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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我国暴力恐怖犯罪多发、突发,对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2014年3月,发生在昆明火车站的一起严重暴力恐怖犯罪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4年11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草案)》。结合草案进行分析,希望能得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来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从而保障人民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关键词 暴力恐怖犯罪 定义 特征 危害 举措
一、暴力恐怖犯罪的现状
(一)新时期暴力恐怖犯罪的定义
2015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审议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草案中将恐怖主义的定义进一步完善为:“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的主张和行为。”虽然这并非成文法的定义,但从中可以解读出恐怖主义的特征。
(二)新时期暴力恐怖犯罪的特征
通过已发生的暴力恐怖犯罪和草案对它的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它的一些特征。
1、犯罪以暴力为主要手段,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大都采取绑架、防火、爆炸等暴力手段,达到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目的。犯罪分子毫无人性地伤害无辜群众,包括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儿童。
2、犯罪具有政治性目的。实际情况表明,几乎所有恐怖主义活动普遍具有政治诉求或者政治倾向,无论这些政治色彩来自政治分歧、文化冲突还是来自民族纷争、宗教矛盾。虽然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直接攻击的是普通群众,但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胁迫政府,达到非法的政治目的,或是建立新政府,或是分裂国家,达到地区独立的目的。
3、犯罪具有国际性。有些恐怖主义来源于境外,扎根于国内,与境外恐怖组织保持联系,接受境外恐怖势力的培训,资助。现如今,无论是从恐怖主义攻击的对象还是活动范围来看,恐怖主义都具有明显的国际性,恐怖主义活动已蔓延全球。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实施暴力恐怖犯罪,主要目的就是表达政治诉求和引起国际社会的注意,获得国际恐怖势力的支持。
二、暴力恐怖犯罪的危害
(一)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暴力恐怖犯罪对公民产生的危害,可具体分为对直接遭受暴力恐怖袭击的公民和对未遭受袭击的普通社会民众。
1、对直接遭受暴力恐怖袭击的公民来说,首先是肉体上的伤害,恐怖分子的暴力行为直接侵犯了受害者的生命健康权,例如发生在乌鲁木齐的“7·5事件”中,造成了包括汉族、维吾尔族、回族群众在内的197人丧生、1700多名无辜市民严重受伤。
其次是财产上的损失,有些暴力恐怖犯罪不仅漠视生命,还肆意破坏公民的合法财产。在乌鲁木齐的“7·5事件”中,恐怖分子实施打、砸、抢、烧等暴力行为,大规模毁坏公民和集体的财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895万元。
2、对未遭受暴力恐怖袭击的群众来说,暴力恐怖犯罪制造的社会恐慌让民众感到恐惧,威胁到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因此,有学者将暴力恐怖犯罪定义为:以暴力或暴力威胁侵害不确定的受害者,制造社会心理的恐怖感,给国家、社会和公民造成严重损失的犯罪行为。 例如,在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许多乘客在进入火车站时更加谨慎,提心吊胆,更有民众对火车站产生了畏惧,选择其他出行方式。
(二)对国家的影响
笔者认为,暴力恐怖犯罪对国家的影响可分为国内影响和国际影响。
1、首先,暴力恐怖犯罪在国内造成恐怖的气氛,冲击了国内的稳定局面,影响国内的政治环境。目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要想谋求进一步的经济发展首先就需要稳定的国内环境。而一旦这种恐怖气氛在社会上蔓延开来,我们就很难集中力量发展经济,这必然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很大的冲击。同时,暴力恐怖犯罪的发生也易滋生治安问题,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误以为社会产生了混乱,可浑水摸鱼,趁机实施犯罪。
