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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三农”问题大局出发,做出的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乡村医生作为农村卫生技术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为广大农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是农村卫生工作的“三大支柱”之一。长期以来,他们辛勤工作在农村卫生第一线,为保护农民群众身心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因此,在新形势下,要继续发挥乡村医生的作用,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