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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3年11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以2013第151号文件宣布废止了2006年2月13日国家标准委发布的《关于蜂蜜制品名称标注的意见》(国标委农轻2013第13号文)。至此,可以说蜂蜜制品中以"蜂蜜膏"、"蜂蜜液"等命名的产品名称没有了合法的产品名称标注依据。2005年10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GB18796-2005《蜂蜜》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委为了区别蜂蜜产品和蜂蜜制品的产品名称,于2006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