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马的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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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马是最让我感到困惑和神秘的动物之一。
  记得第一次看到真马,是小时候在省城的一条麻石铺成的街上。黄昏时分,突然来了两匹高头大马,漂亮的马尾巴在落日余晖中不时甩动。马的颜色是枣红色的,抑或因霞光投射而呈红色已分不清了,也许兼而有之。我和小伙伴好奇地跑近它,闻到一股浓烈而奇特的马粪气味。这种气味与马鬃、马鼻子散发出来的气味混合在一起,野性的、狂放的、广阔的元素注入平窄的世界,瞬间改变了我对空间的印象。与其说我看见了马,不如说闻见了马。这两匹马距合工大后门的门岗不远,它们是怎么闯进来的,并留下一地马粪不得而知。
  后来读穆齐尔的散文《马会笑吗》,觉得穆齐尔写得真有意思。他看见一匹矮种马,正被一个欢快的小伙子在阳光下刷洗着,它的关节处很怕痒,尤其是大腿内侧那敏感部位,每次碰到它都忍不住要大笑,它龇着牙咧着嘴,并试图用嘴巴推开那个搔它痒痒的小伙子。
  但我从没见过马笑。在石雕、油画和电影上,我看到的是马的长嘶和愤怒,是掉入陷阱的悲鸣,以及排列在地宫里的亘古缄默。
  B
  在我生活的气候温润的沿江丘陵地带,不曾见真实的马的身姿和蹄迹。动物园也不可能将马圈入其中。而在古代,这儿曾是烈马嘶鸣、尸横遍野的战场。“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汉乐府《战城南》)。从安庆至桐城这条向北延伸的路,就是一条沙尘飞扬的重要马道。仅仅因为,沉厚的时间大幕遮断了那模糊的身影,项羽的乌骓马只能在同一片黄土的另一面奔驰,仰天长啸。我在想,由北向南侵越的凛凛马蹄声,是怎样随着一个又一个朝代的兴起、坍塌而慢慢退回到北方,并最终消弭于无影无形?
  但它们似乎又没有完全消失:那随处可见的棋摊,乃至刻在水泥桌或者泥地上的棋格,都意味着将王朝的战争无数次演历,游戏,虚化。看不见的沙尘弥漫,遮住隐秘的玄机和杀气,棋手只剩下模糊的轮廓,而马只剩下无蹄无鬃之虚像,驰过想必与这段长江相关的无水之楚河。
  当然,更多的马的幻象留在了纸上、瓷上、铜上、石头上以及方块字的语链上。在隐喻或实用的意义上,我们指称着马,呓语着马,使用着“木马计”。不在而在的马,翻手为云,覆掌为雨,虚幻,诡秘,喜剧。
  C
  在街头或公园,静观方寸之间杀得天昏地暗,让我强烈感到世界和棋盘之间的边线正踩在我脚下。作为旁观者,我不过是两个世界之间的界桩罢了。一片落叶固然可以飘入棋格,苍蝇可以绕飞其上,但楚汉战争的骑手早已飘逸而去,当下的棋手活在“走马”规则中,也与我咫尺千里。
  但两个世界也并非没有相交的时候,至少它们在我这里遇合了。譬如,中国象棋里“马”的跳法,很容易让我想到草民的活法,曲里拐弯,跳来跳去仍在小“日”子里;而“象”对“田”地的栖居和欲望,具有浓厚的农业文化的特征;持笏或交戟之“士”只活动于宫墙之内,口必称奴才,跟太监差不多;河边之“卒”几乎凝定了所有草民的命运,说白了就是充当工具、玩偶、炮架;“车”看似纵横驰骋,所向披靡,其实不见得比“卒”好到哪里去,功高盖主、出师失利、偏守一隅,皆有杀头之虞。当然,我看见更多的是卑微的“马”陷入围困,不得不揭竿而起,然后在改朝换代后被带入皇陵,成为精美的“八骏图”石雕。国际象棋亦大同小异。由此想到秦始皇的兵马俑和古罗马的赛马,又依循怎样严酷的政治法则和商业杠杆,疾驰在看得见或看不见的“棋盘”中?必须正视的是,因其宏大而遁形的“棋局”,经浇铸、压模的血性之马,其灵魂被逐一“吃”掉,丢在楚河汉界的废棋篓里。
