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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与文字书写是性质根本不同的两种东西,是不应将它们一视同仁、混为一谈的.但在当今书坛上,人们则普遍将其一视同仁、混为一谈了,从而给我们的书法创作与理论研究造成了极大的混乱.我们理所当然地应该从美学性质上将它们予以严格的区分.只有这样,才能使书法艺术成为真正的书法艺术,从而走上健康发展的正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