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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现在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随着这一阶段的到来,警察人员的工作量与工作要求也随之加大。作为公权力的警察权与公民权的对立属性,使人们更少的关注对警察权益的保护,往往只是把警察做为了矛盾的焦点来看待。所以我们应该重视警察在行使权力中的权益保障问题,这一问题的合理解决能够更好的完善警察群体的发展以及缓和日益突出的警民矛盾。
关键词:转型期 警察权 权益保障 警民矛盾
根据数据资料显示,我们了解到在全国范围内大概每年会有500名民警光荣牺牲,我们根据这个数字的多年对比与分析发现并没有下降的趋势。相反,不到一天就会有1名民警因公牺牲,每三小时不到就会有1名民警因公负伤,而这些始终奋斗在一线的民警不禁让我们将民警现在的工作情况与后期的保障联系起来。
一、人们对警察工作的不客观评价
我们的社会在进步,人民的法律意识也在加强,对自身的权利行使也更加重视,但是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却容易忽略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警察在打击违法犯罪的一系列活动中处在管理者一方,而执法对象则处于被管理者一方。在警察执法过程中,警察难免会影响到执法对象的利益,而执法对象的不予配合,总体来说都是为了阻碍警察执法,进而躲避制裁。根据犯罪心理学,我们可以知道一个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出于担惊受怕的心理,会对警察人员的正常执法行为进行抗拒,因为他们害怕被发现,所以会与警察起冲突。就如在2015年网上热议的“山西交警下跪执法事件”中,当时有一位男性存在违章行为,交警要对其进行处罚,而那名男性的母亲则以下跪的方式希望交警放弃处罚,发生了民警与母亲进行对跪的事件。这种对警察的对抗已经上升到道德层面,使人们用自己的道德倾向把矛头指向警察,所以我们更应该关注警察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遇到的问题以及对他们的权益保护。
二、警察行使权力的不规范表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警察人员的工作量与工作要求也随之扩大,有些应当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工作也都成了警察人员的工作。警察人员由于素质的参差不齐,所以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会有行为不当,语言使用不规范的现象。比如:在网上引起大家廣泛讨论的“河南警察与一女子发生冲突,警察枪指女子并称打死也白打的事件。其真相为:在大王镇进行赶集的当日,由于地处农村,有很多农用车把派出所的门口给挡住了,其中一位农妇的面包车挡的特别严重,该派出所副所长杨波对挡车的人群进行劝说,但遭到农妇的辱骂,杨波处于愤怒,拿出枪,农妇就喊“你打死我啊,”杨波随即便说“打死你也白打。”我们通过这个案件可以发现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语言使用不规范,容易让人利用现在发达的网络抓住警察执法过程中的不妥之处进行肆意夸大,所以对于警察人员应当加强规范执法。
三、警察行使权力应遵循的原则
我国在研究警察法方面的学者对这一原则的概念表述及归类并不完全一致,但总体而言学者们的研究及探讨为我们接下来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支撑,以下为笔者对主要原则的分析总结。
1.警察权的法定原则。警察权法定原则是指通过法律的规定来明确警察权的种类及行使权力的相关程序。就我国现有警察法律体系而言,确实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具有足够的正当性目的,但法律对这种权力却没有做出规定,这就导致警察行使权力时往往无法可依,可能会出现权力滥用的现象进而侵害到公民的权利。所以就警察人员在权力行使方面而言,应当具有完善的法律对其做出规定,进而对警察行使权力进行规范,最大程度的保护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2.警察权的及时、准确原则。警察人员的日常工作涉及到不同范围的职能划分,警察人员的主要职能则是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社会秩序,所以警察的工作是刻不容缓的。无论是在治安工作中,还是在各项诉讼活动中都应该做到及时、准确。及时意味着工作效率的提高,准确则意味着符合法律规定,这一原则能够提高警察人员的办事效率,最大程度的还原社会公正。
3.警察责任原则。对于警察责任,大部分警察法学学者对于这一概念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表述,即警察责任原则是指,警察人员对于自己行使权力行为产生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确立警察责任有助于让警察人员行使权力时树立起责任意识,注意规范自己的行为,谨慎行使权力,能够更好的保障公民的权利。当然警察责任原则还需要更好的完善,通过一些实际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警察责任并没有很好的落实,因此这更加需要对其进行规范与研究。
四、对于警察人员的权益保障
笔者根据各位警察法方向学者多年的研究并在认真研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进行了相应的归纳,以下就主要方面进行分析。
