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乡土文明的传统在农村社会依然根深蒂固,因此,我国农村仍旧是一个乡土本性的社会。它具有其自身的一些特质,这些特质是农村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现实基础。在制度的分析框架中,这些特质属于内在制度的范畴,而农村法治建设过程中所推行的法律则属于外在制度的范畴。农村法治化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障碍,从制度冲突的视角分析,其实质就是作为内在制度的乡土社会的特质与作为外在制度的法律相冲突的结果。欲突破农村法治建设的障碍,必须对这一冲突进行深刻的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