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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服务型政府,创设高效政务工作体系,权力机关应该对采购主体进行监督,从而提升政府监督的有效性。政府应该从采购制度的监控模式优化出发,提升采购监督的有效性。积极发挥采购管理办、预算中心、人大监督审计、纪检与检查部门和司法部门的监督作用,优化其权利配置模式。在采购活动中,坚持走群众路线,积极为广大民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