  D
  在历史上,因马而殃及人的事件也不少。齐景公让马夫饲养他心爱的马,那马突然暴病死了。齐景公大怒,下令肢解马夫,就是一例。因一匹马而引发战争也并非没有。西汉时期,张骞出使西域,发现大宛国有一种汗如血珠的宝马,于是带回长安,引起轰动。此马体态匀称,肌肉结实,威武剽悍,双眼清亮,虽性情暴烈,但对主人忠贞不二,有“天马”之称。汉武帝遂派使者携带大量黄金和一匹金马,去大宛国换汗血宝马,却遭到大宛国王严辞拒绝。汉使者盛怒之下毁了金马,在回汉途中被大宛边将所杀。汉武帝大怒,遂派大军西征大宛,首战失利,再征大获全胜,大宛国被迫献出数十匹汗血宝马。
  然而因一匹马而肢解一条大河,也并非海外奇谈。希罗多德的《历史》中记载了这样的例子:波斯王居鲁士,这位帝国缔造者有一匹剽悍的白马,为他立下赫赫战功。公元前539年春天,居鲁士王向亚述人宣战。当庞大的帝国军队来到凶险的格底斯河边时,将军们建议暂缓过河,但居鲁士不为所动,下令立即过河。正当人们准备船只时,那匹白马竟乘人不备脱缰而去,直奔河心,却为激流掀倒,冲到下游后便毙命。居鲁士脸色煞白。这条河竟敢夺走他心爱的白马!这匹武士之马曾经把克劳苏斯夷为平地,令希腊人闻风丧胆。他咆哮如雷,指天发咒,把扩张帝国的计划搁置一边,下令士兵挖河,整整挖了一个夏天。结果大河变浅了,但帝国军队士气全消,亚述人做好了抵抗的准备。工程完毕后,格底斯河变成了数百条小溪,水流迟缓,当地妇女不必提裙便可涉河而过。
  战争使马的身价远在人之上,这是人被工具所灭的古典悖论之一。在专制时代,君王是见马不见人的,因为士卒的奔跑速度无法跟战马相比。至于狂人的恋马癖已非我辈所能想象。俄国诗人勃洛克则指述了另一情形。他将革命比作“三套车”,对于自己在革命后可能的遭遇,他是有预感的:“我们年复一年越来越清晰地听到的那個音量迅速增大的嘈杂声,就是三套铃铛那神奇的叮叮当当声。在三套车周围是阵阵气流发出的呼啸声,而且这气流变成了风,如果这辆三套车直向我们飞驰而来,那会怎么样呢?”他认为黑暗之所以产生,是因为辕马那毛绒绒的前胸就在我们头上,它那重重的蹄正准备踩下。一九二一年八月,勃洛克在病痛中开枪自杀。
  E
  在欧洲艺术的漫长发展过程中,共积累了四种表现奔马的姿态,仅一种被快镜头拍照证明是“正确的”。然而正是这个“正确的”画法,在罗马时期就被抛弃了。另外三种姿态是使马的四蹄向外部伸展,并分离到最大限度以呈现奔驰的力度和速度,但现代快照证明它们是错误的。这导致一场有点滑稽的论战:相信快照的人都讥讽画家,你们连这个都搞不清还配画画吗?而画家们则理直气壮地指责快照技术是错误的。   其实,另外三种姿态也对。拘泥于现实并达到高度精确的艺术是再现的,也是有局限的;倘以此作为标尺,必然令艺术窒息,跟杀死一匹骏马一样。日本画家冈山应举有一幅画《马食草图》,有一位农民看后说:“这不是一匹瞎马吗?”画家争辩道:“它的眼睛可是睁开的呀。”农民说:“马吃草时是闭着眼的,它怕眼睛被草尖刺伤。”因此这幅《马食草图》成了误笔画。但我以为,冈山应举不必为此后悔,即便马吃草始终闭着眼,画家就不能让它睁开一次吗?
