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9月1日,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召开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视频会,贯彻实施新近出台的《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10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意见》提出,将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分别承担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统一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牵头承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和指导监督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