2、其次,暴力恐怖袭击对本国的国际地位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不可一概而论,它有利有弊。以美国发生的“9·11”恐怖袭击为例,虽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正是因为这次恐怖袭击,美国加入了反恐的队伍且取得了重大进展。经过多年追踪,美军于2011年在巴基斯坦境内击毙了“9·11”恐怖袭击的幕后主使——本·拉登,极大地打击了“基地”组织的嚣张气焰。近年来,美国在反恐活动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美国布朗大学公布了名为《战争代价》的研究报告,这份报告指出,“9·11”恐怖袭击事件后,美国花费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等战争上的开支预计在3.7万亿美元到4.4万亿美元之间。美国对反恐事业的巨大投入获得了国际上的一致好评,也进一步提升了国际地位。
三、应对暴力恐怖犯罪的举措
(一)从法律角度来惩治暴力恐怖犯罪
1、制定专门的反恐怖法。目前,我国惩治恐怖犯罪的法律大多散见于一些部门法、国际法。随着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增长及其威胁的不断增加,我国已开始制定专门的反恐怖法。如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了反恐怖主义法的草案,并新增了恐怖主义的定义等内容,我国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距离正式颁布又近了一步。
2、完善恐怖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现有的恐怖犯罪活动都是按照一般刑事犯罪的诉讼程序进行的,但恐怖活动犯罪有其特殊性,由此致使此类犯罪的侦查,证据的收集与使用都有其特殊性,而这些都需要法律的明确规范,从而为司法实务机构惩处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法律武器。从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来看,打击恐怖主义的条文散见于管辖、强制措施等章节,条文形式较为原则,实际操作不灵活,尚未形成规范化、体系化的一套程序,无法强有力地打击这一具有暴力性、恐怖性、反社会性的犯罪。而在最新的反恐怖法草案二审稿中提及,法院可依法直接认定恐怖活动组织。这虽然便于打击恐怖犯罪,但有违程序的正义性,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已不局限于打击犯罪,而是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目标。 (二)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
现如今,暴力恐怖犯罪呈现国际化的趋势,我国的暴力恐怖犯罪与境外反华势力、国际恐怖主义也有较大的关联。所以,防范与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不能仅限于国内,还应放眼全球,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建立国际性的反恐合作机制。
加强国际合作,在允许的条件下与其他国家共享信息情报资源,不能固步自封,应积极向他国借鉴反恐经验并学习先进技术。与有丰富反恐经验的国家进行联合反恐军事演习,提高反恐部队的实战能力与应变能力。
(三)完善反恐机构的建设,加强部门间的协作
笔者认为,建立专门的反恐怖中心,成立快速反应的反恐怖部队,在当前暴力恐怖犯罪高突发的背景下显得十分必要。以有着丰富反恐经验的美国为例,美国的中央情报局设有反恐怖主义中心,联邦调查局设有国内反恐怖联合行动中心和反恐怖主义处。在我国反恐怖法的草案中也提到了类似的机构,设立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国情,还应在每一级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中配置反恐怖特种部队。从全国到地方分别设立反恐总队、支队、大队等,与每一级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相对应,以提高队伍的机动性,灵活性与专业性,降低暴力恐怖犯罪在城市中发生的概率。
暴力恐怖犯罪的高突发性与危害性要求我国反恐机构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合理、及时的决策,而决策的顺利实施更需要其他部门的全力配合,整体协作。在发生暴力恐怖犯罪以后,一切应以救治伤员,稳定社会秩序为主。救治伤员就需要交通部门和医疗机构的配合,首先,由交通部门开辟紧急通道,将伤员在最佳治疗时间内及时送至医院。其次,需要医院等卫生部门的全力配合,及时提供足够的医疗资源,对伤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情急情况下,各部门通力合作的达成需要一个机构来组织、领导,那就属于我国专门的反恐怖中心的工作职责,因此,建立专门的反恐怖中心是必要的,是亟需的。
(四)加强情报的搜集,充分运用社区警务
应对暴力恐怖犯罪,最佳方案是“早发现、早预警”,最关键的是搜集、判断反恐情报,构建完善的反恐情报信息网络。
