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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我国“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国家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重要举措。三级医院是农民大病的救助地,如何有效地控制三级医院例均费用,是农村合作医疗成功与否的具体表现。我院采取分科定额管理办法,有效降低了农合住院患者费用,从2006年的例均6114.68元下降为2007—01~2007—10的5363.81元,同比下降12.28%。现介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