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在所有权、使用权和产权流转等方面均存在诸多缺陷,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此必须坚持可持续利用原则,重新构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在所有权方面,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主体,进一步界定所有权主体的层次,以村民小组所有为基础,实现产权关系的明晰化:在使用权方面,区分农地使用权和基地使用权,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地使用权;在产权流转方面,建立集体土地有偿使用(包括农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和基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流转使用机制,实现农村土地流转秩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