐曼曾经指出,重大的科學发展必然会引起体制的发展变化。随着经济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从“小科学”向“大科学”的转变)的发展,科学的价值标准和科学活动的目标也发生了转变,从小科学时代为了求真转变为大科学时代的从人类的实际利益出发来满足人类的实际需要。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科学对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科学社会的内部运行机制也发生了变化。在科技与社会关系日渐复杂的今天,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默顿的科学规范能否一如既往的发挥作用吗?
(一)默顿规范面临的困境
现实中,默顿的科学规范已经开始受到了质疑和挑战,很多科学家都已经对默顿科学规范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和批判。科学界对默顿的科学规范的批判可谓形形色色、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1)认为默顿规范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大科学时代,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正以使得默顿的科学规范完备起来;(2)主要是默顿科学规范是否还在指导科学界的科学研究活动中的问题,也就是默顿科学规范的实践性问题。在质疑者看来,默顿提出的科学规范是不太切合实际的,约束科学家进行科学活动的所谓科学规范实际不是真实存在的。如斯克莱尔、洛斯曼、马尔凯、巴恩斯等科学家都认为随着科学的发展,科学内部及科学与社会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认为默顿的科学规范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科学的框架了,认为默顿的科学规范已经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困境。
(二)默顿规范可能的出路
针对默顿科学规范受到的种种质疑和批判,如何能使默顿规范走出大科学时代面临的困境?这就要寻求默顿规范走出困境可能的出路。由于默顿科学规范的基本精神是正确的,使得不用对默顿规范进行根本上的修正,即进行局部的修正的补充就可以使得默顿科学规范适应大科学时代。首先,就是要对默顿科学规范进行内容上的补充。默顿的科学规范最重要的就是为了保障科学知识的客观性,但是研究科学家的行为规范有众多视角,并不局限于默顿科学规范的角度,因此,换个角度来制定科学规范也是很有必要的。其次,就是对默顿规范的理解要放宽。因为默顿科学规范制定的目标过高,这就必然导致了它规定的一些条款就过窄。为了使默顿规范更适应大科学时代的科学活动,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对默顿科学规范的某些条款放宽理解。最后,就是默顿规范的辐射范围还要扩展。当代“科学技术一体化”的发展使默顿规范约束的范围不能仅仅限于基础研究领域,还要扩展到应用研究领域。因此,对默顿科学规范进行修正和扩展,也是默顿科学规范走出当前困境的可能之路。
关键词:默顿;科学规范;解读
文章编号:978—7—80736—771—0(2011)04—107—02
上世纪40年代初默顿在其发表的《论科学与民主》的论文中初次论述了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等在社会运行中必须遵循的四个具有“科学精神”的科学规范,我们通常也称为默顿规范(UCDOS)。默顿提出的科学规范是默顿对科学社会学最卓越的贡献之一,为当时的社会组织科学理论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对学者们的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对科学知识进行的更为深入的反思,默顿规范也受到了质疑与挑战。因此,重新解读默顿规范提出的背景和其精神实质,寻求默顿规范在科学发展中走出困境之路对于科学社会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默顿规范的提出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随着一战以及接连发生的经济危机,使科学的负面作用暴露无疑,科学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所扮演的灰色角色给世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因此顺势而生的反科学主义思潮气势汹汹,对社会科学的发展起到了严重的制约作用。尤其是在上世纪30年代初,希特勒执政德国之后,纳粹政权出于对政治需要对科学群体施行了种族主义政策,提出凡是与非雅利安人进行研究合作或者接受了非雅利安人的科学理论的均被禁止或者限制。纳粹政权的这一政策本质上就是一种种族主义政策下的种族清洗行为,这一政策实施的直接后果就是使一大批优秀的科学家被驱逐或者迫害,使德国的科学产生了畸形的发展,给德国甚至世界的科学事业带了巨大的损害。
默顿认为,反科学的精神实质与其他社会制度的精神实质之间的冲突导致了反科学运动的兴起,每个国家的科学规范和其社会规范都有可能发生冲突。一旦冲突的发生,“科学的精神实质规范必定就会被牺牲掉了,因为它们的要求与政治上强加于它们的有关的科学有效性与科学价值的标准就会背道而驰。”当科学理论知识的运用产生了人们不希望产生的社会结果时,当科学家的怀疑态度触及到其他制度的价值取向时,当科学家的自主性受到政治或者经济制度的某种限制时等等条件下,冲突就不可避免。因此,默顿认为,为了防止科学的自主性受到侵害和捍卫科学的自主性,科学社会学研究者有义务揭示具有“科学精神”的科学规范,使得全社会在一定程度上了解科学家的特殊社会角色,默顿在他的一系列研究论文中阐述了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等四个具有“科学精神”的科学规范。
二、默顿规范的解读
默顿是在其发表的《论科学与民主》的论文中初次论述了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等科学规范,但其完整的表述是在1942年发表的《科学的规范结构》中得以实现的,在此文中明确指出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主义构成了现代科学的精神实质,是科学家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