1.物质保障。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观点我们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物质保障是警察人员开展其他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出发点。我在这里并不进行太多的讨论,而是单就主要方面进行展开,比如:警察人员的工资,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警察人员的工资还能够保持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但是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仍然存在着拖欠警察人员工资的现象,很多工作多年的民警,工资收入没有明显的增加,新入警的民警工资也普遍较低。
2.安全保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警察人员的工作量与工作要求也随之加大,有些应当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工作也都成了警察人员的工作,并且随着犯罪活动高科技化趋势,以及恐怖活动的加剧,使警察人员的任务愈加繁重。所以安全保障就主要体现在对于警察人员的装备配置上,应当提高装备保障的科技含量以及要加大对装备的研发投入力度,做到创新与强化高精尖技术装备的进一步发展。
3.政治保障。首先,民警从入警后一般晋升都比较困难,警察人员的升职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这让新入警的民警对自己的政治前途没有信心,也会对工作失去信心和热情。同时,根据调查显示,一些入职超过十年的老民警都没有升到副科一级,还是科员级别。这些老民警难免会在工作中产生心理不平衡,工作不积极的情绪。所以我们更应当注意警察人员的政治保障,完善其内部晋升机制,让警察人员对自己的工作充满自信,推动我国警察事业的繁荣发展。
五、结语
所以我们可以从警察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新问题进行粗浅分析。我们发现一些袭警以及对警察人员的恶意诬陷行为都影响和制约了公安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也由于警务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不够规范以及一些物质保障没有落实到位,导致了民警不能集中精力工作,所以为了警察人员工作的更好开展,我们应该重视警察的权力行使以及后续的一系列保障措施,使警务工作得以更好的进行。
参考文献:
[1]许少方.浅谈公安工作保障及民警待遇[J].治安学论坛,2016,39-40.
[2]惠生武.警察法论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7-32.
[3]李艳青.任志洪.江光蓉.中国公安机关警察心理健康状况的元分析[J].心理科学进展,2016,(5): 12-14.
[4]梁晶蕊.卢建军.论法治社会中的警察权[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
[5]王龙天.刘冰.公安行政执法基本原则的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
[6]刘永坚.构建现代警务机制下公安装备保障体系[J].人民公安报,2006.
[7]叶晓川.人民警察执法权益遭受侵害原因及其保障措施[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
作者简介:蓝曼毓(1994.01—)女。民族:达斡尔族。籍贯:兴安盟突泉县。职务职称: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方向:警察法学。
关键词:转型期 警察权 权益保障 警民矛盾
根据数据资料显示,我们了解到在全国范围内大概每年会有500名民警光荣牺牲,我们根据这个数字的多年对比与分析发现并没有下降的趋势。相反,不到一天就会有1名民警因公牺牲,每三小时不到就会有1名民警因公负伤,而这些始终奋斗在一线的民警不禁让我们将民警现在的工作情况与后期的保障联系起来。
一、人们对警察工作的不客观评价
我们的社会在进步,人民的法律意识也在加强,对自身的权利行使也更加重视,但是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却容易忽略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警察在打击违法犯罪的一系列活动中处在管理者一方,而执法对象则处于被管理者一方。在警察执法过程中,警察难免会影响到执法对象的利益,而执法对象的不予配合,总体来说都是为了阻碍警察执法,进而躲避制裁。根据犯罪心理学,我们可以知道一个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出于担惊受怕的心理,会对警察人员的正常执法行为进行抗拒,因为他们害怕被发现,所以会与警察起冲突。就如在2015年网上热议的“山西交警下跪执法事件”中,当时有一位男性存在违章行为,交警要对其进行处罚,而那名男性的母亲则以下跪的方式希望交警放弃处罚,发生了民警与母亲进行对跪的事件。这种对警察的对抗已经上升到道德层面,使人们用自己的道德倾向把矛头指向警察,所以我们更应该关注警察人员在执行公务时遇到的问题以及对他们的权益保护。
二、警察行使权力的不规范表现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警察人员的工作量与工作要求也随之扩大,有些应当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工作也都成了警察人员的工作。警察人员由于素质的参差不齐,所以在执法过程中难免会有行为不当,语言使用不规范的现象。比如:在网上引起大家廣泛讨论的“河南警察与一女子发生冲突,警察枪指女子并称打死也白打的事件。其真相为:在大王镇进行赶集的当日,由于地处农村,有很多农用车把派出所的门口给挡住了,其中一位农妇的面包车挡的特别严重,该派出所副所长杨波对挡车的人群进行劝说,但遭到农妇的辱骂,杨波处于愤怒,拿出枪,农妇就喊“你打死我啊,”杨波随即便说“打死你也白打。”我们通过这个案件可以发现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语言使用不规范,容易让人利用现在发达的网络抓住警察执法过程中的不妥之处进行肆意夸大,所以对于警察人员应当加强规范执法。
