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四题

来源 :创作与评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aozuzi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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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老鼠
  “油老鼠”是老家人对蝙蝠的称呼。
  老家人认为老鼠偷吃了油便会变成蝙蝠,换句话说,蝙蝠即是偷吃了油的老鼠。
  既然有“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话,蝙蝠自然也在可打之列了。事实也的确如此,老家人偶尔发现一只蝙蝠,总要追着打个半天,直到把它或打死或打跑而后快。总之,在我老家蝙蝠似乎是很让人讨厌的一种动物。
  我这里之所以在“很让人讨厌”前用了“似乎”一词,是因为我还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这就是在许多人家的灶头上,除了墨笔画出的出水芙蓉之类外,常常还有两只大大的蝙蝠。还有我家爷爷的爷爷传下来的那张雕花板床的花板上,除了呈祥的龙凤外,更有五只大大的蝙蝠口衔铜钱倒挂枝头……
  老家人似乎将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同时都给予了蝙蝠。这曾让我很是不解,如同我对于蝙蝠本身不解一样。
  蝙蝠长着一对翅膀,能够在天空自由地飞翔,从这一点来说,它太像鸟儿了;但是,它的翅膀上分明又不曾长有一根羽毛——世上哪有不长羽毛的鸟儿呢?不长羽毛倒也罢了,它小小的嘴巴里竟然还长着锋利的牙齿,鸟儿是绝没有牙齿的,只有野兽才有如此锋利的牙齿;再看它的体形(除却那两只翅膀)也更像缩小了的兽类,准确地说,活脱脱就是没长毛的老鼠;还有它的叫声,也一点儿没有鸟鸣的美感,那种怪异的“吱吱”声与老鼠的叫声简直无异——这些大概就是我老家人为什么会认为蝙蝠就是老鼠变成的原因吧!
  人们一般情况下都是喜欢鸟儿讨厌老鼠的,而蝙蝠既像鸟又似鼠——起初我以为这便是人们对蝙蝠既讨厌又喜欢的原因。可是后来我在一本书上读到的一个故事告诉我,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那个故事说,在远古的时候,曾经爆发过一场鸟兽大战,双方互有胜负,而蝙蝠总依违其间,老挑暂时取胜的一方投靠,一会儿向鸟类说自己是鸟,一会儿又向兽类说自己是兽,然而,鸟们常常因为它的无羽毛有牙齿而把它当做是兽们派来的奸细,兽们又因为它有一对会飞的翅膀而认为它是鸟们派来的奸细,总将它逐来逐去。不仅如此,更要命的是鸟兽双方最后竟议和了,蝙蝠自然连说谎的余地也彻底地没了,最终不但“不容毛群,斥逐羽族”,而且“不容兽群,斥逐哺乳类之族”了,也从此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活动,只好昼伏夜出了。
  这个故事出自《伊索寓言》。既是寓言,即借物寓理:骑墙之人总是人们所讨厌的,也是不得好下场的。既是寓言,便并非科学,换句话说,它还从另一个角度告诉我们:人们真正应该讨厌的是骑墙之人,而非只是模样儿长得有点骑墙的蝙蝠本身。
  然而理虽是这个理,但事实上人们还是对蝙蝠一如既往地讨厌着,不为别的,只为他的模样——在蝙蝠身上,人们以貌取人(物)的习性真是表现到了一个极致!
  其实据现代科学证实,蝙蝠并非像一些电影上渲染的那样以吸人鲜血为生,相反它倒是专吃害虫的,对于人类来说也算是一种益兽(如果算它是“兽”的话),然而这似乎一点也改变不了它的尴尬地位。当然,对此它自己也有责任,谁叫它长成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骑墙形象呢?但我们若站在蝙蝠的角度设身处地地替它想一想,这又能全怪它吗?谁不想自己长得漂亮些!再说了,它长得虽然像鸟又像鼠,但它毕竟本质上既不是鸟也不是鼠,它是蝙蝠,它是它自己呵!你人类凭什么因为你讨厌骑墙的同类,就把气撒到作为兽类的蝙蝠身上呢?
