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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出台,标志着我国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辽宁省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工作部署,按照《公告》要求,立足辽宁省情积极制定和落实契合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有效举措,全省纳税信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本文立足辽宁实际,在纳税信用修复、进一步深化完善纳税信用领域的纳税人权益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