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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读者王某来信咨询:2007年,我与妻子、女儿一起投奔亲友到北京市郊打工,村里的5亩承包田借给我叔叔一家耕种。2013年2月初,因修建高速铁路需要,我家的5亩承包田中约3亩被征用。事后,叔叔将代替我家领取的6万元征地补偿费寄给我,可当我通过电话询问相关补偿标准情况时,叔叔与村干部的说法并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