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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997年3月12日出生,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5月8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罪时系未成年人)。2016年4月20日晚10时许,李某在嘉兴市某区窃取一辆二手摩托车,经鉴定该车价值2000元人民币。同年5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抓获归案,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二、分歧意见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本次盗窃数额仅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