在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的同时,也要大力开展社区警务,积极发挥群众作用。社区警务是警察与社区相互合作,通过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区治安和秩序,保障社区安全稳定的警务行为,是一种警务方法和措施,更是一种警务战略与理念。归根结底,社区警务要求警察与社区群众密切配合,加强联系,社区警务的成功源自于民众的大利支持。在预防暴力恐怖犯罪中,应该充分利用这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发动群众提供情报信息,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五)立足大数据时代,利用高科技反恐
大数据,又称巨量资料,是指数据规模巨大,需要更新的处理模式才能分析的多样化的资讯。大数据时代更强调了信息来源的多样化,分析的准确性。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在反恐中就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掌握充分的情报信息才能在反恐斗争中掌握主动权。随着网络的普及,暴力恐怖犯罪在策划煽动、人员召集、组织实施方面也常运用网络通信,在非法网站上宣扬恐怖主义。因此,作为反恐力量主要构成的公安机关,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科技化建设,构筑情报信息网络,研制对可疑情况自动判别、报警的计算机系统。在2004年5月,俄罗斯联邦安全局提出了建立恐怖分子声像资料数据库的设想,并在随后得以实施。我国也可以建立这样的数据库,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并把一些重点人口的信息纳入其中,不仅包括犯罪嫌疑人员的基本信息,还应包括他们的个性特征,例如绰号、声音特征、DNA信息等。
总而言之,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应结合国情,立足时代,放眼全球。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可以加大科技投入,广泛搜集情报,达到防范于未然,及时扼杀恐怖主义苗头的目的。同时,在强调法治社会的今天,专门的反恐怖法的颁布也提上日程,我们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将更加有理、有力。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坚持不懈,将暴力恐怖犯罪打击到底。
参考文献:
[1]反恐怖主义法二审 法院可直接认定恐怖组织和成员——人民网.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5/0226/c188502-26597355.html,2015-04-05.
[2]刘华.论恐怖主义犯罪的特征和要件[J].犯罪研究,2009(1): 6.
[3]周良沱,章剑. 恐怖犯罪三题[J].江苏警官学报,2002(9):34.
[4]美国反恐战争代价可能高达4万亿美元--环球网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11-06/1791078.html,2015-04-03.
[5]王立民. 完善反恐立法 有效打击恐怖主义犯罪[J].法学,2003,(6):3.
[6]陈君武等. 社区警务专题研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
[7]王大伟.外国警察科学[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关键词 暴力恐怖犯罪 定义 特征 危害 举措
一、暴力恐怖犯罪的现状
(一)新时期暴力恐怖犯罪的定义
2015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再次审议了反恐怖主义法草案,草案中将恐怖主义的定义进一步完善为:“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的主张和行为。”虽然这并非成文法的定义,但从中可以解读出恐怖主义的特征。
(二)新时期暴力恐怖犯罪的特征
通过已发生的暴力恐怖犯罪和草案对它的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它的一些特征。
1、犯罪以暴力为主要手段,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大都采取绑架、防火、爆炸等暴力手段,达到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目的。犯罪分子毫无人性地伤害无辜群众,包括手无寸铁的妇女和儿童。
2、犯罪具有政治性目的。实际情况表明,几乎所有恐怖主义活动普遍具有政治诉求或者政治倾向,无论这些政治色彩来自政治分歧、文化冲突还是来自民族纷争、宗教矛盾。虽然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直接攻击的是普通群众,但他们最终的目标是胁迫政府,达到非法的政治目的,或是建立新政府,或是分裂国家,达到地区独立的目的。
3、犯罪具有国际性。有些恐怖主义来源于境外,扎根于国内,与境外恐怖组织保持联系,接受境外恐怖势力的培训,资助。现如今,无论是从恐怖主义攻击的对象还是活动范围来看,恐怖主义都具有明显的国际性,恐怖主义活动已蔓延全球。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实施暴力恐怖犯罪,主要目的就是表达政治诉求和引起国际社会的注意,获得国际恐怖势力的支持。
