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职师资队伍建设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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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十一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还存在如教师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以及编制和待遇不好等方面的问题,影响和制约了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本文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词: 中职师资队伍建设 问题 对策
  
  一、我国中职教师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职教师数量不足
  2007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07]2号),提出到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规模达到130万人,其中兼职教师占教师队伍总量的比例达到30%,生师比逐步达到16∶1左右。我们根据教育部网站统计,2009年中职全日制在校学生共16553810人,中职专任教师共674169人,其中文化基础课教师306757人,专业课教师344536人,实习指导课教师22876人。[1]按教育部要求的2010年师生比达到16∶1,2009年中职教师人数应该是1034613人,但是仅有674169人,也就意味着还差约36万教师。这样的情况容易造成现有教师超负荷工作,超负荷工作一方面不利于教师身心健康,另一方面教师每天疲于完成教学任务,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中职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
  教育部在2010年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中提出:到2010年,全国中等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平均应达到80%左右。其中,中专应达到100%,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应不低于70%;“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少于60%。可是,教育部网站的年度统计数据表明到目前为止中职师资队伍结构还不甚合理。首先表现为教师专业结构不合理。在我国中职专任教师中文化课教师比例偏高,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明显偏低,“双师型”教师明显不足。其次是职称结构不合理。199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教育部网站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中职专任教师共674169人,其中硕士以上学历教师仅占教师总数的2.75%,本科学历教师约占76.2%,专科和高中以下学历教师约占21%。目前的中职教师学历结构和我国教师法要求的还有很大差距。最后表现为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我国中职教师队伍年龄“断层”现象和高职务教师的年龄老化现象十分严重,骨干教师新老交替面临严峻形势,学校主要骨干教师数量不仅少,而且年龄偏大。
  (三)优秀中职教师流失严重
  随着我国中等职业学校规模的扩大,生源良莠不齐,一方面学生的状况直接影响着教师的职业态度,另一方面对教师评价也没有导向性很强的标准,另外行业收入的差异及中职教师待遇不高容易使中职教师对自身职业缺乏幸福感和满足感,从而产生职业倦怠,导致优秀教师跳槽和流失。随着我国政企体制分开,国家逐步减少对事业单位财政拨款。职业院校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实行自给自足,致使教育经费短缺,教师待遇不高。而其他收入水平远远高于教师的职场就会形成对教师的冲击,高水平的“双师型”教师往往就能发现更多的职业机会,也就导致了职业院校在这样的人才流动中处于不利的竞争位置。
  虽然我们国家在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物质待遇方面做了极大努力,但是现在中职教师的职业还没有达到“受人羡慕和尊敬”的程度,中职教师的社会地位也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
  二、解决我国中职师资队伍建设问题的相应措施
  (一)我国应多渠道解决中职教师来源
  对于我国中职教师数量跟不上中职招生规模扩大速度的问题,这就要求我国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建立的职教师资基地继续办好职教师资班,改革招生和培养办法,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办出职教特色,努力办成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主要来源地。另外在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要继续根据产业结构的变化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不但要保证长线专业学生的培养,而且要积极探索并设置中等职业学校急需的新专业,切实为中等职业学校培养高质量的专业课师资力量。中等职业学校可以面向非师范类毕业生和社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允许招聘录用的教师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除此之外,还可以借鉴日本在民间也开设培养中职教师的组织机构的做法,如在一些私立院校或组织开设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培养职业师资。
  (二)进一步开展中青年教师的职后培训
  我国虽然开始启动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中职教师的职后培训权益往往很难落到实处,而且存在着“双师型”教师培养和培训制度的缺失。通常中职教师职后培训的保障制度应该涉及培训机会的保障、经费的支持,以及中职教师进修或受训期间所遇到的工作上的困难的解决方案等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如新教师研修制度及教师在职进修制度,以保证教师入职后的继续成长和发展;专门的经费管理机制应该由国家制定教师发展的最低经费,由国家拨付学校,专门用来保障基本的教师培训的进行。如果教师自己想参加高于国家提供的培训或进修时,经费可由教师自己承担,但当地学校应对之予以支持和帮助。因此,有关部门要把计划的实施与建立职教师资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既要解决当前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探索有效的教师补充机制、管理制度和培养培训模式,促进职教师资队伍的持续健康发展。
  另外,还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实践培训。青年教师是中职院校师资队伍的后备力量,但是往往缺乏实践能力的锻炼和教学经验,所以学校在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时,要采取在专业教师中选派部分青年教师以脱产或半脱产的形式在校办工厂或校外企业进行顶岗培训,投入到产品开发设计、加工生产和经营管理中。企业可以将青年教师作为企业员工进行培训和管理,青年教师在业余时间还可以参加学校的教学和教研活动,或是根据自身的技术专长到乡镇企业兼职或自找课题,进行面向社会的科技服务,锻炼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另外,还应鼓励教师在企业取得相应的行业资格证书,这样对于扩大“双师型”教师队伍亦是十分有利的。
  (三)切实提高中职教师待遇
  国家和社会为教师所创造的物质待遇、社会地位以及在社会各行业中所处的相对位置的现实状况,是影响人们对教师职业的专业定位的重要因素。在日本,教师的社会地位高,工资待遇高,是最具吸引力的职业之一。1974年日本国会通过了《人才确保法》,规定中小学教师的工资要高于一般国家公务人员,职业学校教师的工资要比普通学校教师高。比如,在高中教师中,从事职业教育的教师,其工资比普通高中教师高约10%。韩国国会早在1991年就通过了《教师地位特别法》,其内容涵盖了提高教师待遇、优先处理教师薪资、保护教师免于校园意外和提出教师纪律措施等。截止到目前,提出了包括师资培训制度、在职教育制度、教师职位提升、教师待遇、工作条件、福利待遇及参与决策过程等措施在内的80条建议。[2]虽然我们国家在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物质待遇方面做了极大努力,但是现在中职教师的职业还没有达到“受人羡慕和尊敬”的程度,中职教师的社会地位也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因此,必须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风气,同时还应综合运用教育、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乃至舆论宣传等各种手段,有效地引导人们的思想,规范人们的行为,为教师获取专业认可与社会地位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同时中职教师的激励制度也应该成为消除中职教师职业倦怠,甘于执教的主要因素,并使激励制度达到制度化、公开化,从而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参考文献:
  [1]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33/info1261641622066333.htm.
  [2]张晶,张瑞,孟庆国.韩国与日本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比较与借鉴[J].职业教育研究,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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