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对现行会计处理方法的简单评价诚如大家所知,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方每年按持股比例及被投资企业当年实现净利确认的投资收益属于一项时间性差异。会计上确认投资收益时,税法此时并不将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投资方收到现金股利时,会计上不计入当期利润,但税法要求此时投资方应补交所得(当投资方所得税税率大于被投资方所得税税率时),即投资方每年确认投资收益时形成了一项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且此项差异转回于收到现金之时。