(1)普遍主义(Universalism)
科学是客观的,同时也是无阶级无国界的,并且也是非个人的。科学是向全部有能力的人开放的,所有人都平等有享有进行科学研究的机会。普遍主义规范还强调的科学真理标准的一致性。当对科学成果进行评价的时候,不应该受到国籍、种族、宗教信仰、年龄和地位等条件的限制,也不应该受到科学成果发现者个人因素的影响,应当根据科学成果的内在价值以客观的和非个人的标准来评价。
(2)公有性(Communism)
公有性规范强调的是科学家发展的科学知识是应该被全社会所共同拥有的知识,是全社会的公有财产。默顿认为科学家本身就应该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者,并且其科研成果能够为全社会所用。他说“科学伦理的基本原则就是把科学中的产权削减到最小程度”科学活动中的产权就被科学伦理的基本原则削弱到了最低程度,但是科学发现中的优先权与公有性是不相矛盾的,科研人员对引证他人的成果要注明和鸣谢。因此,每一个科学家一旦发现了科学知识不能够保密,都应该公开与其他科学研究工作者进行交流和为全社会所用。科学知识的发现者不应该享有任何特权,但其享有获得尊重的权利。
(3)无私利性(Disinterestedness)
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最终目标不应当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是为了推进科学知识的进步,任何情况下,科学家都要把推进科学知识的进步作为首要任务,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活动的动机不能是为了个人利益。贝尔纳也认为,“科学仅仅与发现真理相关……科学的自身就是目的,科学本身就是为了认识而认识的纯知识,科学的社会功能和价值都是次要的、从属的。”发现和发展科学知识应当是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唯一目的,而不能是个人利益或者其他企图。无私利性的科学规范同时也对科学家的科研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它为确保科学研究内容的真理性和客观性提供了保障。
(4)有组织的怀疑主义(Organized Skepticism)
科学研究本来就是提出问题,科学本来就是怀疑一切的。科学家应时刻对科学知识持有一种怀疑与批判的态度,绝对不能够轻易就相信科学活动的成果,绝对不能够不加思考或者不加批判的接受任何科学知识,科学家有权利怀疑其他科学家的科学成果,但同时也要允许其他科学对自己科学成果的怀疑。所谓了“有组织的”是指评价科学成果的各类评委甚至每一位科学家都应该是正式的或者业余的科学守门人,它与个人式的怀疑主义不尽相同,而是一种具有规范限度的和社会怀疑的认知系统。有组织的怀疑主义是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活动不可或缺的基本精神和基本规范,科学家只有具备了有组织的怀疑的科学精神才有可能推动科学事业的发展。
三、默顿规范的困境与出路
齐曼曾经指出,重大的科學发展必然会引起体制的发展变化。随着经济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从“小科学”向“大科学”的转变)的发展,科学的价值标准和科学活动的目标也发生了转变,从小科学时代为了求真转变为大科学时代的从人类的实际利益出发来满足人类的实际需要。科学与社会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复杂,科学对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科学社会的内部运行机制也发生了变化。在科技与社会关系日渐复杂的今天,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默顿的科学规范能否一如既往的发挥作用吗?
(一)默顿规范面临的困境
现实中,默顿的科学规范已经开始受到了质疑和挑战,很多科学家都已经对默顿科学规范的有效性提出了质疑和批判。科学界对默顿的科学规范的批判可谓形形色色、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1)认为默顿规范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大科学时代,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正以使得默顿的科学规范完备起来;(2)主要是默顿科学规范是否还在指导科学界的科学研究活动中的问题,也就是默顿科学规范的实践性问题。在质疑者看来,默顿提出的科学规范是不太切合实际的,约束科学家进行科学活动的所谓科学规范实际不是真实存在的。如斯克莱尔、洛斯曼、马尔凯、巴恩斯等科学家都认为随着科学的发展,科学内部及科学与社会的关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们认为默顿的科学规范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科学的框架了,认为默顿的科学规范已经陷入了难以自拔的困境。
(二)默顿规范可能的出路
针对默顿科学规范受到的种种质疑和批判,如何能使默顿规范走出大科学时代面临的困境?这就要寻求默顿规范走出困境可能的出路。由于默顿科学规范的基本精神是正确的,使得不用对默顿规范进行根本上的修正,即进行局部的修正的补充就可以使得默顿科学规范适应大科学时代。首先,就是要对默顿科学规范进行内容上的补充。默顿的科学规范最重要的就是为了保障科学知识的客观性,但是研究科学家的行为规范有众多视角,并不局限于默顿科学规范的角度,因此,换个角度来制定科学规范也是很有必要的。其次,就是对默顿规范的理解要放宽。因为默顿科学规范制定的目标过高,这就必然导致了它规定的一些条款就过窄。为了使默顿规范更适应大科学时代的科学活动,可以根据具体情形对默顿科学规范的某些条款放宽理解。最后,就是默顿规范的辐射范围还要扩展。当代“科学技术一体化”的发展使默顿规范约束的范围不能仅仅限于基础研究领域,还要扩展到应用研究领域。因此,对默顿科学规范进行修正和扩展,也是默顿科学规范走出当前困境的可能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