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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北水业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项目运作过程中,将经营到期的资产处置问题作为一个关键点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全面掌握国家政策和调研分析国内同行业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做法,即在经营到期后,将原有供水区域内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对于投资商在经营期间的投入给予合理补偿。此种做法兼顾了特许经营有关要求和合营公司未来的发展,得到了政府部门的认可和投资商的响应,为供水合营项目到期的资产处置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