  不过,《伊索寓言》只是一本西方人的书,对蝙蝠一味讨厌也只是西方人,中国人对事物总常常表现出一分为二的态度,对待蝙蝠也一样:蝙蝠的样子虽然中国人也不喜欢,但它名字中的这个“蝠”字,在汉语中与“福”同音,这正切合了中国人渴求“五福(蝠)临门”“福(蝠)来是五”“福(蝠)在眼前(钱)”的民族心理,因此一只又一只大而黑的蝙蝠纷纷栖上了一家又一家的门眉、堂前、灶头、床头等。你千万不要因为中国人对蝙蝠的喜欢更多地落在它的名字上,便以为中国人的这种喜欢仅仅停留在“叶公好龙”的程度。《医学集成》里说,“小儿惊痫,用入蜇蝙蝠”和药。《圣惠方》里也说,“小儿慢惊返魂丹,治小儿慢惊及天吊夜啼,用蝙蝠”和药——原来中国人对蝙蝠的喜欢还表现在爱吃蝙蝠,而且讨厌归讨厌,吃归吃,两者一点也不妨碍。只是这样一来,从古至今究竟多少无辜的蝙蝠被人“阴干、碾碎、和药”吃下肚去,实在是难以计数。
  蝙蝠就是这样任古今中外的人们讨厌着、喜欢着,只是厌也倒霉,喜也倒霉。因此,蝙蝠不但是世上最奇怪的动物,也可算是世上最倒霉的动物了。也因此,我们一点儿也不要奇怪蝙蝠为什么总是倒挂着栖息——那或许是它只能以这种方式将这个在它看来的颠倒世界再颠倒过来;也一点也不要奇怪蝙蝠为什么只用耳朵而不用眼睛去看这个世界——那或许是它将以此表明自己对这个世界眼不见心不烦!
  蛇
  在西方神话中,蛇是一个不光彩的角色,因为在伊甸园中是蛇教唆亚当和夏娃偷吃了禁果。在我老家有“见蛇不打三分罪”的民谚,可见蛇是人的死敌。
  我小时候的乡下,蛇好像特别多:有时候走在路上,突然就会有一条蛇从路边的草丛中窜出来,再从你的脚边赤溜一下窜过去;有时候在家里正吃饭或睡午觉,突然间从屋梁上挂下一条蛇来,正挂在你的头顶上。类似情形,每次都把人吓得一大跳。有时回过神来,想去追打,而蛇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了。不过这样遇到的蛇,大多数是水蛇或“家蛇”,都是不会也不能伤害人的无毒蛇。对于这类蛇,大人一般都是不打的,只有孩子才会追打它们。孩子们追打水蛇和家蛇,想来一是为了一泄被吓的愤怒,二是为了呈一呈能——真的是毒蛇,他们哪里敢去打!每当有孩子打水蛇和家蛇,大人们常常会说:“人遇见蛇吓一跳,蛇遇见人蜕层皮哩。”这话倒常常能成为对孩子们的一种提醒,于是赶紧放弃对蛇的追杀而去寻蛇蜕。
  蛇蜕可以入药,因而可以卖钱,因此,乡村的孩子尽管怕蛇,但仍常常会在荒草丛中、残墙根下寻寻觅觅,为的是能寻得每条能卖个两三毛钱的蛇蜕。而这自然又是十分危险的事情,因为那些地方除了水蛇更有土虺蛇(蝮蛇)、赤链蛇等毒蛇。我的堂兄二呆便是在他家后园里寻蛇蜕时被土虺蛇咬了,被咬的那只手一会儿就肿得连手指也不能弯。要不是村东头的牛二及时送来蛇药,恐怕连小命也难保。   村东头的牛二不但识得草药,会配制各种蛇药,而且还会捕蛇。牛二捕蛇一是为了吃蛇肉,二是为了卖蛇皮。蛇皮卖给城里的乐器厂蒙胡琴。在村里孩子们的眼中,牛二是十足的英雄。牛二只要拎着一只塑料袋子去捕蛇,身后常常跟着一大群孩子。牛二沿着废墙根或茅草坎轻手轻脚地走,走着走着,用手向跟身后的孩子们挥一挥,孩子们便知道牛二发现目标了,赶紧停住脚步,屏住呼吸观望。