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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环境污染导致人类生存条件受到威胁、蚕桑产业生存空间受到挤压的情况下,政府要利用蚕桑产业对环境的高标准要求,促进饮用水源的环境保护;蚕桑产业则需依托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及所安排的反哺资金,用于发展蚕桑生产,从而达到环境保护与蚕桑生产互惠互利,和谐共存。在此理念指导下,提出适度规模经营、做好土地流转、解决养蚕场地、改革评茧方法、蚕桑生产与水源保护和谐共存等促进蚕桑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合理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