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镇坪县位于陕西省最南端的大巴山北麓,享有“国心之县”的美誉。近年来,镇坪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创“国心检徽亮,检群心连心”工作品牌,为建设美丽富裕新镇坪提供了优质的检察服务,该院的人民满意度在陕西省检察系统名列前茅。2019年,镇坪县人民检察院被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强化协同联动,筑牢绿色司法屏障
镇坪县是天然的绿色宝库,生物资源丰富,南北植物交汇,森林覆盖率达88.68%。为守护好绿水青山,镇坪县检察院紧密围绕安康检察机关“服务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打造‘生态检察’品牌”的理念,强化协同联动,形成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合力。
2019年伊始,陕西省镇坪县、重庆市巫溪县、湖北省竹溪县三地检察机关和林业部门召开联席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系列生态文明思想,就保护陕渝鄂跨区域林业生态环境达成初步共识,联合签订了《渝陕鄂跨区域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
与此同时,镇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的专项行动,深入南江河干流及支流毛坝河、洪石河、大曙河排查河湖管理現状,整治乱堆、乱建、乱采、乱占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村入户广泛宣传,营造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良好氛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向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发出4项检察建议;忠实履行公益诉讼、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职能,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加大对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环境污染等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维护好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据统计,2019年,镇坪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1件1人;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份;督促清理污染河道长3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13亩;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4家;督促收缴行政罚款47万余元;督促收缴国家规费450万余元。同年,镇坪县荣获第三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聚焦监督主业,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镇坪县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围绕服务建设平安陕西,该院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涉黑涉恶案件的线索排查和案件办理。2019年该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件51人,同比案件数上升82.1%;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42件73人,同比案件数上升61.5%。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该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强化对侦查机关立案和侦查的监督,加强与县司法局、法院、公安局及社区的沟通合作,努力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防止刑罚执行违法现象的发生。
多措并举,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落地生根。该院组织召开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严格落实司法保护措施,形成家庭、社会、学校、政府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及通力合作的有效机制;对全县中小学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为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法制副校长”走进全县34所学校,以《拒绝校园欺凌、守护青春彩虹》为题向全县中小学生讲授法制课,共计8600余名师生收看了讲座,师生法治意识得以增强;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法定时间内办结案件,提高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