此时,牛二有时会打几声忽哨,有时则什么声响也不发出,只弯下身子,向草丛探出手去,等到他将手收回举起来,一条很大的蛇便缠上了他的胳膊,而他的手正掐着蛇的“七寸”(脖子)。牛二把蛇似乎十分艰难地放进塑料袋,心满意足地回家,孩子们则比他更高兴,跟在他身后个个如凯旋的英雄。当晚,牛二住的那间茅屋里一定会有芳香飘出。但每家的大人决不准自家的孩子走近牛二的茅屋,他们对孩子们说:“牛二的前世一定不是人,他是黄鼠狼转世,只有黄鼠狼才吃蛇!”但在孩子们眼里牛二怎么也不像黄鼠狼,因为他的皮肤不但并没长毛,而且比谁都光亮。牛二告诉孩子们说这都是吃蛇吃的。
  终于有一天,捕蛇的牛二竟然被蛇咬死了。那次他从山里捕得了一条五步蛇,在家一个人宰杀时,不小心被蛇咬了。如果他被咬后立即用药,或许是不会死的,但那条五步蛇就有溜掉的可能——它溜进村里,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牛二被蛇咬后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追打蛇,可是等他将蛇杀死后,蛇毒已在他身上发作了,他就倒在了离他放蛇药的木盒旁,手伸向盒子但终没取得蛇药。
  乡亲们说这是牛二吃蛇的报应:“蛇是小龙,吃不得的!”有人说:“广东人人人爱吃蛇哩!”乡亲们个个瞪大眼睛,感到不可思议。许多年后,我去广东工作,证实此言不虚。粤菜的一大特点正是“无蛇不成宴”,只是我在广东时宴是赴过不少,但宴上的那些蛇肴、蛇羹我是从未吃过一口。遇有人客气着硬要我吃,我便说:“蛇是小龙,咱乡有风俗,不敢吃!”
  前几天去夫子庙花鸟市场,竟看见有人卖蛇,是一种很小的蛇,装在一个个小小的笼子里。询问卖者后才知道,这种蛇是卖给人玩的。我很是诧异,说:“这蛇也能玩?”答曰:“玩的人多了,你看这不!”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竟真的看见一对儿时髦小青年,各自的手上真拿着一条小青蛇,蛇身正缠在手腕上。我看了一眼就不敢再看,觉得无论如何都有点儿恶心,也有点儿恐怖。
  狐
  写下这个题目,自己也觉得很愚蠢,因为在这个题目下的好文章早在蒲松龄笔下就被做绝了。但是再一想,蒲公笔下的狐实际上是人,他讲述的一个个“狐狸的故事”,实际上是一出出人间悲喜剧的另一种讲法而已。
  我要写的是真正的狐狸。
  狐狸,我老家人呼之“黄老板”、“黄大仙”等。它生活在荒山野岭、孤坟破庙之中,它在某个角落里幽幽闪动的目光如照耀另一个世界的磷火,它在夕阳下飘忽而过的身影常常将人们追寻的目光牵得同样的飘忽。它是大自然孕育出的一种最神秘、最精怪的生灵。
  狐狸属食肉类动物,但它的个头是那么的小,猎食的对象自然只是农家的鸡、鸭、鹅一类家禽,给人的印象也就不像狼那样凶狠可怕,相反有时倒有几分暧昧。乡下的某个女人,相貌特标致,体格特风骚,人常常呼之“狐狸精”,有时她听了不但不反感,反而有几分得意——狐狸挺招人爱哩;某个女人生活作风有问题,人常常骂之“骚狐狸”——狐狸挺讨人嫌哩!
