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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随着《MARPOL73/78》问世以来,国际社会对运输船舶易产生的油污染、有毒物质、海运包装物质、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污染以及柴油机排放废气造成空气污染等环保问题已达成共识,并以国际防污公约附则的形式对船舶强制实施。现今,随着船舶、科技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人类对环保意识的日益提高,船舶压载水的污染问题日趋突出,并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于是2004年2月,关于船舶压载水管理的外交大会在IMO总部成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