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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甲是清王朝建立后征收赋役的地方基层机构。清政府以里甲制赋役,有田则有赋,有丁则有役。针对里甲组织编审不实、控制田地混乱而进行的赋役制度的改革,使里甲制度的存在条件不断遭到破坏而衰落,负责编查与管理人口的保甲组织地位日益上升,并取代里甲组织的经济职能,出现了雍乾以后控制地方“惟保甲是赖”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