三、警察行使权力应遵循的原则
我国在研究警察法方面的学者对这一原则的概念表述及归类并不完全一致,但总体而言学者们的研究及探讨为我们接下来的深入研究提供了很好的理论支撑,以下为笔者对主要原则的分析总结。
1.警察权的法定原则。警察权法定原则是指通过法律的规定来明确警察权的种类及行使权力的相关程序。就我国现有警察法律体系而言,确实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主要表现为警察在行使权力时具有足够的正当性目的,但法律对这种权力却没有做出规定,这就导致警察行使权力时往往无法可依,可能会出现权力滥用的现象进而侵害到公民的权利。所以就警察人员在权力行使方面而言,应当具有完善的法律对其做出规定,进而对警察行使权力进行规范,最大程度的保护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
2.警察权的及时、准确原则。警察人员的日常工作涉及到不同范围的职能划分,警察人员的主要职能则是维护国家安全,保护社会秩序,所以警察的工作是刻不容缓的。无论是在治安工作中,还是在各项诉讼活动中都应该做到及时、准确。及时意味着工作效率的提高,准确则意味着符合法律规定,这一原则能够提高警察人员的办事效率,最大程度的还原社会公正。
3.警察责任原则。对于警察责任,大部分警察法学学者对于这一概念形成了较为一致的表述,即警察责任原则是指,警察人员对于自己行使权力行为产生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确立警察责任有助于让警察人员行使权力时树立起责任意识,注意规范自己的行为,谨慎行使权力,能够更好的保障公民的权利。当然警察责任原则还需要更好的完善,通过一些实际案例我们可以了解到警察责任并没有很好的落实,因此这更加需要对其进行规范与研究。
四、对于警察人员的权益保障
笔者根据各位警察法方向学者多年的研究并在认真研读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并进行了相应的归纳,以下就主要方面进行分析。
1.物质保障。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的观点我们知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物质保障是警察人员开展其他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出发点。我在这里并不进行太多的讨论,而是单就主要方面进行展开,比如:警察人员的工资,在我国一些经济发达地区,警察人员的工资还能够保持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但是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仍然存在着拖欠警察人员工资的现象,很多工作多年的民警,工资收入没有明显的增加,新入警的民警工资也普遍较低。
2.安全保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警察人员的工作量与工作要求也随之加大,有些应当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工作也都成了警察人员的工作,并且随着犯罪活动高科技化趋势,以及恐怖活动的加剧,使警察人员的任务愈加繁重。所以安全保障就主要体现在对于警察人员的装备配置上,应当提高装备保障的科技含量以及要加大对装备的研发投入力度,做到创新与强化高精尖技术装备的进一步发展。
3.政治保障。首先,民警从入警后一般晋升都比较困难,警察人员的升职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这让新入警的民警对自己的政治前途没有信心,也会对工作失去信心和热情。同时,根据调查显示,一些入职超过十年的老民警都没有升到副科一级,还是科员级别。这些老民警难免会在工作中产生心理不平衡,工作不积极的情绪。所以我们更应当注意警察人员的政治保障,完善其内部晋升机制,让警察人员对自己的工作充满自信,推动我国警察事业的繁荣发展。
五、结语
所以我们可以从警察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新问题进行粗浅分析。我们发现一些袭警以及对警察人员的恶意诬陷行为都影响和制约了公安机关工作的正常开展,也由于警务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不够规范以及一些物质保障没有落实到位,导致了民警不能集中精力工作,所以为了警察人员工作的更好开展,我们应该重视警察的权力行使以及后续的一系列保障措施,使警务工作得以更好的进行。
参考文献:
[1]许少方.浅谈公安工作保障及民警待遇[J].治安学论坛,2016,39-40.
[2]惠生武.警察法论纲[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7-32.
[3]李艳青.任志洪.江光蓉.中国公安机关警察心理健康状况的元分析[J].心理科学进展,2016,(5): 12-14.
[4]梁晶蕊.卢建军.论法治社会中的警察权[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
[5]王龙天.刘冰.公安行政执法基本原则的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
[6]刘永坚.构建现代警务机制下公安装备保障体系[J].人民公安报,2006.
[7]叶晓川.人民警察执法权益遭受侵害原因及其保障措施[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
作者简介:蓝曼毓(1994.01—)女。民族:达斡尔族。籍贯:兴安盟突泉县。职务职称: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方向:警察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