二、暴力恐怖犯罪的危害
(一)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暴力恐怖犯罪对公民产生的危害,可具体分为对直接遭受暴力恐怖袭击的公民和对未遭受袭击的普通社会民众。
1、对直接遭受暴力恐怖袭击的公民来说,首先是肉体上的伤害,恐怖分子的暴力行为直接侵犯了受害者的生命健康权,例如发生在乌鲁木齐的“7·5事件”中,造成了包括汉族、维吾尔族、回族群众在内的197人丧生、1700多名无辜市民严重受伤。
其次是财产上的损失,有些暴力恐怖犯罪不仅漠视生命,还肆意破坏公民的合法财产。在乌鲁木齐的“7·5事件”中,恐怖分子实施打、砸、抢、烧等暴力行为,大规模毁坏公民和集体的财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895万元。
2、对未遭受暴力恐怖袭击的群众来说,暴力恐怖犯罪制造的社会恐慌让民众感到恐惧,威胁到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因此,有学者将暴力恐怖犯罪定义为:以暴力或暴力威胁侵害不确定的受害者,制造社会心理的恐怖感,给国家、社会和公民造成严重损失的犯罪行为。 例如,在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许多乘客在进入火车站时更加谨慎,提心吊胆,更有民众对火车站产生了畏惧,选择其他出行方式。
(二)对国家的影响
笔者认为,暴力恐怖犯罪对国家的影响可分为国内影响和国际影响。
1、首先,暴力恐怖犯罪在国内造成恐怖的气氛,冲击了国内的稳定局面,影响国内的政治环境。目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要想谋求进一步的经济发展首先就需要稳定的国内环境。而一旦这种恐怖气氛在社会上蔓延开来,我们就很难集中力量发展经济,这必然会对经济发展造成很大的冲击。同时,暴力恐怖犯罪的发生也易滋生治安问题,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误以为社会产生了混乱,可浑水摸鱼,趁机实施犯罪。
2、其次,暴力恐怖袭击对本国的国际地位也会造成极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不可一概而论,它有利有弊。以美国发生的“9·11”恐怖袭击为例,虽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但正是因为这次恐怖袭击,美国加入了反恐的队伍且取得了重大进展。经过多年追踪,美军于2011年在巴基斯坦境内击毙了“9·11”恐怖袭击的幕后主使——本·拉登,极大地打击了“基地”组织的嚣张气焰。近年来,美国在反恐活动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美国布朗大学公布了名为《战争代价》的研究报告,这份报告指出,“9·11”恐怖袭击事件后,美国花费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等战争上的开支预计在3.7万亿美元到4.4万亿美元之间。美国对反恐事业的巨大投入获得了国际上的一致好评,也进一步提升了国际地位。
三、应对暴力恐怖犯罪的举措
(一)从法律角度来惩治暴力恐怖犯罪
1、制定专门的反恐怖法。目前,我国惩治恐怖犯罪的法律大多散见于一些部门法、国际法。随着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增长及其威胁的不断增加,我国已开始制定专门的反恐怖法。如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了反恐怖主义法的草案,并新增了恐怖主义的定义等内容,我国专门的反恐怖主义法距离正式颁布又近了一步。
2、完善恐怖犯罪的刑事诉讼程序。现有的恐怖犯罪活动都是按照一般刑事犯罪的诉讼程序进行的,但恐怖活动犯罪有其特殊性,由此致使此类犯罪的侦查,证据的收集与使用都有其特殊性,而这些都需要法律的明确规范,从而为司法实务机构惩处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法律武器。从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来看,打击恐怖主义的条文散见于管辖、强制措施等章节,条文形式较为原则,实际操作不灵活,尚未形成规范化、体系化的一套程序,无法强有力地打击这一具有暴力性、恐怖性、反社会性的犯罪。而在最新的反恐怖法草案二审稿中提及,法院可依法直接认定恐怖活动组织。这虽然便于打击恐怖犯罪,但有违程序的正义性,我国刑事诉讼的目的已不局限于打击犯罪,而是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目标。 (二)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恐怖主义
现如今,暴力恐怖犯罪呈现国际化的趋势,我国的暴力恐怖犯罪与境外反华势力、国际恐怖主义也有较大的关联。所以,防范与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不能仅限于国内,还应放眼全球,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建立国际性的反恐合作机制。
加强国际合作,在允许的条件下与其他国家共享信息情报资源,不能固步自封,应积极向他国借鉴反恐经验并学习先进技术。与有丰富反恐经验的国家进行联合反恐军事演习,提高反恐部队的实战能力与应变能力。
(三)完善反恐机构的建设,加强部门间的协作
