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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各基层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部门在日常运行实施的现场勘验检查工作模式,总的来说分为两类,即为统勘现场模式和分级勘查模式,其两种模式在的机构设置、人员安排、日常运转、工作实效中均有所不同,可谓有利有弊。作者所在单位近年来也曾探索实施过上述两种勘查模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在此与大家进行讨论与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