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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约要求凡论著性文章在摘要中应有“结论”。收到来稿的论著文章摘要中虽然都见有结论项,但在正文末却常只终止于讨论而无结论内容,这是不符合国标相关规定的。若正文中无结论,其摘要中的结论又从何而来呢?此外,正文中若有明确的结论项,也会使读文更加方便。因此,本刊希望凡论著文章在正文末均应单列结论项并明确写出结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