  F
  徐悲鸿的《立马图》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这是一匹孤独的马。它突然停下来,然后回过头去,望着它来时的路,那细黄抖颤的乱草使人感到那一派萧瑟的秋意。据说,战马会因静立过久而受损,因此,古代将领责令下属每天拿鞭子抽打马匹。我在想,这种会被“静”伤害的生命,该是怎样一种生命呢?克尔凯郭尔说,我也有与此相同的遭遇:这些天我也活得像受了围困,为了不让自己因静坐太久而遭损,我大哭,哭累了才罢休。但画上这匹马,寓静于动,它看似黑鬃怒扬,那一声低啸使秋风变得凄厉而怆然。沉着的墨块,瘦劲的线条,浸透了天地间的苍凉以及内里的坚韧。
  再细看那回望的马眼似被阴影遮住,有一种无可言说的孤独和落寞。它是在召引同伴还是若有所失?是在怀疑自己还是彷徨于无路?也许它只是被忽地猛刮的秋风惊醒,无来由地发出一阵低啸。在我看来,在这幅画的墨韵里呈现的正是一种悲剧精神。
  G
  加拿大画家亚历克斯·柯尔维尔在一九五四年画了一幅《火车与马》,远处的火车在铁轨上从左侧向右侧驶来,而近处的马沿着铁轨从右侧向左侧奔去。
  看起来,这幅画是在人和动物之间建立强烈的对比:马的自由、完美与囿于既定轨道的火车产生了深层的激烈冲突。人类的能力总是有所突破,也就有所依附和限制。不像马完全出于自生自发。
  但马的意义只在闪着工业革命寒光的铁轨上敞开着。若没有了它,马的蕴涵便无由呈现。正如不在城市的背景下,村庄的记忆便黯淡无光一样。人类的手段常常将目的逐段消灭,以至于我们发现目的并未达到,达到的只是手段而已。这当然是悖论。但当我们认识到目的的有限并关联到更大的无目的性时,我们才能在手段和目的之间建立必要的平衡,进而听见更高、更自在的世界的召唤。
  H
  我们早就认识斑马,但谁想过这样的问题:“斑马是长着白色条纹的黑马,还是长着黑色条纹的白马?”对进化论者而言,这不算什么新鲜的问题。他们为此毫无结果地争论了好多年。
  比如基普林在《正是如此》一书中认为,斑马为躲避猎豹的袭击而藏身于树影斑驳的森林里,一部分处于阴暗中,而另一部分受到阳光照射,久而久之便长出了斑纹。英国人乔纳森·巴德认为,从那看上去好像是一些虚线、圆点和斑块的斑马身上,可以认为斑马是长着白色条纹的黑马。在他看来白色有点虚幻。这跟中国人的“虚室生白”有点相近。还有人认为,白斑吸收热量比黑斑少,从而帮助斑马建立一种温控装置以保持凉爽。问题是,自然界还有臭鼬、鸡貂、蝾螈身上都有花纹,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说,他看见一头骡子的腿部带有许多花纹,并断定它是斑马的后代。因此,不管怎样追究下去,我们都无法否定它是在特定的生存环境中慢慢演变成的。
  科学也许更看重结果。而问题的存在,有一部分是因不同的提问方式出现的。单一的、单向度甚至受指派的提问方式,只会造成精神的僵化和停滞,将真问题消灭在萌芽中。话语权力限制的正是提问的权利,包括提问的方式。
  I
  陀斯妥耶夫斯基在一篇散文中写到马:如果起大雾时经过涅瓦大街,就面临着危险:“突然在离你只有一步之遥的浓雾中,现出一个灰色的马脸。这是一匹快马,脸上喷着热气,以铁路上特别快画的速度向前飞奔,马勒上都是白沫,马轭似要分离而去,缰绳拉得笔直……马车夫拼命地大喝一声,只见眼前一闪,转瞬之间又没入浓雾之中,马蹄声、乱刀剁白菜声、吆喝声又随之消失,如同一幕幻影。十足的彼得堡的幻影呵!”他感到一种快慰,“这绝不是因为逃脱了危险,而是正好因为遇到了危险。”(《小小的图景》)
