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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出口业务中,国外开来的信用证中往往存在着双到期的情况,在“重合同,守信用”,保证安全收汇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好这类问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仅就我们了解的情况,谈一些粗浅的体会。要了解跟单信用证的双到期问题,首先要弄清货物装运期和信用证有效期两个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在出口业务中,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以即期信用证支付的合同,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给卖方开立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在审核买方来证时,要看货物的装运期和信用证的有效期规定得是否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