  “杀千刀的黄老板呵,你怎么净叼我家的鸡仔,老跟我们家过不去呢……”二婶又在那里叫骂了——肯定是她家的小鸡又让狐狸叼走了一只。我老家的屋后是一片废园,里边杂草丛生荆棘纵横,自然是狐狸的天下,但附近人家饲养的鸡鸭也常去那里觅食,这对于狐狸来说真是送上门来的美味。我母亲说:“他二婶哎,你就再别骂了!你没觉得你越骂得凶,你家的鸡越少得快吗?”最近不知怎的,这黄老板似乎专门与二婶家过不去,她家一窝20多只“东风鸡”,今儿少一只,明儿少两只,而别人家的鸡都不少。这自然让二婶十分恼火,心想,这倒霉的事大家摊摊心里也好受些呵!越想越生气,越生气越要骂:“我才不信呢,下次被我看见,我非得叫咱家的狗咬死它!”二婶恶狠狠地说。母亲叹口气说:“这黄大仙灵着呢,别以为你骂它的话它没听见!你越骂它越生气,它越生气你越倒霉。”对于母亲的话我也不信,这狐狸真能有这么神?但是二婶家小鸡真的在二婶的骂声中一只只地减少,个把月后,那一窝“东风鸡”终于一只不留地让狐大仙给消受掉了,而别人家的鸡几乎没动——说来真是令人难以置信。正是因此,一般情况下,老家人并不敢得罪狐狸,怕被它盯上遭受报复。
  狐狸的报复方式传说还有更厉害的,这就是它会放火。这更让人胆战心惊而又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只要你看见过了火狐,你就不由得会相信。我就看见过一次。那次我和一群孩子在村边的破祠堂边放鹅,突然从祠堂里窜出一只浑身着火的狐狸,眼看着它在地上不停地打滚,火被滚灭后它便“一溜烟”地窜进了一个树洞,留下一股难闻的焦味,半天才散去。我们走过去一看,地上的茅草被烧焦了好大一片哩……
  后来我在一本书上看到,狐狸能放火的本领竟是真的。狐狸的小便中含有一种磷,每次小便会多少沾上一些在腿间的皮毛上。狐狸对事物具有本能的记忆,如果它在某个地方被人追击,它下次经过这里时会本能地回想起来,于是快速逃离,这样它腿间的皮毛就会快速磨擦,如果此时它腿间皮毛上沾着的磷正好又积累到了一定的量,就会起火,而狐狸的皮毛又十分易燃,一旦起火,狐狸就很易成为“火狐”,它只有就地滚灭身上的火才不会被烧死,而它打滚的附近如果有易燃物,狐狸自然就成了纵火犯。因此,狐狸不但狡猾,而且简直是危险分子。
  狐狸对人构成最大危险是因为它那张与众不同的毛皮,同时它也正因为长着这样一张毛皮,便注定了自己悲剧的命运。不是有一句“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手心”的俗话么!可是猎人捕杀狐狸的最直接原因想来并不是在于它叼鸡的习性、狡猾的品性,甚至也不在于它对人构成危险,而只是为了得到狐狸的那张毛皮,好用它做成一件件高档的服饰,给有资格穿它的高贵者以温暖和美丽。   我小时候,常常看到田野里走动着专门捕杀狐狸的猎人,他们背着一只网兜,兜里装着夹狐狸的夹子。每天傍晚,用一把随身带着的小铁锹在田坎下挖出一个个洞,放进一块肉,再装好夹子——如此为狐狸设下一个个陷阱——第二天早上便可收获一只只被夹得或已死去或半死不活的狐狸。他们剥下狐狸的皮,把肉就地扔掉。他们似乎从来不怕狐狸的报复,他们在我们的眼中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比狐狸还要神秘。
  据说,如今老家的狐狸几乎已绝迹,想来这也在情理之中,因为连我自己的皮夹克上竟也缝着一条狐裘领子。呜呼,狐狸!
