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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n 王某驾驶小型轿车与顾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顾某受伤,两车遭遇不同程度损坏。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顾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后道路救助基金中心及时垫付了顾某医疗费50000元,后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及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道路救助基金中心的垫付情况,及时告知其相关案情,遂道路救助基金中心为使其垫付款能够及时追偿,申请作为第三人参与此次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