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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产权经济学理论分析商誉的产权。商誉不可与企业整体相分离而单独存在,是企业人、财、物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有明确、特定、唯一的归属,不能部分分割转让,投资业务中投资企业所得到的资产产权仅限于股权资产,商誉不能被部分购买,没有外购商誉,所有的商誉都是特定主体的商誉,只归属于产生它的特定受益主体。目前的商誉会计准则是在为实务寻找依据,并没有解决商誉本身的问题,解决商誉的会计处理问题应考虑商誉的归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