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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时代的到来使网络空间中的个人信息具有了商业性价值,并可以发生流转,从而使网络个人信息具有了财产权的属性,也构成了网络个人用户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能够发生继承转移。因此继承人只要能够证明特定的网络个人信息可以归属于被继承人,就可以通过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来继承被继承人的网络个人信息财产。然而能够作为遗产发生继承的仅限于具有财产性价值的网络个人信息,而纯粹人格利益的网络个人信息则依旧不可以作为遗产发生继承。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对网络个人信息侵权承担间接侵权责任,网站电子公证新业务的开展既可以做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