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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越发达,会计越重要。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信息系统,在经济转轨和法制化进程中将呈现全方位的变化。《会计法》的修订和日趋完善,标志着我国会计法制化已初具形态,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环境和手段,为逐步实现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的过渡创造了条件。同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随着会计主体和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变迁,市场诸主体利益格局的形成要求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和管理工具必须提供以法制化作保障的会计信息,以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会计法制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必将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经济的文明和进步,由法律的调整最终上升为道德规范的调整。
一、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
会计法制是指国家的会计法律和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会计法制是指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法规、会计规章等。会计法制化意味着:第一,会计要通过法制予以体现和保障,为了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会计在一国范围内的统一,必须加强会计法制,必须使会计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第二,会计要纳入法制轨道,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单位领导应责无旁贷地依法保障其权力的行使,并接受相应的会计监督。
会计法治是指规范会计的理论、原则、体制和实施方法,属于方法的范畴。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法制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和手段,使对会计行为的调整上升到法制层次,它改变了会计无法可依和缘于会计法制的不完备及不完善所形成的有法难依的局面。会计法治标志着我国管理会计工作和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理财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更标志着一种制度的重大变革,涉及到会计的方方面面,促进会计核算和理财由“人治”向“法治”过渡。
二、会计法治实现的目标
会计法治的目标是要实现会计法律运转机制的现代化,即实现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现代化,最终达到一种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社会状态。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在会计领域内严格贯彻法治原则,最基本的就是用会计法制的手段来管理和治理、协调会计事务,使国家在宏观上管理和监督会计工作步入法制轨道;其次,会计法治意味着以宪法为核心的最高规范和与此相配套的法制体系管理会计事务和规范会计行为所呈现的一种有效和有序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社会经济生活状态,实现了会计法治亦即达到了这种状态。
三、会计法治实现的前提条件
1.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较为完备、协调、配套的会计法律体系,使管理会计事务和规范会计行为有法可依。从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看,会计法治已初步具备了这一条件。但由于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初期,对在变革中的生产关系和对各种利益主体的要求在会计法中仍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这些矛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加剧,会计法仍需完善和增加新的内容。
2.恪守法律的行为规则和办事理念。会计法律颁布并生效后,因其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国家在宏观上管理会计事务和企业的会计行为必须服从会计法律法规,以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为依据,即政府必须守法,依法行政,体现“无法定依据即无权力”。企业应依法理财和依法核算,并依法接受会计监督。这有待于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律心理的提高和成熟。
3.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执法机关在有关执行会计法律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对于违反《会计法》的现象和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尤其是在《会计法》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之后,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坚决把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的会计责任,通过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予以贯彻落实,使《会计法》的精神成为经济生活的行为准则之一。
4.普遍有效的会计法律规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都必须自觉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将会计法律法规作为其行为和守则,形成良好的法律习惯和意识,并运用会计法律行使正当的权利(力)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会计法治的实现
会计法制化与会计法治的实现并不仅仅是使会计法本身得以完善,更重要的是通过《会计法》的完善建立一种良好的会计法治秩序,使会计工作呈现有序状态。
会计法治的实现可从会计法规的完善、会计制度的改革以及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塑三方面着手,来构建和充实会计规范体系,发挥法治的综合效应。
从目前的会计法规的建设来看,会计法规体系已经初具形态,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核心,各种相关法律协调配套的会计法规体系。但还需要在两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对会计信息的提供和使用者在信息使用过程中,如因会计信息的质量因素对其他民事主体形成侵害,其应当如何负担民事责任,在会计法当中应当有所规定,以适应市场经济尤其是证券经济的发展需要。二是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会计及财务工作在互联网领域不断拓展,为适应网络经济和财会网络化的要求,会计法要对网上数据传输、信息披露、数据安全和控制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作出规定。
在会计技术规范的改革和建设上,一方面承袭了分部门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另一方面又积极借鉴、引进和移植国际会计准则,形成准则和制度并存的格局。同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以及落实均借助于行政手段,使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这些与会计准则作为一种技术规范不相协调,与国际惯例和会计发达国家的做法相去甚远。因此推进会计改革,强化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的指导作用,由政府导向型转向政府指导型,最后向社会导向型过渡,将会计准则的制定、修改和推广向民间过渡,交给民间机构去完成,逐渐消除其行政色彩,使会计准则能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得到广泛普遍的认可,真正体现会计准则的公允性和社会性。
在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上,应当注意建立两种机制。一是社会评价机制。对会计人员进行社会评价,增强其荣辱感,形成外在的他律机制,这是会计职业道德起作用的一种方式。进行社会评价的基本形式是社会舆论。它具有特殊的内在的威慑性,其源于全社会的某种价值取向,背离这种价值取向即会遭受社会舆论的谴责。通过多种形式的媒体加以正确的舆论宣传和导向,可以起到抑恶扬善,弘扬正气的作用,并最终促成会计人员从他律走向自律,进而形成两者的完美结合。二是要建立社会利益导向机制。职业道德强调精神作用的同时,不能忽视物质形式的鼓励与鞭策。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利益导向和激励。在社会分配格局中提高财会人员的经济报酬,使其能在社会中得到充分重视和承认,实际上也是对会计在经济发展和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一种肯定和认可。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职业道德三种规范从不同角度对会计行为进行定位。会计法规要求会计行为必须合法,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计准则由于渊源于会计科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并因其具有社会的普遍认可而具有公信力,要求会计准则的自觉服从和遵循,否则,会计信息将失去其应当具备的公允性;会计职业道德则通过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会计行为较高层次的调整,最终实现会计法治化。