  在我看来,这暗示了一种与爱德华·布洛的审美距离说相反的写作态度。布洛认为,对于一个水手来说,假设海上起了大雾是件极不愉快的事情,大雾预示着危险,会令水手烦躁不安。但如果抛开一切实际利害的考虑,把注意力集中在现象本身上面,这场大雾就成了赏心悦目的美景。那使水天一色的透明的薄纱,那远离尘世、陌生孤独的感觉,还有那既给人安恬,又令人感到几分恐惧的一片沉寂,这一切都使浓雾中的海变成一幅格外美的画。布洛将距离绝对化了,并当作美感的唯一源泉。这固然有一点道理,但如果以此作为写作观,极有可能将笔墨集中在自明的虚假表象上,凝聚在世代相承的风花雾月的溢美意象上,而忘却潜藏在大雾下的基本困境和存在危机。
  J
  “准噶尔一号”因难产而死。它是生长在中国准噶尔盆地的普氏野马,后来一部分被外国人搞走,其余的在中国绝迹。中国作为野马的故乡再也找不到它的子嗣了!20世纪80年代准噶尔野马被引进回中国圈养。我是从电视上看到“准噶尔一号”难产而死的全过程。难产的痛苦没有使这匹母马嘶鸣,一大挂肠子被挣出体外,一直拖到地面,其状惨不忍睹,肠子随时有被它踩断的危险。当地的兽医无能为力,根本接近不了它,一再声称没有麻醉枪。等到乌鲁木齐的兽医赶到时,一场用绊索实施套马的拯救行動开始了。人在野马面前是怯懦的,可笑的,见野马冲撞过来便抱头逃窜,显得笨重而滑稽。
  但更可笑的,是我教过的那篇经典课文《天山景物记》。作家神奇地描绘了天山地域的“野马”:“公野马总是掩护着母野马和野马驹远离人们。当野马群远离人们站定的时候,在日出的草原上,还可能看见屹立护群的公野马的长鬣鬃,那鬣鬃一直披垂到膝下,闪着美丽的光泽。”野马在中国绝迹一个多世纪,作家竟张口胡说,我也跟着胡说,以致更多的人跟着胡说。这并非个别现象。在名噪一时的西部诗文中,“野马”不也在他们的视野里扬鬃狂奔吗?当然,“野马”可以作为虚构之物,作为意象来使用,但一味将它作为地域性风物来装点、藻绘西部,使它沦为一种“道具”,沦为一种遮挡真实进而抽空生存的布景,就显得十分拙劣和面目可憎了。   K
  马镫出现的革命性意义,在今天看来有点匪夷所思。马镫未发明前,骑马作战是件不靠谱的事,因为双腿悬空缺乏支撑力,靠双腿夹住猛烈颠簸的马,同时双手揪住马鬃,方可避免从马背上摔下来。若在马上挥刀射箭,其难度更高。世界上最早的马镫实物,是在三世纪中叶至五世纪初的中国慕容鲜卑墓中发现的,而且马镫本身也经历了由单镫到双镫,由皮质、木质到铜制、铁制的演进过程。德国史学家艾克·施密茨认为:“除了马鞍,匈奴人还从亚洲带来了一项在当时具有革命性的创新。为了防止腿在长距离的骑马后会疲劳,人们在马鞍上系上了绷带、皮带或者用一种亚麻织成的腿带。这样,脚就有了可踏的地方。……它给骑手们一种安全感,同时也让他们能站立并转向不同方位,朝每个方向射箭。”
  在前燕、后燕、北燕(史称“三燕”)时期,慕容鲜卑的骑兵军团堪称世界上最威猛的军事力量。“三燕”最辉煌时,势力所及除辽宁西部,還达至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和内蒙古。公元338年,后赵三十万大军进犯前燕国都大棘城,前燕皇帝慕容皝派其子慕容恪率两千轻骑,斩杀后赵三万人,余者落荒而逃。
