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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夫之《诗·小雅·采薇》评语中提出“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一倍增其哀乐”的观点,不惟与诗意不合,也有悖其本人的诗歌情景观。“乐景”、“哀景”说将属人之情归为属物之性,与其“性性”、“物物”的哲学思想及“心目所及”、“貌其固有”、“不敛天物之荣凋,以益己之悲愉”等写景原则相矛盾;将“昔我往矣”等四个景句从全章抽离并前后割裂,拟想出“乐景”与“哀情”、“哀景”与“乐情”两组“相反相成”的情景关系,立论虽新,却陷入了“分疆情景”、“一情一景”等以景就情的“阱”“梏”。体会《采薇》原意,卒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