  兔
  本人属相是兔,自然从小对兔颇多好感。
  我曾喂养过一只大白兔。那是从下放的小学老师家要来的。兔子的性情十分温顺,这有时让我很是不满。我有一个比我大一岁的堂兄,老爱欺负我,有时我被欺负过后,便回家将我的那只兔子打一顿,直打得它发出“吱吱吱”的叫声才罢手。那时在我看来,堂兄之所以能欺负我,是因为他属老虎,而老虎是凶猛的动物;我之所以被欺负,是因为我属兔子,而兔子太温顺了。所以我被欺负后便去打我的兔子,怪它怎么不也凶猛一点,也好让我不受欺负。
  我养的那只兔子,虽然没少挨我的打,但更多的时候我是很喜欢它的,它那一身雪白的茸毛,两只红红的眼睛,吃起草来直动直动的小嘴巴,还有那肥嘟嘟的样子和那永远胆小怕事的神态,真是十分地讨人喜欢又怜爱。我每天挑猪草时,总要把最鲜嫩的青草留给它,因此,尽管我常常打它,但它一点也不怕我,相反,它只要一看到我,就会连蹦带跳地迎过来,在我脚下直滚直滚的。
  老家古称中山,古书上有“中山多狡兔”的话;后来又知道了一个成语“狡兔三窟”——似乎兔子是很狡猾的动物。可在我看来,不要说像我养的这只兔子,即使是野兔,不但不狡猾,相反倒十分厚道,甚至有点儿傻。我曾跟邻居海子一道在夜里去打野兔,野兔躲在草丛中,只要被我们用手电射出的光束照到,一般情况下它不但不跑,反而瞪着两只红红的眼睛傻傻地看着我们——看我们向它瞄准、射击,有时甚至迎着我们的手电光一跳一跳地跑过来,我们为了不至于一枪把它打得稀巴烂,不得不将它赶得远一点再开枪。你说兔子傻不傻?兔子背上个狡猾的恶名,实在可算是人类在动物界制造的冤假错案之一。不仅如此,正因为兔子背上了个恶名,所以它在人眼中的形象就可想而知了:什么“兔子的尾巴——长不了”了,什么“兔死狐悲了”,还有兔子与乌龟赛跑,失败的永远是兔子,甚至谁家媳妇生了个豁嘴的孩子,也要把罪过算在兔子身上,说这个媳妇一定是吃过太多的兔肉,所以生出的孩子才长个“兔唇”……这一切曾让我愤愤不平,于是我更加精心地养着我的那只兔子。
  我的这只兔子从春天养到了秋后,便成了家里的负担,因为秋后野外没青草了,它就要与家里的猪羊争吃饲料。父亲说:“把它宰了吧!”我抱着它哭了半天,说什么也不答应。父亲答应留着它,可是有一天,我放学一回家就闻到了从厨房里难得散发出的香味,我的脚也没有踢到那毛茸茸的一团,便立刻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在堂屋中央愣站了老半天,眼泪也流了老半天。晚饭时,任凭父母说兔肉多么多么好吃,任凭姐妹们用夸张的吃相怎么来引诱我,我硬是一口没吃我的兔子。
  诸荣会,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作品发于《人民日报》、《文汇报》、《雨花》、《钟山》、《散文》、《百花洲》等报刊,近年曾在《钟山》、《百花洲》主持“江南风流”和“前事”专栏,有一定影响。作品多次被《中国新闻出版报》、《散文选刊》、《读者》、《畅销书摘》等报刊转载,出版散文集《最后的桃花源》、《秋水蒹葭》、《风生白下》、《风景旧曾谙》、《生怕情多》、《江南味道》及长篇人物传记《叶名琛正传》等十余种。曾获江苏“紫金山文学奖”等奖项。
  责任编辑 杨晓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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