  慕容鲜卑的马镫,在四世纪初传入高句丽乃至朝鲜半岛南部以及日本列岛,很快由中亚传入欧洲,不久由马镫引发的军事革命席卷了整个欧洲。公元580年,拜占庭国王提比略二世强调骑兵必须使用铁制马镫,这是马镫首次在欧洲历史文献中出现。李约瑟博士说:“只有极少的发明像脚镫这样简单,却在历史上产生如此巨大的催化影响。就像中国的火药在封建主义最后阶段帮助摧毁欧洲封建主义一样,中国的脚镫在最初帮助欧洲封建制度的建立。”在我看来,马和马鞍、马镫的关系,类似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后者的任何良性变革,理应带来整体的质的巨大飞跃。问题是,为什么马镫和火药在欧洲引起制度性的变革,催化一个新时代的降临,而在东方却不过是强化某个专制政权的统治力量,甚至像蒙古铁骑扫荡整个欧亚大陆,使文明倒退若干世纪。李约瑟没做进一步思考,这未免有些遗憾。
  L
  关于这个世界的譬喻有好多种,《圣经》将它喻为诺亚方舟,即是最著名的一种。《淮南子·原道训》则将世界喻为一辆马车:“故以天为盖,则无不覆也;以地为舆,则无不载也;四时为马,则无不使也;阴阳为御,则无不备也。”印度典籍《吠陀》亦如此,时间卡拉为马,载着整个生物的世界。说到底,古代哲学均将世界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只是马车比舟船更早、更普遍而已。人类皆在同一条船上,或者同一辆马车上,谁带来灾害都不能不殃及其他,更不可能使自身免遭灾祸。
  诗人斯卢茨基曾为爱伦堡朗诵过一首诗。这首诗描写一艘运输舰被水雷炸沉,连同舰上的马也一同沉没:“马儿嘶叫着沉往海底,/在沉到海底之前全部嘶叫不已。/这就是一切。可我还是可怜它们——/这些没看见陆地的枣红马儿。”在诗中,马儿不是单纯的物象,而是真切的史实。当然它已转化为象征。显然,那些枣红马被“运输舰”绑架了,最后连陆地也没看见就“沉入海底”。“枣红马”固然可悲可悯,但“运输舰”的可怕之处被人们充分认识了吗?
  M
  战国时代名家公孙龙提出过一个著名命题——白马非马。这一在现代人看来相互矛盾的命题却颇有意味。在原始时代,早期人类只认识个别的具体事物,对抽象的类的概念往往缺乏。从这个角度说,白马绝非一般的、类的、集合的“马”的概念,而是有血有肉的、个体的、独自呼吸的“这一个”,因此这个所谓诡辩,在我看来倒没有什么矛盾之处。
  那么,“白马”超出“马”的“非马”之物是什么呢?“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存在主义命题,用在这里倒合适:人首先具体地生存着,存在于无法规范的特定境遇中,存在并不等同于本质,并且总是大于或错位于本质。“马”的集合概念无法规定“白马”的个类存在。“本质”之物,在某种意义上说,代表着一种先在的设置,一种权力的预定,一种合理但不乏缺陷的抽象教条。它意味着对个体之“白马”或“黑马”的压制和扭曲,使它们最终变成统一压模、熔铸的“马”。当然,这也是一种误读,公孙龙先生未必认可,若九泉之下有知,他不定会骑在“白马”上哈哈大笑。
  责任编辑 夏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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