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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司设立许可制度是指依照台湾当局法律或基于法律授权所定之命令规定其业务应经"政府"许可始得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制度.公司设立许可涉及金融、保险、证券、关政、公路、航政、港务、航空、观光、新闻、卫生、农业、劳工、营建、警政、经济、外汇、原子能等十八类七十三项.具体许可事项、许可机关及程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