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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介绍香港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系统的特点,分析对比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大陆ADR监测体系的不同.方法采用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结合文献检索和搜索相关网站信息的方法,了解香港药品监管法规和ADR监测体系.结果香港具有较为精简的ADR监测组织架构,适合本地的药品监管体系和较为有效的ADR监测信息.结论香港药品监管机制在加强企业责任、严重的ADR信息收集、完善法规制度等方面做法值得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