(作者单位:青岛开发区财政局)
一、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
会计法制是指国家的会计法律和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会计法制是指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法规、会计规章等。会计法制化意味着:第一,会计要通过法制予以体现和保障,为了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会计在一国范围内的统一,必须加强会计法制,必须使会计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第二,会计要纳入法制轨道,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单位领导应责无旁贷地依法保障其权力的行使,并接受相应的会计监督。
会计法治是指规范会计的理论、原则、体制和实施方法,属于方法的范畴。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法制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和手段,使对会计行为的调整上升到法制层次,它改变了会计无法可依和缘于会计法制的不完备及不完善所形成的有法难依的局面。会计法治标志着我国管理会计工作和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理财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更标志着一种制度的重大变革,涉及到会计的方方面面,促进会计核算和理财由“人治”向“法治”过渡。
二、会计法治实现的目标
会计法治的目标是要实现会计法律运转机制的现代化,即实现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现代化,最终达到一种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社会状态。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在会计领域内严格贯彻法治原则,最基本的就是用会计法制的手段来管理和治理、协调会计事务,使国家在宏观上管理和监督会计工作步入法制轨道;其次,会计法治意味着以宪法为核心的最高规范和与此相配套的法制体系管理会计事务和规范会计行为所呈现的一种有效和有序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社会经济生活状态,实现了会计法治亦即达到了这种状态。
三、会计法治实现的前提条件
1.完备统一的法律体系。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较为完备、协调、配套的会计法律体系,使管理会计事务和规范会计行为有法可依。从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看,会计法治已初步具备了这一条件。但由于我国尚处于市场经济初期,对在变革中的生产关系和对各种利益主体的要求在会计法中仍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这些矛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加剧,会计法仍需完善和增加新的内容。
2.恪守法律的行为规则和办事理念。会计法律颁布并生效后,因其具有不容置疑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性,国家在宏观上管理会计事务和企业的会计行为必须服从会计法律法规,以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为依据,即政府必须守法,依法行政,体现“无法定依据即无权力”。企业应依法理财和依法核算,并依法接受会计监督。这有待于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律心理的提高和成熟。
3.严格公正的执法制度。执法机关在有关执行会计法律过程中必须严格执法,对于违反《会计法》的现象和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尤其是在《会计法》加大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之后,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坚决把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的会计责任,通过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予以贯彻落实,使《会计法》的精神成为经济生活的行为准则之一。
4.普遍有效的会计法律规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都必须自觉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将会计法律法规作为其行为和守则,形成良好的法律习惯和意识,并运用会计法律行使正当的权利(力)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会计法治的实现
会计法制化与会计法治的实现并不仅仅是使会计法本身得以完善,更重要的是通过《会计法》的完善建立一种良好的会计法治秩序,使会计工作呈现有序状态。
会计法治的实现可从会计法规的完善、会计制度的改革以及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塑三方面着手,来构建和充实会计规范体系,发挥法治的综合效应。
从目前的会计法规的建设来看,会计法规体系已经初具形态,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核心,各种相关法律协调配套的会计法规体系。但还需要在两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对会计信息的提供和使用者在信息使用过程中,如因会计信息的质量因素对其他民事主体形成侵害,其应当如何负担民事责任,在会计法当中应当有所规定,以适应市场经济尤其是证券经济的发展需要。二是随着信息产业的发展,会计及财务工作在互联网领域不断拓展,为适应网络经济和财会网络化的要求,会计法要对网上数据传输、信息披露、数据安全和控制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作出规定。
在会计技术规范的改革和建设上,一方面承袭了分部门分行业的会计制度,另一方面又积极借鉴、引进和移植国际会计准则,形成准则和制度并存的格局。同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以及落实均借助于行政手段,使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带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这些与会计准则作为一种技术规范不相协调,与国际惯例和会计发达国家的做法相去甚远。因此推进会计改革,强化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的指导作用,由政府导向型转向政府指导型,最后向社会导向型过渡,将会计准则的制定、修改和推广向民间过渡,交给民间机构去完成,逐渐消除其行政色彩,使会计准则能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得到广泛普遍的认可,真正体现会计准则的公允性和社会性。
在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上,应当注意建立两种机制。一是社会评价机制。对会计人员进行社会评价,增强其荣辱感,形成外在的他律机制,这是会计职业道德起作用的一种方式。进行社会评价的基本形式是社会舆论。它具有特殊的内在的威慑性,其源于全社会的某种价值取向,背离这种价值取向即会遭受社会舆论的谴责。通过多种形式的媒体加以正确的舆论宣传和导向,可以起到抑恶扬善,弘扬正气的作用,并最终促成会计人员从他律走向自律,进而形成两者的完美结合。二是要建立社会利益导向机制。职业道德强调精神作用的同时,不能忽视物质形式的鼓励与鞭策。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利益导向和激励。在社会分配格局中提高财会人员的经济报酬,使其能在社会中得到充分重视和承认,实际上也是对会计在经济发展和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一种肯定和认可。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职业道德三种规范从不同角度对会计行为进行定位。会计法规要求会计行为必须合法,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会计准则由于渊源于会计科学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并因其具有社会的普遍认可而具有公信力,要求会计准则的自觉服从和遵循,否则,会计信息将失去其应当具备的公允性;会计职业道德则通过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会计行为较高层次的调整,最终实现会计法治化。
(作者单位:青岛开发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