笔者认为,建立专门的反恐怖中心,成立快速反应的反恐怖部队,在当前暴力恐怖犯罪高突发的背景下显得十分必要。以有着丰富反恐经验的美国为例,美国的中央情报局设有反恐怖主义中心,联邦调查局设有国内反恐怖联合行动中心和反恐怖主义处。在我国反恐怖法的草案中也提到了类似的机构,设立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根据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国情,还应在每一级的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中配置反恐怖特种部队。从全国到地方分别设立反恐总队、支队、大队等,与每一级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相对应,以提高队伍的机动性,灵活性与专业性,降低暴力恐怖犯罪在城市中发生的概率。
暴力恐怖犯罪的高突发性与危害性要求我国反恐机构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合理、及时的决策,而决策的顺利实施更需要其他部门的全力配合,整体协作。在发生暴力恐怖犯罪以后,一切应以救治伤员,稳定社会秩序为主。救治伤员就需要交通部门和医疗机构的配合,首先,由交通部门开辟紧急通道,将伤员在最佳治疗时间内及时送至医院。其次,需要医院等卫生部门的全力配合,及时提供足够的医疗资源,对伤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情急情况下,各部门通力合作的达成需要一个机构来组织、领导,那就属于我国专门的反恐怖中心的工作职责,因此,建立专门的反恐怖中心是必要的,是亟需的。
(四)加强情报的搜集,充分运用社区警务
应对暴力恐怖犯罪,最佳方案是“早发现、早预警”,最关键的是搜集、判断反恐情报,构建完善的反恐情报信息网络。
在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的同时,也要大力开展社区警务,积极发挥群众作用。社区警务是警察与社区相互合作,通过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区治安和秩序,保障社区安全稳定的警务行为,是一种警务方法和措施,更是一种警务战略与理念。归根结底,社区警务要求警察与社区群众密切配合,加强联系,社区警务的成功源自于民众的大利支持。在预防暴力恐怖犯罪中,应该充分利用这种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发动群众提供情报信息,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五)立足大数据时代,利用高科技反恐
大数据,又称巨量资料,是指数据规模巨大,需要更新的处理模式才能分析的多样化的资讯。大数据时代更强调了信息来源的多样化,分析的准确性。情报信息的搜集、分析在反恐中就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只有掌握充分的情报信息才能在反恐斗争中掌握主动权。随着网络的普及,暴力恐怖犯罪在策划煽动、人员召集、组织实施方面也常运用网络通信,在非法网站上宣扬恐怖主义。因此,作为反恐力量主要构成的公安机关,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科技化建设,构筑情报信息网络,研制对可疑情况自动判别、报警的计算机系统。在2004年5月,俄罗斯联邦安全局提出了建立恐怖分子声像资料数据库的设想,并在随后得以实施。我国也可以建立这样的数据库,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并把一些重点人口的信息纳入其中,不仅包括犯罪嫌疑人员的基本信息,还应包括他们的个性特征,例如绰号、声音特征、DNA信息等。
总而言之,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应结合国情,立足时代,放眼全球。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可以加大科技投入,广泛搜集情报,达到防范于未然,及时扼杀恐怖主义苗头的目的。同时,在强调法治社会的今天,专门的反恐怖法的颁布也提上日程,我们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将更加有理、有力。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将坚持不懈,将暴力恐怖犯罪打击到底。
参考文献:
[1]反恐怖主义法二审 法院可直接认定恐怖组织和成员——人民网.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5/0226/c188502-26597355.html,2015-04-05.
[2]刘华.论恐怖主义犯罪的特征和要件[J].犯罪研究,2009(1): 6.
[3]周良沱,章剑. 恐怖犯罪三题[J].江苏警官学报,2002(9):34.
[4]美国反恐战争代价可能高达4万亿美元--环球网http://world.huanqiu.com/roll/2011-06/1791078.html,2015-04-03.
[5]王立民. 完善反恐立法 有效打击恐怖主义犯罪[J].法学,2003,(6):3.
[6]陈君武等. 社区警务专题研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4.
[7]王大伟.外国警察科学[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